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2021年第13期)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1-08-27浏览次数:896

教务处红头文件

各二级学院:

现将近期教务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运行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新学期伊始,为保证本学期教学工作有序运行,现将期初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网上教务登录

1.外网访问:企业微信—工作台—WEB VPN—教务—网上教务学生端(教师端)。

2.内网访问:教务处网站首页—网上教务学生端(教师端)。

(二)学期课表

选课制下的班级课表与学生个人课表不再完全一致,如部分教学安排无法在课表中体现或另有特殊安排的,二级学院务必提前告知学生;统一打印课程表的请务必选择正确的输出时间模板(夏秋季

1.学生通过“网上教务学生端”查看课表及其它教学信息。

2.教师通过“网上教务教师端”查看、打印课表和课堂学生名单(以系统内学生选课名单为准!未选课的不得参加任何教学活动!)及全校其它教学信息。课堂学生名单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相关二级学院。

(三)成绩查询

各二级学院通知所有学生及时登陆“网上教务学生端”,查询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的考核成绩,重点检查有无错、漏。如学生对成绩有异议,须填写《滨州学院学生查卷申请表》(“网上教务学生端”或教务处网站下载),所在二级学院签署意见后报送开课单位,由开课单位组织有关人员查卷。若成绩有变动,须由任课教师按要求填写《滨州学院更改学生成绩申请表》(“网上教务教师端”或教务处网站下载),经开课单位签署意见后附相关证明于9317:00报教务处教务科审核处理。考虑到成绩管理的严肃性,超出时限的不再予以受理。

(四)学生选课

1.补退选:83008:009608:00,学生查看选课结果,可退选选中课程,也可补选有课余量的课程。补退选结束后,选课人数不足开课要求的课程停开,学生需及时登录选课平台查看选课结果。本学期课程重(补)修未按时办理的,本次一并补办,过期不再受理。

2.选课确认:9608:00-91008:00,学生认真核对所有选定课程。因特殊原因需退选或必修课程缺失的,应在时限内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经院校两级审核后,予以退选或补选,逾期不再办理。确认结束后,以班级为单位填写《滨州学院学生修读课程承诺书》(附件1),原件留存二级学院,复印件报教务处教务科备案(914日前)。

(五)教室使用与管理

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本单位教室资源的使用和管理,特别是要规范好考研自习室和周末教室的使用,严格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周末自习需使用教室的可根据本单位学生实际需要情况,安排一定数量的自习室供学生整学期使用,填写《非教学时段使用教室申请表》,报后勤管理处楼宇管理中心物业管理办公室后,及时向学生公布

《滨州学院教室管理规定》(滨院政〔202164号)规定:教室只能用于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二级学院须做好对日常分管教室和非教学时段使用教室的管理,防止其他单位和个人违规使用或冒用,教育监督师生遵守教室文明使用公约。任何单位或个人严禁将教室用于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特殊情况确需使用的,须报教务处审批。未经批准,私自占用教室或擅自变更教室用途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六)学生春季注册

本学期注册周为830日—910日,暂缓注册截止到108日。注册周期间,必须由学生本人持学生证到所在二级学院指定地点注册,在学生证上的当学期加盖注册章。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注册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按照《滨州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组织好学生注册工作。

附件:滨州学院学生修读课程承诺书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务科联系。

联系人:教务科,许经伟,3195569(内线:85569),办公北楼111

二、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核补(缓)考工作的通知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我校有关规章制度要求,现将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核课程补(缓)考工作事宜安排如下:

(一)考核范围和场次

1.考核范围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核有不合格(不含通识选修课)情况和已办理缓考手续情况的课程,需要组织补(缓)考。考核作弊(违纪)、取消考核资格、无故缺考(旷考)的学生,按有关规定不允许补考。实践性教学环节(含独立设置的实验课)不合格及其它由开课单位认定不能参与补考的课程不安排补考,必须重修。

2.考核场次

场次安排建议:

上午:08:00-10:00  10:10-12:10  下午:14:30-16:30  16:40-18:40

晚上:19:30-21:30

(二)考核安排

1.开课单位核对补(缓)考课程及学生名单824-830日),如无需安排或学生名单有问题的,请及时联系教务科进行数据调整。

路径:【成绩管理】【成绩分析】【成绩统计】【及格、不及格名单按课程统计】

示例:

左侧点选相应课程,右侧出现不合格学生名单。特别关注“未通过原因”的标注是否正确。核对时间截止,将默认所有数据正确,请务必认真核实!

