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1-07-05浏览次数:439

二级学院、校属科研机构

为做好学校2021年暑假期间的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及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学校暑假期间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相关要求,现将有关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二级学院、校属科研机构要将暑假期间的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实到人。假期期间,各二级学院、校属科研机构负责人、实验中心(室)负责人、值班人员、巡查人员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负有责任,要认真执行暑假期间值班制度、巡查制度,实行安全责任制。

二级学院、校属科研机构要采取各种有效防范措施,消除各类隐患,特别要注意防火、防水、防盗、防爆等。对存在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切实做好本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二、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安全工作

1.暑假期间有工作任务的实验室,要根据“暑期学校”要求及实验室规章制度,加强暑假期间对教师和学生的安全教育,明确安全要求,学生实验期间必须有指导教师现场指导。实验室要安排管理人员值班,指导教师和管理人员(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教师在假期利用实验室开展实验研究工作,必须经二级学院、校属科研机构党政负责人批准,服从实验中心(室)统一安排。二级学院必须对教师明确安全职责。暑期期间实验室有维修、改造任务的要安排专人负责现场管理,保障维修、改造期间实验室安全;各类人员进入实验室必须严格实行签到登记制度,值班人员要每天对本学院所属实验室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解决。

2.暑假期间没有实验任务的二级学院、校属科研机构要关好门窗,全面排查各实验分室内天花板上的灯盘固定情况,切断照明和动力电源开关,并加贴封条;要安排专门人员,加强对所属实验室的假期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立即向所在学院领导、主管部门、安全保卫处和学校分管领导汇报。

3.暑假期间要加强对仪器设备的保管与保养。除工作需要或必须通电的仪器设备外,实验室要注意切断电源、水源等,以防各类设备长久运行而引发事故;需要通电使用仪器设备的实验室,要有专人看管、巡检。已完成实验任务的仪器设备,要在及时检修后由专人负责归类存放。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要做好常规性维护和保养工作。暑假期间,各二级学院、校属科研机构要安排做好实验仪器设备的检修、维护工作,保证新学期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4.暑假期间要加强实验用低值易耗品管理,做好库存的整理、清理,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和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等低值易耗品要入库,并按有关规定指定专人妥善保管,确保安全。

5.暑假期间要加强实验室的环境安全工作,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要认真做好室内水、电、气等各种管路设施和压力容器的检查、检修工作,防止水管破裂、电路故障、压力容器爆炸及各种气体(尤其是有害气体)泄露等,严防由此引发事故,彻底杜绝火灾事故隐患。对药品仓库特别是化学危险品要严格管理,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二级学院、校属科研机构要组织相关人员在放假前对所属实验室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切实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并于7月8日前将实验室检查情况、暑期实验室值班与巡查安排电子版发至bzushyshgl@163.com(联系电话,3168664,3191369,内线88664,81369,行政北楼318,305)。


关于做好2021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doc附件1:安全检查记录表.doc附件2:值班安排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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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