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2021年第17期)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1-09-28浏览次数:1167



各二级学院:

现将近期教务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做好2021级学生学业导师制实施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滨州学院学生学业导师制实施办法》(滨院政[2021]74号)(文件新修订,有不少变动,请认真阅读)文件要求,深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充分发挥学业导师在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引导作用,现将做好2021级学生学业导师制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2021级学生学业导师配备。各二级学院根据实施办法和本单位制定的选拔办法遴选学业导师,学业导师的配备采用“班级承包制”,由“班主任+专业教师”组成导师团队,具体指导的学生可直接指定,也可通过导师和学生间的“双向选择”确定。为方便学业导师及时掌握学生学业基本情况,班级学业导师配齐后,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加以维护。维护路径:【学生管理】-【班主任信息管理】-【班主任信息维护】-按班级维护班主任(含学业导师),维护完成后,学业导师可随时在网上教务平台教师端查看学生学业修读情况。

2.工作要求。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将学业导师制开展情况纳入常规教学管理,制定学业导师制实施细则,明确学业导师职责并督促认真履行,及时开展工作督查和评价,定期对学业导师工作进行评估、经验总结与交流等,提高导师的积极性与指导效果。

1014日前,请各二级学院将2021级学业导师指导学生信息一览表电子版发至bzxyxjw@163.com

附件1:《滨州学院学生学业导师制实施办法》(滨院政[2021]74号)

附件2:学业导师指导学生信息一览表

附件3:滨州学院学生学业导师指导手册(模板)

联系人:教务科,许经伟,3195569(内线:85569),办公楼北111

二、关于核对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课程修读学分的通知

依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山东艺术学院等12 所高校学分制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8]72 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学分制收费行为的紧急通知》(鲁教财函[2019]19 号)、《滨州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做好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的学分学费收取工作,现进行已修读课程学分的核对。

(一)核对对象

2018201920202021级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的学生(不含校际交流生及中外合作办学、校企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

(二)核对学分范围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所有修读课程总学分。

(三)核对时间

    2021924-1011

(四)核对流程

1.网上核对:学生登录网上教务学生端(教务处主页或企业微信),在“选课管理”-“本学期课表”下方显示总学分及所有修读课程详单。

2.确认签字:学生网上核对完成后,在学院下发的学分统计表上签字确认可自行调整统计表格式,加盖公章后,于1011日前将原件交计划财务处收费管理科,复印件长期留存二级学院备查)。如有异议,由所在学院初审(学期选课详单见教务系统客户端公共账户“选课管理”-“选课数据管理”-“选课结果维护”),确有问题的,将情况汇总后报教务处教务科终审。

各学院通知学生务必认真核对,此次核对确认的修读学分将作为本学期学分学费收取的依据。

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教务处教务科。

附件1:滨州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

附件22021-2022-1修读课程总学分统计(汇总)

联系人:教务科,许经伟,3195569(内线:85569),办公楼北111

三、关于办理2021级新生学生证、校徽工作的通知

根据《滨州学院学生证、校徽管理规定》(滨院政〔202163号)的有关要求,拟为2021级新生办理学生证、校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2021级普通本专科新生(含跨校专升本新生)。

(二)领取学生证、校徽时间

924日,根据新生人数到学籍科领空白学生证和校徽。

(三)学生证填写说明

1.必须使用蓝黑或黑色笔,要认真书写、字迹工整,严禁涂改;

2.可使用彩色一寸证件照片,严禁使用大头贴,照片粘贴要牢固,避免压钢印时脱落;

3.姓名、出生年月必须与学籍一致,籍贯处填写为****市,二级学院、专业等名称必须填写规范全称,不得使用简称;

4.年级处填“2021级”,学制处数字为大写数字,如“二、三、四、五”,学号必须与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内一致,培养层次处据实填写本科、专科;

52021级新生的入学日期统一填写为202197日,发证日期统一填写为2021924日;

6. 学生本人只完成第1页,乘车区间、乘车记录、学籍异动暂不填写;