2.学生网上补(缓)考报名831-95日):请告知学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未报名的没有参考资格。因补考合格成绩按60分计(缓考同正考),故学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参加补考:如参加补考,学生须登录网上教务学生端进行课程考核报名,在报名界面上点选“报考”;如不参加补考,则不做任何操作。如考核课程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开课单位。

路径1网上教务学生端【考务管理】【考试报名】

路径2网上教务学生端首页【我的待办任务】【补考报名】

3.开课单位确认报考学生名单39日前)

路径:【考务管理】【考试报名管理】【考试报名数据确认管理】

可按开课单位或学生所在学院进行核实,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教务科进行调整;如无问题,左侧点选开课单位,右侧界面点击右键-【操作】-【生成Excel表格-带格式】可下载补(缓)考报名确认名单。补(缓)考学生名单将以系统数据为准。

4)补(缓)考核安排99-18日)

部分公共课及跨学院班级较多的考试课程安排在911日、12,教务处协调各相关开课单位安排时间、地点,开课单位和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共同安排监考教师;其余课程安排在其他时段,时间、地点由开课单位与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协商确定,监考教师由开课单位选派。补(缓)考通知单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根据考核安排自行设计、打印及发放(大学体育课补(缓)考通知单由体育学院负责)。通知单应包含姓名、学号、二级学院、班级、学生照片、考试科目、考试日期时间地点、学生座号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各开课单位将补(缓)考日程安排电子版命名为“二级学院代码+二级学院简称+补(缓)考安排表”于98日前发送至bzxyxjw@163.com

(三)命题安排

1.命题

使用期末考核剩余的一套试题作为补(缓)考试题。

2.印刷试题提交

各开课单位根据补(缓)考相关安排、数据,认真填写试卷付印袋、封装试题,96前将封装好的试题、试卷交接表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3.试题领取和发放

试题印刷完成后,各二级学院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领取,具体领取时间将在“教学信息联络员群”另行通知。各二级学院领取试题后必须在试题袋上标注考核科目、考核时间、考核地点、考核人数等信息,信息填写完成后按照补(缓)考相关要求发放试题。请一定注意,在试题领取和发放过程中一定要做好试题保存和保密工作。

(四) 成绩录入及归档

920前完成成绩网上录入,成绩及试卷归档等要求同期末考核。

(五)其它

1.各二级学院要及时将本通知传达到有关教师和学生,并严格按照期末考核的标准和要求开展考核工作;要加强学生考风考纪教育,督促学生认真复习、诚信应试,杜绝替考等恶性违规行为的发生。

2.补考课程的成绩评定一律不计算平时成绩,且合格后按60分计;缓考课程按正常考核成绩(包括平时成绩、卷面成绩等)评定。

3.所有补(缓)考课程的监考工作均由开课单位负主责,考场监考教师的配备同期末考试(考生不超过30人,配2名监考教师;超过30人,原则上按15人增加1名监考教师的标准加配监考人员,不足15人的按15人计),一般不安排原任课教师监考。开课单位需为监考教师准备相关考务材料,且告知监考教师于考前2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做好相关监考准备工作。

4.学生须带齐考核通知单、身份证(或学生证?)参加补(缓)考。考前监考教师要做好学生信息核对工作。

5.如有违规,开课单位需在考试结束后30分钟内将违规学生信息汇总表、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在考试结束24小时内将《滨州学院学生考核违规行为认定表》及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附件:2020-2021-2补缓考安排表

联系人:教务科,许经伟,3195569(内线:85569),办公北楼111

三、关于加强2020年在校学生入伍后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加强在校学生入伍后的学籍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规范入伍学生的学籍管理

20219月入伍申请保留学籍的学生(不包括2021级新生)需填写《滨州学院学生入伍保留学籍审批表》(附件1),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入伍通知书复印件(或征兵办证明)。

入伍期间不申请保留学籍的,应提出退学申请,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2.做好20219月入伍学生情况统计

各二级学院须掌握20219月学生入伍总体情况,在整理学生申请的基础上填写《滨州学院20219月入伍学生情况统计表》(附件2)。

3.做好历年入伍学生的摸底情况统计

各二级学院应掌握本单位学生入伍保留学籍(含入学资格)的总体情况,现需对服役满两年的学生进行摸底,由学生本人做出继续保留学籍、拟复学、拟退学决定后,填写《滨州学院历年入伍学生摸底情况统计表》(附件3)。对于继续保留学籍的学生,告之学生每年91日主动与二级学院联系,备案学生本人情况;对于拟复学的学生,告之学生复学时间,协助学生办理复学手续;对于拟退学的学生,协助学生及时办理退学相关手续。如学生未主动联系二级学院,请二级学院主动与学生取得联系,获取学生的近期基本情况。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1915日前将《滨州学院20219月入伍学生情况统计表》、学生的原始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入伍通知书复印件或征兵办证明)及《滨州学院历年入伍学生摸底情况统计表》(附件3)一并交学籍科,本单位无入伍学生的实行零报告制度。

