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1-2023年期间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配置工作,为教学科研工作提供条件支撑和保障,现开展2021-2023年期间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形式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购置计划以项目的形式组织申报。仪器设备项目分“基本条件保障类(含更新类)”、“新上/特色专业类”、“专业群实训中心建设类”、“重点保障类”、“公共服务平台类”五大类。
1.基本条件保障类(含更新类):是指为适应实验教学改革,新开设实验课程或原课程实验内容、项目、组织形式更新所需新增的仪器设备;因学生数增加,现有仪器设备台套数不能满足基本实验教学需求而必须增添仪器设备;因老化、淘汰需报废增补更新的仪器设备。
2.新上/特色专业类:主要指2021年新上专业、特色专业,根据本单位专业规划以及人才培养方案需求,结合近三年专业实验室建设情况,因教学需要必须增添的仪器设备。
3.专业群实训中心建设类:学校规划建设的七大应用型专业群实训中心建设项目。
4.重点保障类:根据学科建设或科研平台建设规划所需的仪器设备(不包含个人科研课题经费计划所需的仪器设备)。
5. 公共服务平台类:服务于全校教学科研活动的仪器设备,如多媒体教学设备、公共体育设备、图书馆设备等。
二、申报要求
1.高度重视仪器设备购置论证、申报工作,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安排部署设备购置论证、申报工作,明确提报人、考察人,组成论证小组,认真组织考察、论证工作,保证仪器设备购置申报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
各二级学院、有关单位负责人任组长,教学秘书、实验室主任、教研室主任、学科带头人、专业负责人、实验指导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为组员的仪器设备论证小组(成员不少于7人),对提报的仪器设备进行充分考察、论证,新上/特色专业类、重点保障类设备、“七大专业群实训中心建设类”等重点项目组织论证时原则上需聘请校外技术专家1-2人,二级学院、有关单位在论证工作基础上提报《滨州学院教学科研设备建设项目申请书》(附件1)。
2. 各二级学院、有关单位论证小组对申报设备的必要性、整体性、科学性、针对性、配套性、新旧搭配性、台套数等予以论证认定,对提报设备的型号、配置、技术参数、预算价格予以考察论证。论证小组要全面了解二级学院、单位仪器设备状况,并查询校内同类设备情况,以学科发展规划、专业建设规划、重点建设专业、科研平台建设计划、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标准、开设的实验项目的实施为依据,进行充分论证。
3.各二级学院、有关单位根据实际教学科研需求,分别按照项目分类提报申购计划。《滨州学院教学科研设备建设项目申请书》提报的同时,新上专业/特色专业类需提供新上专业建设规划书,重点保障类需提供学科建设或科研平台建设规划书,单价大于5万元(含)的需填写《滨州学院申购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附件2),提供的新上专业/特色专业建设规划书、学科建设或科研平台建设规划书需由教务处、科研处签署审定意见,不能提供支撑材料的将不进入学校论证程序。
4. 各二级学院、有关单位提报的设备要充分考虑共享性,对拟购的仪器设备要相互沟通交流,避免出现重复购置现象。单价大于5万元(含)的仪器设备对照单价5万元以上仪器设备清单(附件4)中设备清单,有相同或类似设备的,原则上不再购置,如有特殊需要另行说明。购置到位的仪器设备要充分利用,提高使用效益,不得出现闲置现象,设备到货后半年内未投入使用的将按有关文件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 各二级学院、有关单位在申报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时,要把本次申报与本单位专业建设规划结合起来,立足于实验室的长远整体规划和实验教学的实际需要,注重实验室建设及仪器设备购置的科学性、针对性,防止随意性和盲目性。
6.所有实验室建设项目,请在现有实验用房条件内规划。各二级学院在申报仪器设备时(特别是5万元以上的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必须同时考虑技术人员的配备和安装条件与环境,条件不具备的暂不购置。
7.各二级学院、有关单位做好拟购仪器设备的考察论证工作,考察论证的仪器设备的品牌不少于三个,品牌(品牌要详尽)、型号、配置、采购价格摸清楚(要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对达不到以上要求的设备不予招标采购。本着“谁使用、谁提报、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将对购置后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进行综合考核。
8.各二级学院、有关单位充分考察论证拟购的仪器设备,将《滨州学院教学科研设备建设项目申请书(2021-2023年)》(附件1)、《滨州学院申购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附件2)、《2021-2023年拟购仪器设备清单》(附件3)、《滨州学院公共服务平台设备购置计划申报书》(附件5)以及其他支撑材料于2020年11 月13日前报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办公北楼318室)(电子版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bzushyshgl@163.com),材料不全或逾期不上报的仪器设备,将不予受理。
三、注意事项
1.各二级学院、有关单位严格依据最新版人才培养方案开展设备论证、申报工作,单位领导严格把关,组织相关人员以团队方式研究论证,多种渠道调研,充分考虑使用效益,避免因一人一事或某个课题、项目申报造成设备闲置、利用率不高等问题出现。
2.各二级学院、有关单位在设备论证申报过程中避免提前购置,重复购置,不贪大求全,从教学实际出发,提高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配置的科学性。
3.各二级学院、有关单位全面考虑,与本单位专业建设规划、专业实验室建设规划进行对接,不要遗漏,避免中途追加、调整现象的出现。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3191369(81369,88664)。
关于申报2021-2023年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的通知.zip
附件1:《滨州学院教学科研设备建设项目申请书(2021-2023年)》
附件2:《滨州学院申购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
附件3:《2021-2023年拟购置仪器设备清单》
附件4:单价5万元以上仪器设备清单
附件5:滨州学院公共服务平台设备购置计划申报书
教务处
2020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