7.填写完成的学生证,经二级学院初审、教务处复查合格后,由二级学院统一到学校办公室加盖钢印(同时携带《附件1xx学院2021级新生办理学生证名单》纸质版);

8. 二级学院在注册栏加盖“注册”章(未注册学生不予盖章)。

(四)其他说明

1.此项工作请务必于930日前完成;

2.各二级学院应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检查学生证办理质量;

3.学生证、校徽应妥善保管,严禁毁坏、出借。遗失补办须交纳工本费。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学籍科联系。

附件1xx学院2021级新生办理学生证名单

附件2:学生证填写模板

联系人:学籍科,郭爱华,3196365(内线:86365),办公楼北111

四、关于2021级新生办理火车票优惠卡、在校生优惠卡充值及补卡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学生购火车票使用优惠卡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惠卡的使用和管理

1.学生办理优惠卡的条件是:家庭地址和学校所在地不在同一地区、且寒暑假需乘火车回家或返校的学生。

2.优惠卡封装时带有强力不干胶,贴于学生证“贴优惠卡处”,但一经粘贴将不能揭下重贴。

3.请妥善保管,注意远离强磁场物品,以免损坏,造成无法读取磁卡信息。

4.第一次启用的优惠卡,出厂时已输入可乘坐次数4次,车站售票处通过识别仪器售票并划减购票次数,以后每年12月份由二级学院在优惠卡中按每学年4次增输(4+4x3=16次)。

5.学生持贴有优惠卡的学生证购买火车票,车站售票处用识别仪器读取学生证所贴优惠卡内容,请勿随意变更乘车区间(因搬家需变更乘车区间的学生须向所在二级学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审核通过后由二级学院负责更改)。

6.暑假时间自61日至930日,寒假时间自11日至331日,其它时间铁路部门不售优惠票。

(二)具体步骤

1.新生免费办理火车票优惠卡

1016日之前,请各二级学院组织新生报名,审核后填写《新生购火车票优惠卡名单》(见附件1),《新生购火车票优惠卡名单》上填写的学号、姓名、家庭地址等信息必须与学籍信息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办理。附件1打印稿加盖二级学院公章交教务处学籍科,电子版发到guo9768@126.com。为了保证学生寒假能及时买到火车票,请各二级学院按时完成报送工作。

2.在校生(非2021级新生)补办火车票优惠卡

在校生向二级学院申请补办火车票优惠卡,二级学院负责审核,审核后填写《在校生补办火车票优惠卡名单》(见附件2),1025日之前,附件2打印稿加盖二级学院公章交教务处学籍科,电子版发到guo9768@126.com。火车票优惠卡成本费6/张,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各二级学院领取卡后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学生本人通过学校计划财务处微信公众号缴优惠卡成本费。

3.写卡

学校收到优惠卡后,教务处将反馈审核通过的《新生购火车票优惠卡名单》和《在校生补办火车票优惠卡名单》,请各二级学院按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收办卡学生的学生证,由教务处填写乘车区间,贴优惠卡。具体办卡进度由铁路局售卡中心决定,预计在202111月底前完成。

请各二级学院以班为单位根据学生申请办卡名单收相关学生的学生证,学生证按学号顺序排序后,由二级学院统一交学籍科;教务处将根据办卡进度,通知二级学院到学籍科写卡;写卡完毕,通知各二级学院领回学生证并在火车票优惠卡页加盖二级学院章。

4.在校生优惠卡充值

在校生优惠卡充值由二级学院“学生证购票防伪识别器”使用人完成,充值步骤见《学生证购票防伪识别器使用责任书》。因121日起售学生票,请各二级学院于11月底前完成充值。学生证购票防伪识别器为贵重保密物品,请各二级学院妥善保存,明确专人管理,1016日前将《学生证购票防伪识别器使用责任书》(附件3)报教务处学籍科备案。

(三)其它

1.按铁路局有关规定,高等学校学生须凭带有火车票优惠卡的学生证购票、乘车方可享受有关优惠。按照铁路局的规定,学生购买普通硬座享受半价;学生购买卧铺的票价为原有的铺位价格减去硬座票价一半;动车组一等座不享受学生票优惠,二等座位享受公布票价的75%优惠。