另:如2021级新生咨询入伍期间申请保留入学资格问题,请告知学生应首先到生源地征兵办公室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生源地征兵办公室审批同意后将材料转滨州学院教务处学籍科,我校为其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学校收到材料后五日内将其统一寄征兵办(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由征兵办留存;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由征兵办转学生或家长留存)。办理入伍保留入学资格手续文件依据:《教育部 总参谋部关于印发《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138号)》

联系人:学籍科,郭爱华, 3196365(内线:86365),办公楼北111

四、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实习工作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1949号)、《教育部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的通知》(教职成〔20213号)和《滨州学院学生实习工作管理办法》(滨院政〔2018149号)精神,为提升学生专业技术水平和创新实践能力,保障实习教学质量,疫情防控期间,现将我校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实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1. 各二级学院认真书里实习管理过程,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排查实习中存在的问题。

2. 各二级学院要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相应课程标准,落实实习任务,审核、批准各专业制定的实习环节教学标准、实习计划和实习方案,全面负责指导和监督实习单位筛选落实、信息化管理、实习指导、过程管理质量评价、立卷归档等工作。

3.二级学院积极发挥产学研的优势,建立并充分利用优质实践教学基地,提升实习效果。

4. 根据实习所在地的疫情防控风险等级,切实做好实习期间疫情防控及应急预案,优先安排省内市内实习。

(二)工作要求

1. 开学初,各二级学院针对以往实习情况,开展自查自纠,与指导教师、学生、实习单位核实,深入排查实习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排查学生在实习实训期间是否存在违规收费、扣押身份证、实习管理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学生实习岗位与所学专业不对口、不实习、假实习、加班(每天不超8小时,每周不超44小时)、任务量大等问题,及对住宿条件差、住宿押金返还迟缓、实习报告不规范、教师批改不细致等问题的整改情况;具有跟岗、顶岗实习的学院,还应重点检查是否签订三方协议,是否安排加班和夜班(岗位特殊要求除外),劳动报酬是否低于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915日前完成所有专业实习实训自查自纠工作,并形成整改报告,纸质版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落实实习任务,实习内容要与专业培养目标一致,将实习情况填写在《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实习安排情况一览表》(附件1),电子版于921日前发送邮箱shijianjiaoxueke@163.com

3.规范、强化校友邦实习实践平台的使用,实习计划、过程数据、实习报告全部进行网上填报、网上管理、网上运行。各二级学院要及时录入实习计划,严格过程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利用平台实时掌握师生参与情况;指导教师及时评阅实习记录信息,实现全程跟踪指导与评价,形成系统、完善的实习电子档案材料。学院将根据平台记录为实习指导老师核算工作量。

4. 在实习开始前,至少提前一周制定出实习方案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实习方案必须明确实习任务、实习地点、实习时间、实习过程、指导教师、实习学生名单、学生联系电话、指导教师联系电话等。

5. 执行双导师制,二级学院和实习单位应当分别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实习指导教师和专门人员全程指导、共同管理学生实习。

6. 根据专业特点和实习类别合理安排实习方式,集中实习、跟顶岗实习原则上安排在实践教学基地进行,二级学院统计实践教学基地利用情况,并于1228日前将《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实践教学基地利用情况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邮箱shijianjiaoxueke@163.com

7. 加强跟岗、顶岗实习管理。跟岗、顶岗实习要科学组织,依法实施。严格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实习协议的签订,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除航空等相关专业及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外,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不得安排加班和夜班。要保障顶岗实习学生获得合理报酬的权益,劳动报酬原则上不低于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不得安排未满16周岁的学生顶岗实习。

8. 做好实习安全管理,组织学生签订《滨州学院外出实践教学安全协议书》。

9. 做好学生实习成绩评定,应符合教学标准要求,包含实习环节表现、报告、出勤、双方指导教师评价等综合评定。

10. 撰写实习总结与改进报告,做好实习过程各项材料的归档工作。各二级学院可参照课程材料袋建立实习材料袋,或建立以学生为单位的实习档案袋。

附件1:《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实习安排情况一览表》

附件2:《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实践教学基地利用情况统计表》

联系人:实践教学科,刘鸿艳、隋涛, 3190127(内线:88127),电子邮箱:shijianjiaoxueke@163.com,办公楼北301

五、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设计(学年论文)工作的通知

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及《滨州学院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管理办法》(滨院政[2018]357号)精神,对本学期课程设计(学年论文)工作要求如下:

