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2021年第14期)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1-09-08浏览次数:975


各二级学院:

现将近期教务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公布2021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滨州学院立项名单的通知

2021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已下达,我校立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33项(附件1),立项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00项(附件2),现予以公布。

各项目组要严格遵守《滨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滨院政〔2020145号)规定,保证项目按计划实施并如期结项;各依托二级学院要加强项目指导、条件支持和过程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各指导教师要紧跟项目,切实指导,规范经费使用情况,确保项目质量和进度。        

附件1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

附件22021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

联系人: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隋涛、刘鸿艳,3190127(内线:88127,办公北301

团委,李琦,3190113(内线:88113,办公北110

招生就业处,徐颖,3191260(内线:81260,办公南403

二、关于签署2021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协议的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和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117 号)要求,我校组织开展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和遴选工作,学校下发了“关于公布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滨州学院2021-27)”,共立项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共798项。经上级主管部门评审,其中133项立项为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按教育部、教育厅相关要求管理;其余665项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附件1),按校级项目要求管理。

经学校研究,现要求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617项、创业训练项目25项、创业实践项目33项,分别与教务处、团委、招生就业处签署《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协议》(附件2)。项目组认真填写协议,经二级学院审核汇总后,于917日前分别报送至各主管部门。

各项目组要严格按照《滨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滨院政〔2020145号),依据项目协议,认真开展研究,规范使用经费,确保项目按期结项。

附件12021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

附件2:滨州学院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协议

联系人: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隋涛、刘鸿艳,3190127(内线:88127,办公北301

团委,李琦,3190113(内线:88113,办公北110

招生就业处,徐颖,3191260(内线:81260,办公南403

关于做好2021级新生编学号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21级新生编学号工作,要求如下:

1.录取数据库为基础,为已报到的学生添加“学号”(请使用综合教务系统内班级代码加学生班级内自然序号方式生成,共10位,班级代码见附件199日定稿),特别提示:班级代码第三位为专业类别代码,1普通本科,2普通专科,3春季高考,4专升本,5贯通培养6第二学士学位,请注意检查。入伍、因病等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得编学号。)、“班级名称”(请使用综合教务系统内班级名称)字段。专升本学生需要添加民族、政治面貌字段(务必登录学信网核实专科学历)。

2.为确保报送的信息准确无误,各二级学院整理完成后,须将学号、班级名称、考号、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六列信息按班级打印,认真组织新生签字确认,新生签字确认的打印稿二级学院存档至学生毕业。

3.各二级学院务必于922日下午530点前将普通类新生《2020级已报到新生名单》电子版(见附件2)发邮箱guo9768@126.com

4.922日上午起,请假学生报到时需持教务处出具的证明,无教务处证明者各二级学院不得接收。

附件12021级分班情况汇总表

附件22021级新生名单(电子版)

联系人:学籍科,郭爱华,3196365(内线:86365),办公楼北111

四、关于2021级跨校专升本毕业证复印件归档的通知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滨州学院2021年“迎新”工作方案》要求,各二级学院收齐专科段毕业证复印件后填写汇总表(见附件1),于913日下午下班前将毕业证复印件及汇总表交学籍科。

附件12021级专升本学生专科毕业证复印件收取汇总表

联系人:学籍科,郭爱华,3196365(内线:86365),办公楼北111

五、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生图像信息核对工作的通知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是教育部唯一指定发布学历信息的网站。目前已开通2022届毕业生学历图像校对工作,为做好本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对学信网档案信息

要求2022届毕业生登陆学信网学信档案模块,网址:http://my.chsi.com.cn/archive/index.jsp,登陆后在网上核对本人学籍基本信息和图像信息,只有经过确认,照片才能用于学历电子注册。“学信网”学信档案登陆流程见附件1

对于学籍信息有误的学生,如需更正,由本人写出申请,二级学院签署意见并提供必要的支撑材料交教务处汇总上报(20211020日前),待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再通知学生核对、确认(约202112月底前)。

