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科研机构及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及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将寒假期间的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实到人。假期期间,各单位负责人、实验中心(室)负责人、值班人员、巡查人员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负有责任,要认真执行节假日值班制度、巡查制度,实行安全责任制。
各单位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消除各类隐患,特别要注意防火、防盗、防爆等。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
二、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安全工作
1.寒假期间有工作任务的实验室,要按照实验室规章制度,加强对教师和学生的安全教育,明确安全要求,学生实验期间必须有指导教师现场指导。实验室要安排管理人员值班,指导教师和管理人员(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教师在假期利用实验室开展实验研究工作,必须经本单位批准,服从实验中心(室)统一安排。寒假期间实验室有维修、改造任务的要安排专人负责现场管理,保障维修、改造期间实验室安全;进入实验室人员必须严格实行签到登记制度,值班、巡查人员要每天对本单位所属实验室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解决。
2.寒假期间没有实验任务的单位要关好门窗,切断照明和动力电源开关,并加贴封条;要安排专门人员,加强对所属实验室的假期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立即向所在单位领导、主管部门、安全保卫处和学校分管领导汇报。
3.寒假期间要加强对仪器设备的保管与保养。除工作需要或必须通电的仪器设备外,实验室要注意切断电源、水源等,以防各类设备长久运行而引发事故;需要通电使用仪器设备的实验室,要有专人看管、巡检。已完成实验任务的仪器设备,要在及时检修后归类存放。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要做好常规性维护和保养工作。寒假期间,各单位要安排做好实验仪器设备的检修、维护工作,保证新学期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4.寒假期间要加强实验用低值易耗品管理,做好库存的整理、清理,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和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等要及时入橱、入库,并按有关规定指定专人妥善保管,确保安全。
5.寒假期间要加强实验室的环境安全工作,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要认真做好室内水、电、气等各种管路设施和压力容器的检查、检修工作,防止水管破裂、电路故障、压力容器爆炸及各种气体(尤其是有害气体)泄露等,严防由此引发事故,彻底杜绝火灾事故隐患。对药品仓库特别是化学危险品要严格管理,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各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在放假前对所属实验室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切实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请各实验中心于1月14日上午下班之前将:实验室安全巡查记录及值班安排表(附件1)纸质版签字盖章(拍照)后报实验室管理科318房间,电子版发至邮箱:bzushyshgl@163.com。
附件1:实验室安全巡查记录及值班安排表
联系人:范延辉 李永 3191369,内线(88664,81369),行政北楼318。
教务处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