1.各二级学院根据人才培养方案,梳理出做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的专业班级、时间,修改完善教学大纲、任务书,提前做好工作安排。

2.组织好学生选题、指导工作。每位指导教师指导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0人。

3.做好成绩评定工作,成绩采用四级计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成绩分布应合理。评为优秀的学生人数一般应不超过本班人数的20%

4.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应重做。缓做或重做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的学生应办理重修手续,其成绩按重修成绩记录。

5.做好材料归档。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将整理好任务书、设计报告、设计图纸(程序)、设计说明书、论文及优秀作品等,由开课单位按试卷保存方式及期限存档。

各二级学院要填写《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设计(学年论文)计划安排一览表》(附件)。方案必须明确具体任务、地点、时间、过程、指导教师、学生名单等内容。不报送材料从而影响学校正常工作者视为未完成此项任务,进行年度工作量统计时不予认定。各二级学院将附件于913日(周一)前报送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shijianjiaoxueke@163.com

为督促各二级学院将课程设计(学年论文)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教学质量,教务处将利用多种方式对各二级学院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附件: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设计(学年论文)计划安排情况一览表

联系人:实践教学科,刘鸿艳、隋涛, 3190127(内线:88127),电子邮箱:shijianjiaoxueke@163.com,办公楼北301

六、关于申报2021年度山东省现代产业学院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123号)和《滨州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滨院政〔202161)号,现组织申报2021年度山东省现代产业学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领域与申报数量

重点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机器人、智能制造、航空航天、船舶与海工装备、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领域和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命健康、数字经济和软件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遴选育人成效显著、区域产业特色鲜明、
产学研用联动深入的现代产业学院。我校拟从校级重点建设现代产业学院中遴选上报1个。

(二)工作要求

1. 请各校级重点建设现代产业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积极申报省级现代产业学院,组织专门人员,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立项条件,从目标定位、建设基础、育人模式、保障体系等方面,认真填写《山东省现代产业学院申报书》(见附件1),整理相关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协议、学校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实施方案、申报书中描述的相关文件、育人成效证明材料和其他必要材料)。

2. 请各申报学院于9817时前,将《山东省现代产业学院申报书》(附件1)以及相关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协议、申报书中描述的相关文件、育人成效证明材料和其他必要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3.学校将组织专人对现代产业学院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附件1:《山东省现代产业学院申报书》

附件2: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推进本科高校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高字〔20204号)

附件3:《滨州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滨院政2021-61号 )

联系人:实践教学科,刘鸿艳、隋涛, 3190127(内线:88127),电子邮箱:shijianjiaoxueke@163.com,办公楼北301

七、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采用混合式教学课程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关于申报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混合式教学课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学校组织开展了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混合式教学课程申报工作。经二级学院推荐、专家评审,确定45门课程于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开展混合式教学,详细信息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二级学院(教学部)高度重视课程的教学与实践,给予教师足够的支持与指导,加强督导,推动教师利用在线资源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促进教学质量提升。同时,鼓励相关教师讲好示范课,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各课程主讲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一流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滨州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计划(2021-2025)》等相关文件精神,对标课程目标,结合课程特点,做好课程设计;认真学习教育部印发的《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梳理课程教学内容,结合不同课程特点、思维方法和价值理念,深入挖掘课程思政元素,有机融入课程教学;熟悉混合式教学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课程网络资源,认真开展教学与实践,有效推进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打造一流课程。

3.学校将对实施混合式教学的课程进行教学督导。课程主讲教师应进一步优化教学安排,明确翻转课堂实施的时间、地点,按照相关文件及《通知》相关要求推进混合式教学。学期结束须形成内容详尽的混合式教学总结报告,包括教学改革目标任务、教学效果分析(应含有与平行班或往届同课程班级教学效果对比分析)、存在的问题以及后期待改进的建议等内容。同时提供课程完整的教案。

请各位课程主讲教师93日前将修改后的“混合式教学安排表”发送至教研科邮箱。还未入群的老师,请加入滨州学院混合式教学交流群。




 


 

 

 

 

 

 


附件1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试行混合式教学名单

附件2: 滨州学院混合式教学安排表

联系人:教研科,谢攀、段宇祥,3190125(内线:88125),办公北楼320

邮箱:bzjwcjyk@163.com

八、关于编印2021级新生学业指导手册的通知

按照工作安排,现开展2021级新生学业指导手册编印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制要求

