关于做好2021年度校级和省级教改项目立项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1-09-14浏览次数:1152

为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推进高质量内涵式发展,做好优秀教学成果项目储备,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预备通知》(附件1)和我校相关工作安排,现开展我校2021年度校级、省级教改项目立项申报,并加强项目管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和类别

(一)立项范围

2021年校级、省级教改项目立项范围主要包括:

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育教学方法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研究、基层教学组织与教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校级、省级项目申报都请参照2021年教改项目立项参考指南》(附件2,以下简称“立项参考指南”);校级项目增加“航空特色人才培养”“课程思政建设”选题

(二)立项类别

1.校级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类。

2.省级项目。2021年度省级教改项目分为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和重大专项三类,其中,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依据“立项参考指南”(附件2),自主选题进行申报。省级重大专项,鼓励围绕特定选题(附件3),结合各自优势特色,跨校组建团队联合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校级项目

1.项目要求。申报“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的项目,应首先在“滨州学院课程中心”完成高质量建课,或选用国家一流在线课程资源(精品在线共享课程)完成1轮次混合式教学。已获得校级及以上立项支持的项目不再申报校级教改项目。

2.项目主持人。须为学校在职人员,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应具有主持项目建设与研究工作的能力,并能担负实质性的建设与研究工作。作为项目主持人每次只能申报1项教学研究项目;主持的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尚未结项,不得再以主持人名义申报。项目主持人原则上近3学年(2018年9月—2021年7月)面向本专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平均每年不少于96学时,至少完成2020年学校规定的基本课堂教学工作量(专任教师脱产学习、出国访学期间以及教学管理人员不作教学要求)。

3.主要成员。参与申报(含在研)校级教改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项。鼓励校际、校企、校院(所)联合申报、协同创新。项目组成员可以是本校专任教师或兼职教师,也可以是外校、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人员。

(二)省级项目

1.项目基础。申报省级项目,要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原则上应为我校已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已获同级及以上部门立项支持的项目不重复申报。

2.项目主持人。项目主持人限1人,须为我校在职教师(不含兼职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主持的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尚未结项,不得再以主持人名义申报。近3学年(2018年9月—2021年7月)每学年面向本校本科学生至少讲授一门课程,平均每学年本科教学不少于96学时(专任教师脱产学习、出国访学期间以及教学管理人员不作教学要求)。

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的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5年以上;重大专项的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10年以上。

3.主要成员。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主要成员(含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重大专项主要成员不限人数。

 三、立项推荐安排

(一)工作程序

项目申报——学院推荐——学校审核——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立项“2021年度校级教改项目”——在符合申报条件的省教改申报项目、新立项校级优秀教改项目中评审确定“2021年度省级教改项目推荐项目”。

(二)立项、推荐数量

1.2021年度校级教改项目。拟立项重点项目10项、一般项目30项左右,具体立项数量和立项类别根据申报数量、质量确定。

2.2021年度省级教改项目推荐项目。根据山东省教育厅通知要求,我校可推荐申报重点项目2项、面上项目3项、重大专项1项、重大专项子课题1项。

(三)材料提交

9月28日前将以下材料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1.《滨州学院2021年度校级教改项目和省级教改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和纸质版(签字盖章,一份);

2.《2021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5),电子版和纸质版(签字盖章,一份)。《申请书》电子版的命名方式为:单位编号—单位简称—项目级别(省级/校级)—项目名称。

 四、项目管理

按照山东省和我校相关文件要求,加强对在研校级、省级教改项目的管理,定期开展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工作。2021年度校级、省级教改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工作安排如下:

(一)中期检查

1.检查范围。在研校级、省级教改项目。

2)检查安排。本次中期检查采用项目负责人自查、项目承担单位检查、学校抽查的方式进行。项目承担单位完成检查后,填写《校级、省级教改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9月28日前发至教研科邮箱。

(二)校级教改项目结项验收

本年度的省级教改项目结项验收工作已于上半年组织,本学期不再组织。本学期组织校级教改项目结项验收,具体安排如下:

1.校级教改项目结项验收条件

 研究期限已满,并达到结项条件的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可申请结项,具体结项要求见《滨州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七章“验收”。

2.校级教改项目结项验收材料

申请结项验收的校级项目需提交以下结项材料:

滨州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纸质版一式三份,Word电子版发邮箱)。

项目研究总结报告(纸质版一式一份,Word电子版发邮箱)。主要包括:项目研究的总体目标与研究思路;主要的研究内容、改革措施及具体实施情况;项目研究成果的特色及创新情况;项目研究的实践情况及效果分析(学术价值和推广应用价值);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设想。

成果在相关单位的应用有效证明成果(纸质版一式一份)。应用有效证明中应有具体的数据和效果,由专业(课程)所在单位审查合格并出具证明,同时提交证明相关支撑材料。

最终研究成果(复印件一式一份)。包括专著、论文、培养方案等反映项目研究成果的材料。论文形式的成果,须公开发表,并需学校相关领域专家鉴定,确属为该项目研究的实质性成果(专家签字书面证明,附在论文后面即可)。

经费管理书(纸质版,一式一份)。

校级教改项目结项材料清单(附件7,excel电子版发邮箱)。

10月28日前,以上材料经承担单位审核通过后,提交至教学研究科。

 五、注意事项

1.教学研究与改革是提高我校教学质量的重要推动力,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努力将教学研究与改革变成广大教学工作者的自觉行为。收到通知后请及时通知本单位所有教职工,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项目规划,加强项目管理。

2.教学研究项目的研究成果要及时应用于教学实践中,研究成果在教学中的应用情况将作为教学研究项目结项验收的重要标准之一。

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推荐参评省教改项目的项目主主持人要在“省教改系统”完成《2021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的网上填报和支撑材料上传等工作,请提前做好支撑材料的准备。

联系人: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谢攀、段宇祥,联系电话:3189963(69963)、3190125(88125),邮箱:bzjwcjyk@163.com,办公地点:行政北楼320。

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预备通知

2.2021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改项目立项参考指南

3.2021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改重大专项立项选题

4.滨州学院2021年度校级教改项目和省级教改项目申报汇总表

5.2021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6.省级、校级教改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

7.校级教改项目结项材料清单

关于做好2021年度校级和省级教改项目立项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和附件.zip


                                       教务处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