2.学校每年10月办理火车票优惠卡,其他时间不予办理;教务处不受理个人的购卡申请。

3.优惠卡的使用,是确保高等学校学生享受优惠购买火车票政策顺利实施、净化社会风气的重要举措,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专人负责,严格把关,实事求是地按照享受火车票优惠的条件完成此项工作。

4.填写附件12时,规范的火车站名请参考附件4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学籍科联系。

附件1:新生购火车票优惠卡名单

附件2:在校生(非2021级新生)补办火车票优惠卡名单

附件3:学生证购票防伪识别器使用责任书

附件4:铁路局公布的规范火车站名

联系人:学籍科,郭爱华,3196365(内线:86365),办公楼北111

五、关于做好2021级新生学信网个人学籍信息及教务系统网上服务平台个人信息核对工作的通知

(一)学信网个人学籍信息核对

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工作安排,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已开通2021级新生学籍信息核对功能。请2021年录取的学生登录“学信网”核对学籍信息,请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学生核对。学信网核对学籍具体要求如下:

1.学生注册

2021级新生登录学信网网站(www.chsi.com.cn)按照流程(附件1)进行注册,注册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1)认真填写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码、邮箱、手机等信息,填入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必须和自己学籍的信息保持一致,否则可能无法正确链接到个人的学籍信息

2)不要多填入空格或其他字符,身份证号码带有字母X的请填大写字母;

3)点击“注册”前,务必再次仔细检查填写好的信息,再注册。此账号将是学生个人登录教育部学信网查询个人学籍,乃至以后验证学历证书信息的唯一账号。请注册后妥善保管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请本人注册,不建议他人代注册)。

因身份证号码被他人注册导致无法注册或无法登录学信平台等问题学校无权限解决,学生须自行联系学信平台客服解决。具体办法参见平台帮助中心页面https://account.chsi.com.cn/account/help/question.jsp下方的联系方式:学信网微信公众号:chsi_chesicc,客服邮箱:kefu@chsi.com.cn,客服热线:010-82199588

42021级专升本学生若以前注册过“学信网”信息,请使用以前的账号登录核对。

2.学籍信息核对

学生注册成功后,在学信网上登录,依次点击“学信档案”-“高等教育信息”后核实个人信息。如学籍信息有误,由各二级学院统一汇总,与教务处联系更正。核对无误后,在《2021级新生学信网个人信息核对表》(见附件2)上签名确认,附件2中的学号、姓名、班级、考号、身份证号等信息必须由教务管理系统导出,严禁手工录入或修改信息,每班一页。20211020前,请各二级学院将完成后的学生签名材料(附件2)及《XX学院2021级新生学籍核对情况报告》(附件3)纸质版盖章报教务处学籍科。

(二)网上教务学生端个人信息核对

请各二级学院组织2021级新生核对网上教务学生端个人信息,网址为:http://172.16.16.4/login,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提醒学生登录后立即绑定个人邮箱、更改密码,切记要牢记新密码,以方便今后选课、查询成绩等。忘记密码的可点击登录界面下方的“忘记密码?”进行重置,无法自助重置的可联系二级学院教学秘书。

附件1:学信网注册流程

附件22021级新生学信网个人信息核对表

附件3XX学院2021级新生学籍核对情况报告

联系人:学籍科,郭爱华,3196365(内线:86365),办公楼北111

六、2022届毕业生修读课程确认通知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近期将对2022届预计毕业生毕业预审,要求学生本人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认课程修读情况,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确认对象和内容

1.我校2022届本专科预计毕业生均应参加本次确认工作。(其他年级参照执行)

2.确认的内容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生在校期间所有的课程及成绩。

(二)确认时间

2021927日至2021109

(三)工作要求

1.学生本人在“网上教务学生端”查看 “人才培养方案

2.学生本人在“网上教务学生端”查看培养方案完成情况。

3.核查完成后,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填写《XX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各模块完成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请于2021109日以专业或班级为单位将统计表电子版发到guo9768@126.com