1.各学院要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责任到人。

2.本年度学生学业指导手册采用电子版,不再打印,学院、专业可以自己设计封面和封底,体现本单位特色。

3.手册内容按照《编制说明》的相关要求进行编排可以创新,体现本单位特色学业导航教学资源的内容按照2021版人才培养方案的相关内容编辑。

4.本通知附件中包括4个材料:新生学业指导手册编制说明,学校简介2021问题解答(教务处负责,修改完善后830前单独发至群文件)。请各学院负责老师认真阅读附件中的内容,结合学院、专业实际按要求进行编制。

5.手册编辑过程中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注重学生专业兴趣培养和专业意识强化。

6.大类培养的学院根据本单位大类培养实际要求制定。

(二)提交要求

1.各学院应于新生正式开课前完成2021级新生学业指导手册编制工作,并及时发至学生。

2.学生学业指导手册电子版请于927日前发至教务处教研科邮箱:bzjwcjyk@163.com

附件:2021级本科新生学业指导手册编制相关附件

联系人:教研科,谢攀、段宇祥,3189963(内线:69963)、3190125(内线:88125),办公楼北320

九、关于做好2020级本科生辅修专业教育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滨州学院辅修专业(学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及本学期工作安排,现组织2020级本科学生进行辅修专业教育报名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办专业

辅修专业教育是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求,促进复合型人才培养的重要手段,鼓励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本科专业开办辅修教育。经过专业申报、学院推荐、学校审定,本年度英语、财务管理、安全工程、地理信息科学4个专业,面向2020级本科学生招生,招生情况详见附件1

(二)面向对象和申请条件

1.面向对象。2020级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申请条件。遵纪守法,品行良好;主修专业学习成绩优良,累积学分达到主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时段内的学分要求,平均学分绩点在2.0(含)以上,学有余力;主修专业学费已按规定缴清;学生申请修读的辅修专业,应与主修专业归属不同的专业类,相同课程不得超过3门。

学生申请修读辅修专业时应及时与与开课学院联系,了解申请条件、课程设置等,开课学院联系方式见附件1

(三)工作安排

辅修专业申请、审查、录取等工作在教务信息平台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91-923日,学生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登录网上教务信息平台完成申请报名,申请流程见附件2

2.924-927日,学生所在学院审查。主修专业所在学院负责对本学院学生辅修专业教育申请进行审查,审查流程见附件3

3.928-930日,辅修专业开设学院审查、录取。辅修专业(学位)开设学院负责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查,根据计划数和报名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成绩等情况择优录取,及时将录取情况反馈给学生,并将录取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学籍科备案。

(四)教学组织

通过开设学院审查、录取的学生,其教学组织与管理按照《滨州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滨州学院辅修专业(学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辅修专业开设学院要在每学期开学前做好相关课程教学任务落实,并及时将课程表发至辅修专业(学位)学生手中,通知学生按时上课。

附件:

    1.辅修专业教育接收计划表   

2.学生网上申请辅修专业流程

3.辅修专业设置、审批流程

    联系人:教研科,谢攀、段宇祥,3189963(内线:69963)、3190125(内线:88125),办公楼北320

十、关于开展第2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2021913日至19日是第2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本届宣传周主题为“普通话诵百年伟业,规范字写时代新篇。学校根据教育部、省厅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开展推普周活动。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宣传周相关活动,大力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激发广大师生的爱党爱国情怀。

(二)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成立推普周活动领导小组,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活动方案。推广普通话活动要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有记录。

紧紧围绕“普通话诵百年伟业,规范字写时代新篇”这一活动主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永远跟党走”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以及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推普周系列活动。

结合新生入学、主题班会、结合专业特点,精心策划推普周活动;在宣传栏、办公室张贴第24届推普工作宣传画、悬挂横幅和标语;开展师生演讲、诵吟、辩论、书法、征文等活动;召开座谈会,举办知识竞赛等其他形式的活动。

推普周活动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写出总结,提供影像或视频等资料,于924日(周五)前将相关资料发送至邮箱(22395041@qq.com)。

联系人:教材科,葛中一,3190189(内线:88189),办公楼北301

十一、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为加强教学管理和日常教学监控,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完善教学工作质量保障体系,确保新学期各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教学中的亮点,促进教学质量的持续提高,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期初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组织开展学校层面的教学检查工作。

  长:郭新伟

  员:校督导组专家、学科教学督导员、教务处有关人员

2.各教学单位成立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组,根据学校总体要求和本单位工作计划制定具体的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具体安排

1.时间安排

1830919日,二级学院制定本单位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方案,展开自查、整改;

2920-24日学校专项检查;924日之后,总结反馈,布置进一步整改任务。

2.检查内容

1)教学秩序。包括教室、实验室(实验耗材等)、实习实训场所(基地)准备情况;教师到岗情况;学生报到情况;教材到位情况;教师期初教学准备情况,教学文件的制订情况,包括课程(实践环节)教学标准、教学任务书、教案以及教学日志;各教学环节运行秩序、教学纪律等情况。