(二)核对毕业生图像信息

二级学院将照片领回后通知学生本人核对,发放时参考《拍摄序号对照名单》(见附件2),如照片上的姓名、学号、身份证号等信息有误,请填写《2022届毕业生图像信息勘误表》(见附件3),特别注意姓名与相片不一致的情况;如身份证号有误,请各二级学院负责核对的老师将学生身份证收齐与《勘误表》一并交教务处审核并研究处理办法。

网上核对结束后,二级学院应立即将相片收回,收齐后,每班按学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排序,统计好照片的数量(集体采集+散拍)交教务处保存待办理完毕业证、学位证后剩余照片再发给各二级学院。

(三)毕业生分专业、类别统计以及图像信息采集情况统计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填写《2021届预计毕业生及图像信息采集情况统计表》《勘误表》(见附件3)。《统计表》《勘误表》(需打印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负责人、经办人签字)、纸质相片(不得剪开)和待审核的学生身份证及支撑材料于20211020日上午11:00前交学籍科,附件3电子版同时发邮箱:Guo9768@126.com

(四)工作要求

1.为了确保图像信息顺利通过学历电子注册和网上查询环节,要求每位毕业生认真阅读通知内容,并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本人学籍基本信息和图像信息校对。

2.由于图像校对内容涉及个人信息,建议学生不要委托他人代劳,同时严禁未经本人允许,尝试校对他人信息。望各位毕业生认真核对,并务必于20211019日前完成网上确认工作,如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错误或未确认造成照片无法用于学历电子注册时,将会影响到个人毕业证书的办理。

3.此项工作是毕业生的重要工作之一,希望各二级学院采取有效措施,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毕业生,同时指定责任心强的教师专门负责本项工作,确保学生按时完成。教务处根据上级通知要求及时公布网上学籍、图像信息核对进度。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学信网”学信档案登陆流程

附件2:拍摄序号对照名单

附件32022届预计毕业生及图像信息采集情况统计表/毕业生图像信息勘误表

联系人:学籍科,郭爱华,3196365(内线:86365),办公楼北111

六、关于组织参加第八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的预备通知

为继续提高我校学生在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的参与率、获奖层次和获奖数量,展示大学生科技创新成果,培养大学生直面问题、解决问题的本领,我校拟于202110月至11月组织开展2021年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暨第八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选拔赛(以下简称大赛)选拔赛。现参考2020年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七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鲁教高函〔202017号)要求,将有关事项的预备通知传达如下,具体要求以后期正式通知为准。

(一)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教务处主办,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项目评审和遴选推荐等工作。

(二)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目前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鼓励跨专业、跨院系、跨学校组建团队。

(三)大赛总体安排

根据第七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的具体要求,本届大赛可能依旧分为自主选题和企业命题两个赛道,具体情况请以后期正式通知为准。

1.自主选题赛道。

参赛项目能够与我省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紧密结合,促进制造业、能源、环保、农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科技与信息技术服务、医疗、文化、旅游等深度融合。

1)项目组别。

项目组别根据项目负责人的在读学段确定,分为本科组、高职组。

2)项目类别。

新一代信息技术类,包括人工智能、云计算、集成电路、网络与信息安全、大数据、物联网技术等;

高端制造类,包括机械、电子产品、轨道交通装备、通用航空装备、石油工程装备、新能源汽车及装备等;

新能源新材料类,包括清洁能源、智能电网、核电装备、先进高分子材料、光电子材料、高端金属材料等;

生物医药类,包括DNA重组技术、新药物研发技术、发酵工程、药品与生物制品检验等;

现代高效农业类,包括智慧农业、农村电商、现代种业、畜牧良种培育、农业装备制造等;