4.确认流程见附件2

(四)其他事项

1.各学院要做好学生组织安排。要求每一名2022届本专科预计毕业生掌握自己的修读情况。各学院要及时将本通知的内容传达给每一位相关的学生,对有过学籍异动的学生应特别关注。确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二级学院应及时解决,如课程置换等问题。

2.各学院要制定好有关工作方案。各学院分管教学的院长应为本次成绩确认工作的主要负责人,组织专门人员负责本次工作。各学院要制定相关工作的方案,规范本学院内部的工作流程,本着为学生服务、对学生负责的态度,同时也应严格规章制度,对确属不合理诉求应给予耐心充分的说明,并给予适当的关怀、关注。

联系人:教务科,许经伟,3195569(内线:85569),办公楼北111

联系人:学籍科,郭爱华,3196365(内线:86365),办公楼北111

七、关于组织2022届毕业生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现就我校2022届毕业生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测试报名

1.报名范围:2022届毕业生自愿报名。

2.测试收费:每生25元,免证书工本费。测试费收取方式另行通知。

3.报名要求:各二级学院填写《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表》(见附件,按学号顺序排列,以二级学院为单位连贯填写),“学号、姓名、身份证、性别、民族、工作单位、职业、所在二级学院”均为必填内容; “工作单位”填写某某级某专业某班(与教务系统一致);“职业”填写师范生、非师范生。

4.照片:每个考生须准备一张电子照片,按专业(与教务系统一致)分别建文件夹,以身份证号命名,jpg格式,像素390*567

5.测试时间:测试拟在10月下旬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测试内容及要求

1.根据省语委要求,使用国家统一题库。以二级学院为单位,集中在普通话测试机房测试,进行全程录音。读单音节字词、读多音节字词、朗读短文三项,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认定的机辅测试系统评定分数;命题说话项由测试员听音评定分数。

2.学生参加测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入场,有携带资料和工具的、出现替考行为的考生,一律按考试作弊处理。

3.“说话”一题直接读朗读作品或稿件者,成绩记为零分,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三)提交材料

各二级学院将《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表》(见附件)、照片电子文档于1012日前报教务处教材科,电子邮箱:22395041@qq.com

附件: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表

联系人:教材科,葛中一,3190189(内线:88189),办公楼北301

八、关于举办2021年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推动理论和实验教学改革,鼓励青年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使优秀青年教师尽快脱颖而出,根据《滨州学院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办法》(滨院政[2018]364号),学校决定举办2021年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2021年度担任全日制本专科课堂教学任务,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截止至2021831日)的在职教师。

(二)竞赛程序

1.启动阶段

活动时间,927-930日。

学校组织2021年优质课观摩活动暨校内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启动仪式,邀请我校优秀教师主讲,并请相关学科专家进行点评。各二级学院按照分配数额(详见下表)选派有培养潜力的青年教师(暂不包括2021年新引进教师)参加活动,时间为929日下午14:40-16:10,地点为工科楼2-112室。92910:00前将参加启动仪式教师名单电子版(格式见附件1)发送至jxddpgk@126.com

单位名称

分配数额

单位名称

分配数额

外国语学院

10

建筑工程学院

6

教师教育学院

7

体育学院

7

经济管理学院

8

电气工程学院

4

理学院

6

飞行学院

5

航空工程学院

5

乘务学院

2

机电工程学院

5

艺术学院

13

化工与安全学院

11

机场学院

2

信息工程学院

8

人文学院

9

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

8

马克思主义学院

4

各二级学院组织本单位的优质观摩课活动,由本单位优秀教师或往届教师教学大赛获奖教师主讲,并做好专家进行点评,要求本单位及担任本单位教学任务的所有教师参加活动。

2.初赛阶段

各学院成立评委小组,于927-1022日组织初赛,要求符合条件教师全员参与;评委小组对参赛选手进行打分,对得分情况进行上报,评价材料学院存档备查。按照本单位具有高校教师资格教师总数5%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本单位推荐决赛的人选。