2)教学任务落实情况。包括课程库和教学计划库的录入(包括2021级各本、专科、跨校专升本等专业);本单位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涉及的本学期全部课程(专业课、公共课等)是否都已落实到位;其他教学单位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涉及的本学期以本单位为开课单位的课程是否都已落实到位。

3)工作计划制定情况。包括二级学院及其教研室教学工作计划、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实习实训工作计划制定与开展情况等。

4)上学期期末教学检查自查整改情况及补考工作。结合上学期期末教学检查自查情况,各二级学院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确定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进度,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列出清单,限期整改。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补考工作开展情况,包括补考准备、组织、落实情况等。

52021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情况:包括二级学院、教研室(专业)二级管理落实情况、二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方案、二级学院(或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实施细则、抽检报告等;检查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开题报告、四表、指导手册及答辩阶段各表格归档情况。专项检查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检查比例不低于10%,重点检查成绩评定排名靠后的,特别是“及格”档的毕业设计(论文)。

6)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情况。2020-2021学年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教学档案整理、归档情况。

7)考核试卷核查。核查范围为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核试卷(含补考和重修),主要检查试卷命题质量,包括题型、题量、难易度、主客观题分布、是否能体现对学生知识理解及应用能力的考察等;试卷分析情况,包括分析是否客观、全面,深入、到位等;试卷的卷面成绩与登录成绩的一致性;试卷阅卷规范性,统分、计分的准确性;教学单位试卷存档规范性和完整性(试卷目录、试卷装订材料等)。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参与课程评估课程的考核试卷。

82020-2021学年实习工作。包括使用校友邦实习实践平台进行信息化管理情况、实习工作的组织管理情况、学生的实习工作状态、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及使用情况等。分散实习还要重点检查学生实习单位的落实情况(与专业相关度等);实习自查自纠报告、实习工作发现问题的整改安排及落实情况;上学期实习相关材料整理归档情况(包括实习环节课程标准、实习指导书、实习计划(方案)、实习双导师配备、学生实习报告手册、教师指导记录相关材料、实习成绩的综合评定情况、跟岗和顶岗实习的三方协议、与外出实习学生签订的安全协议等)。

9)学业导师工作和学生学业预警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学业导师的遴选、配备、考核和日常工作记录材料;学期、学年、毕业前学生学业预警开展和学业帮扶情况。

10)学生学业预警工作。重点检查是否将学生学业预警工作列入常规工作,并按时组织实施;是否对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及2019-2020学年学生学业情况向学生本人做出预警。

11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单位教学督导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教学督导计划、落实情况,相关人员听课、看课等教学督导任务完成情况及记录材料归档情况。

122020-2021学年其它教学相关档案材料归档情况等。

13)听课、看课。

142020-2021学年各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薄弱环节整改落实情况。

152021年学生创新创业与学科竞赛工作管理情况。

16)教研室工作开展情况。上学期教研室工作总结、本学期教研活动计划、教研室和人员备案情况、教研活动开展情况等。

17)课程评估工作开展情况。2021年上半年开展的课程评估相关材料的整理、上传工作。

3.检查方式

检查工作以二级学院自查为主;校督导组专家、学科教学督导员、教务处开展教学状态等的随机抽查,试卷、毕业设计(论文)、实习、二级学院听课情况等专项检查,同时开展领导干部听课活动。

4.需填写完成的材料

1)期初教学检查记录表(附件1);

2)第一节课学生到课情况一览表(附件2);

3)期初教学检查教学单位自查工作一览表(附件3);

4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52020-2021学年期末考核试卷检查情况清单及整改落实情况;

62021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材料的整理与归档;

72020-2021学年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相关材料的整理与归档。

72020-2021学年实习实训相关材料的整理与归档;

8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二级学院领导干部、督导组成员听课记录。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充分发挥主动性,在学校教学检查工作内容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有计划、有重点、有特色、见成效的期初教学检查活动。

2.加强对检查结果的反馈和处理。特别是对自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属于二级学院职责范围内解决的应即知即改,需要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的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

3.要善于总结工作经验,教学检查中产生的文档材料应及时存档备查,请于910日前将《第一节课学生到课情况一览表》电子版、917日前《期初教学检查记录表》《期初教学检查教学单位自查工作一览表》电子版发至jxddpgk@126.com邮箱。其他材料由二级学院存档,学校将对各单位存档情况进行抽查或全面检查。