文化旅游类,包括创意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等。

3)项目类型。

项目类型分为创意创新、实物创新、实验创新、生产创新类。参赛团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创意创新是指大学生基于独特的思维、新颖的构思和创造性的想法,以现有的知识和能力为基础,设计出具有一定科技含量,能够满足学习、科研、生活、生产等需求的创意方案、概念描述等,需以二维或三维设计图例形式呈现;实物创新是指大学生以独特的思维模式提出有别于常规或常人思路,利用现有的知识和条件,对已有产品进行改造升级或创造性地设计并制造出新的产品,需以实物或模型形式呈现;实验创新是指大学生在参与教学实验过程中,通过对实验内容、实验方法和实验过程的理解,产生有价值的创意和创新想法,提出自己的创新思路和方法,优选实验材料,改进实验方案,优化实验流程,达到降低成本、节约能耗、缩短时间、提高效率等目的,须基于真实课程教学中的实验教学,且通过实际验证已经取得成功;生产创新是指大学生在参与生产实训实习的过程中,通过对生产任务、生产方式、生产过程的理解,产生有价值的创意和创新想法,提出自己的创新思路和方法,优选生产材料、改变生产方式、改进生产工艺、优化生产流程,达到降低成本、节约能耗、缩短时间、提高效率等目的,必须基于真实的企业生产过程,且通过实际验证已经取得成功。

2.企业命题赛道。

选题内容包括企业目前遇到的技术难题、本行业近期的技术热点、企业希望开发的新型商业应用与模式等。本赛道不分组别。2020年赛题要求见附件1,仅作参考,具体赛题要求以后期正式通知为准。

(四)参赛项目要求

1.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不得上传涉密信息。

2. 每个项目只能选择一个赛道参赛。

3. 每个项目的参赛成员不超过5人(含团队负责人),且所有成员均须对项目有实际贡献。指导教师不超过2。每名学生作为项目负责人参赛的项目,企业命题赛道和自主选题赛道最多各1项,但可以作为其他项目的团队成员。

4. 自主选题赛道的参赛项目须为学生在校期间的研究创新成果,有一定科学价值、创新价值和实际应用价值。

5. 列入国家和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且已结项的项目须报名参赛。

(五)赛程安排

1. 参赛报名。各二级学院根据项目类别和类型,组织学生根据专业特长和前期工作基础形成项目,向二级学院报名,报名信息请填入《2021年科技创新大赛报名信息表》(附件3)。

2. 校级初赛(约10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广泛动员的基础上,组织校内初赛,根据申报要求对申报作品进行资格和形式审查,举办校内选拔赛,并对遴选的项目予以经费支持,以进行重点培育

3. 省级复赛(约11月下旬)。省级复赛通过网络评审的方式进行。

4. 省级决赛。省级决赛举办时间另行通知,根据2020年的竞赛安排,可能依旧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委在承办校集中,通过网络评审平台审阅参赛项目计划书、VCRPPT,线上观看项目负责人陈述并进行质询;参赛选手在学校集中,通过网络平台展示项目,接受评委质询。

(六)奖励设置

根据申报数量、项目质量和评审结果评选校级获奖项目,颁发证书。奖励根据省厅正式通知执行,预计执行《关于印发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奖励办法的通知》(鲁教科发〔20152号),对获得省级一等奖项目的学生(团队)奖励1万元、指导教师(团队)奖励5000元;对获得省级二等奖项目的学生(团队)奖励8000元、指导教师(团队)奖励4000元;对获得省级三等奖项目的学生(团队)奖励5000元、指导教师(团队)奖励3000元。

(七)材料填报

正式通知下达之后,参加自主选题赛道的团队请按所要求的时间登录大赛官网,填写《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项目申报书》(附件2)(申报书格式请以后期正式通知为准),并上传1分钟展示视频、PPT展示文档及其他佐证材料。参加企业命题赛道的团队登录大赛官网,根据相应赛题的要求提交关材料。。

校赛后,各项目组根据评审专家意见修改材料,并及时完成修缮材料的上传。

(八)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提前组织,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推动学生跨专业、跨二级学院组队,使更多的学生参与大赛。

2.各二级学院要认真阅读竞赛要求和参赛项目要求,加强对学生指导,引导学生关注社会需求,提升参赛作品的应用价值和社会价值,提高竞赛项目的竞争力。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单位内选拔,把真正好的作品推荐上来。

3.指导教师认真做好参赛项目的前期培育,帮助学生组建科技创新团队。要为参赛团队提供政策法规、赛事动态信息、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支持等方面的服务,提供必要条件和经费支持。

附件:

1.第七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企业命题赛题(参考)

2.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项目申报书(参考)

联系人: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隋涛、刘鸿艳,3190127(内线:88127,办公北301

 

教务处

202198

通知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