930日上午11:00前各二级学院务必将本单位初赛人员讲课安排表、评委小组名单(附件3)电子版同时发至jxddpgk@126.com,教务处将进行抽查督导。

1025日上午1100前,各教学单位把初赛得分表(附件4)、推荐参加决赛的教师名单(附件5,电子版同时发至jxddpgk@126.com)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督导科。

3.决赛阶段

在初赛的基础上,由学校组织决赛;决赛方案,另行下发。

4.公示阶段

学校对决赛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三)奖励办法

文理科分别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其中一等奖不超过参加决赛人数的10%,二等奖不超过25%,三等奖不超过45%。学校向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

(四)约束机制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决赛资格:

1.在2020-2021学年发生过教学事故或在竞赛过程中影响正常教学工作者。

2.初赛未公开或符合初赛要求人员未全员参与;

3.连续两次参赛者,如获得奖励等级不高于上次奖励等级,不计名次。

(五)其他

各学院要充分利用此次教学竞赛活动,做好对青年教师教学的指导工作;及时分析、汇总每位参赛选手的授课情况,以恰当的方式予以反馈、指导。

附件1XX学院参加2021年优质课观摩活动暨校内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启动仪式教师名单

附件22021年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初赛安排表

附件32021年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学院评委小组名单

附件42021年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初赛得分表

附件52021年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决赛推荐表

附件6:青年教师教学竞赛评委评分打分表

联系人:督导科,杨合建、赵兰英,3190030(内线:88030),办公楼北321

九、关于组织参加第八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

为继续提高我校学生在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的参与率、获奖层次和获奖数量,展示大学生科技创新成果,培养大学生直面问题、解决问题的本领,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第八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方案的预通知》和我校前期预备通知,我校定于202110月至11月组织开展2021年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暨第八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选拔赛。将有关事项的通知传达如下,具体要求以后期通知为准。

(一)大赛目的

秉持“崇尚科学、锐意进取、开拓创新、面向未来”的理念,营造大学生积极从事科技创新活动的浓厚氛围,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探索意识和实践能力,发现和扶持一批有创新潜质和研究能力的优秀人才。

(二)大赛原则

注重项目的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坚持“学生主体、专家主导、公平公正、社会监督”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教务处主办,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项目评审和遴选推荐等工作。

(四)参赛要求

1.根据大赛总体安排和专业特长选择参加自主选题和企业命题赛道,每个项目只能选择一个赛道参赛。

2.每个项目的参赛成员不超过5人(含团队负责人),且所有成员均须对项目有实际贡献。指导教师不超过2。每名学生作为项目负责人参赛的项目,企业命题赛道和自主选题赛道最多各1项,但可以作为其他项目的团队成员。

3. 各二级学院报名任务目标见附件3。列入国家和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且已结项的项目须报名参赛。2020年和2021年创新、设计、制作类重点学科竞赛获得国家级奖项的项目须报名参赛。

(五)赛程安排

1. 参赛报名。各二级学院根据项目类别和类型,组织学生根据专业特长和前期工作基础形成项目,向二级学院报名,报名信息请填入《2021年科技创新大赛报名信息表》(附件4)。

2. 校级初赛(11月初)。在广泛动员的基础上,组织校内初赛,项目组根据项目要求于1029日前完成项目计划书、PPT1分钟视频,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作品进行资格和形式审查,举办校内选拔赛,并对遴选的项目予以经费支持,重点培育。若1029日大赛官网仍未开放,项目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hijianjiaoxueke@163.com。校赛后,各项目组根据评审专家意见修改材料,并及时完成修缮材料的上传。

3. 省级复赛和决赛。省级复赛通过网络评审的方式进行,决赛举办时间另行通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附件:

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第八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方案的预通知

2.第八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项目申报书

3.各二级学院申报任务目标

联系人:实践教学科,刘鸿艳,隋涛,3190127(内线:88127),办公楼北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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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21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