附件1:期初教学检查记录表

附件2:第一节课学生到课情况一览表

附件3:期初教学检查教学单位自查工作一览表

联系人:督导科,杨合建、赵兰英,3190030(内线:88030),办公楼北321

十二、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单位教学督导工作的通知

为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充分发挥教学单位教学督导工作职能,从基础上保证教学过程及各教学环节按规范进行并达到相应的质量标准,促进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滨州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及学校工作实际,切实加强督导力度。为保证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公平、公正,各教学单位应对本单位授课教师及外单位兼课教师的教学督导实现全覆盖。教学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反馈,并督促改进,力求实效;构成教学事故的,教学单位应及时上报教务处,按规定程序进行认定和处理。

本学期建议教学单位教学督导工作重点如下:

(一)教学督查工作

1.课堂教学

1)外聘人员(包括外聘兼职教授、外聘教师)讲授的课程;

2)新开课、开新课;

3)本单位作为开课单位的公选课;

4)新进教师及上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排在后30%教师讲授的课程;

5)专业认证被受理专业本学期开设的全部课程;

2.实践教学

1)实习实训工作过程及质量;

2)毕业设计(论文)、课程设计(学年论文)进展情况及完成质量;

3)实验教学开展情况;

4)校友邦实习实践平台使用情况;

3.实验室管理

1)实验室仪器设备运行情况;

2)实验耗材准备到位情况;

3)实验室环境与安全;

4.教研室教研活动开展情况

5.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教学管理规章制度落实、执行情况

(二)教学指导工作

校、院两级教学督导组在加强教学各环节督查的同时,要发挥对本单位(督导单位)教学工作的指导作用。

1.针对本单位(督导单位)教学及管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建议并督促整改落实与质量提升;

2.加强对本单位(督导单位)青年教师教学业务能力的指导和培养,充分发挥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

3.每学期组织开展2-3次本单位优质课观摩活动。

4.每学期邀请学校督导组专家到本单位开展不少于2次的教学指导报告(或交流座谈活动等)。

请于99前将本单位教学督导组成员名单(格式详见附件)电子版发至jxddpgk@126.com

附件:***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备案表

联系人:督导科,杨合建、赵兰英,3190030(内线:88030),办公楼北321                        

十三、关于核对并报送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实验室信息及实验教学信息的通知

实验室是开展实验教学,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重要场所,根据本学期学校工作安排,请各实验中心(室)要做好实验室管理、实验教学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实验室运行、实验教学状态监控。认真核对实验教学任务分配表、实验教学任务落实表、实验课程表,内容要与实验教学课程标准一致,实验课程表要完整、无误。在核对无误的基础上,填写本学期实验室信息统计表,实验中心(室)总课程表请于93日下午5点前将实验中心(室)总课程表、实验室主任课程表(附件2)电子版发至邮箱:bzushyshgl@163.com。请于910下午5点前将实验室信息统计表(附件1)电子版发至邮箱:bzushyshgl@163.com

注:滨州学院实验教学任务书(附件3)、滨州学院实验教学任务落实情况一览表(附件4)由各实验中心存档备查

附件1:滨州学院实验室信息统计表(新) 附件2:实验中心(室)实验总课程表     

附件3:滨州学院实验教学任务书  附件4:滨州学院实验教学任务落实情况一览表

联系人:实验室管理科,李玉玺、李永,3168664,内线(88664),行政北楼318

十四、关于落实实验室房间责任人及实验课程表公开等日常管理制度的通知

1.落实实验室房间责任人

明确实验中心(室)所有实验分室房间责任人,公布实验中心(室)办公室房间和联系电话、实验分室房间责任人及联系电话,便于师生实验教学联系。完成日期:93

2.开展仪器设备检查维护维修

对所属实验分室所有仪器设备进行检查、维护、调试,达到使用的良好状态,确保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

3.落实实验课程表公开制

各实验中心(室)在所有承担实验教学任务的实验分室张贴实验课程表,课程表要注明开设实验课程名称、开设周次、专业班级等信息。若一门实验课程在多个实验分室开设,则所有的实验分室都要包括此门实验课程的信息。完成日期:93

注:上学期实验课程表一定清除干净。

4.落实实验分组安排

按照实验分室空间位置,编排学生分组表并在实验分室存档。实验分组要符合《滨州学院实验教学工作规程》要求,保证每位同学都有足够实践的条件,同时综合考虑实验耗材的使用效益。

5.落实实验室安全卫生检查制度

每次实验课程完成后,实验教师安排学生做好卫生清洁、仪器设备摆放工作;实验室管理人员每周进行实验室安全卫生检查与整改,确保实验室安全无隐患,卫生保持常态化,做好实验室卫生检查记录。

教务处将对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随机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实验室考核的依据。

十五、关于开展学期初实验室安全教育活动的通知

为确保本学期实验室安全运行,实验教学顺利开展,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请各实验中心(室)结合本专业实验室特点,组织全体实验技术人员、实验教师、学生,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教育学习、讨论活动,活动内容主要包括:

1.建立实验室安全准入机制:组织师生学习《滨州学院实验室安全卫生制度》、《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动物实验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文件(具体内容各实验室根据自身实际有选择的学习)。

2.常规安全管理知识学习:学习仪器设备使用安全操作知识、实验室水电使用安全知识。

3.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查找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隐患,给出解决安全隐患的具体措施,在全体实验技术人员、实验教师和学生中加以落实,确保本学期实验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4.各实验中心(室)于93下午5点前,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实验室安全隐患按照工作程序由专人负责及时报送相关部门检修,同时建立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台账,台账由各实验中心(室)存档,作为实验室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十六、关于加强实验室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加强实验室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实验室工作效率,确保实验室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根据《滨州学院教职工考勤与请假暂行规定》、滨州学院实验室管理人员岗位职责》文件要求,请各实验中心(室)填报附件5:实验室管理人员工作岗位信息统计表,经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请93日下午5点前将打印稿报实验室管理科,电子版发至邮箱:bzushyshgl@163.com

附件5:实验室管理人员工作岗位信息统计表

联系人:实验室管理科,李玉玺、李永,3168664,内线(88664),行政北楼318

十七、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实验室开放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校2021年度重点工作安排以及《滨州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滨州学院开放实验项目管理办法》制度要求,为进一步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实验教学改革,提高实验室资源使用效益,鼓励和支持学生在课余时间积极参加开放实验教学、科研创新和科技竞赛活动,按照学校2021年度重点工作安排部署,现组织开展实验室开放工作。

1.项目征集。各实验中心(室)要广泛宣传,在师生中征集开放实验项目,由实验中心(室)负责人组织3-5名专家进行科学论证,明确项目目标,确保项目开设质量。

2.项目选题。各实验中心(室)要组织好学生选题工作,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师生填写《滨州学院开放实验项目申报表》、《滨州学院开放实验项目统计表》,请于910日下午5点前,电子版发至邮箱:bzushyshgl@163.com。根据项目申报情况将给予实验室开放项目专项经费支持

3.项目管理。实验室开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实验中心(室)要加强项目过程监督与管理,确保开放项目预期目标实现,真正达到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目的。

4.项目验收。学期末,学校将组织开展项目结项验收工作,验收结果将作为实验室年度工作考核重要依据。

附件6:滨州学院开放实验项目申报表  附件7:滨州学院开放实验项目统计表

联系人:实验室管理科,范延辉、李永,3168664,内线(88664),行政北楼318

十八、关于完善实验室档案建设工作的通知

根据《滨州学院实验室工作信息收集与档案管理规定》要求,新学期初,各实验中心(室)要严格落实实验室日常运行各项记录材料的记录工作,特别是实验室建设、实验教学、实验耗材、实验室开放、实验室共建、实验室技术研究、实验室安全等过程材料的建档工作,做到原始记录材料完整、齐全,同时做好上学期实验室档案材料整理归档工作。

现将2020年度实验室考核过程中实验室档案建设工作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列举如下:

1.部分实验中心(室)实验室耗材管理不尽规范,耗材入库、出库、库存等过程记录材料不够清晰,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2.实验室开放工作档案材料(开放项目申报、项目实施过程管理以及项目验收等档案材料)不够完整。

3.实验室共建协议不全,共建成果统计不够准确。

4.实验技术研究成果数据统计更新不及时、研究成果存档不完整。

5.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实验分室信息、负责人信息、设备信息等)更新不及时。

6.实验室安全工作台账不完善。

7.仪器使用记录填写不规范。

十九、关于做好教学实验用仪器设备维修维护及现状调查的通知

为确保实验教学的顺利开展,各实验中心(室)要加强实验用仪器设备的日常检查、维修维护,提高自修能力,自己无法维修的仪器设备按照《滨州学院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滨州学院万元以上仪器设备专人管理暂行办法》、《滨州学院固定资产使用、保管、养护及维修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提交维修申请报相关部门,加强联系确保维修及时。加强对师生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培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仪器设备,减少故障率,对因违反操作规程损坏的仪器设备,按照《滨州学院固定资产丢失、损坏赔偿管理办法》文件要求予以赔偿。对所属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现状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掌握情况,确保实验教学的顺利开展,填写仪器设备现状调查表于93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zushyshgl@163.com

附件8:滨州学院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仪器设备现状调查表

联系人:实验室管理科,范延辉、李永,3168664,内线(88664),行政北楼318

教务处

2021827

教务通知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