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附件1),开展2020年度省教改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并加强对现有省教改项目的管理。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2020年度省教改项目推荐申报和结项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项目推荐申报
(一)项目类别
2020年教改项目分为四类: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专项(含子课题)项目、教学成果培育项目。
1.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高校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围绕《2020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参考指南》(附件2),自主选题进行申报。面上项目,教育厅根据学校推荐申报直接予以立项;重点项目,教育厅在学校推荐申报基础上组织评审择优确定。
2.重大专项项目和教学成果培育项目。重大专项项目围绕特定选题(附件3)进行申报;教学成果培育项目面向具有较好研究基础、取得较好推广应用效果、具有冲击国家或省优秀教学成果奖潜力的项目,申报项目须以往年立项的校级或省级教改项目作为研究支撑,经过2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重大专项项目和教学成果培育项目,教育厅在学校推荐申报基础上组织评审择优确定,重大专项原则上每个立项选题只立1项。
(二)主持人和成员要求
1.项目主持人。项目主持人限1人,须为本校在职教师(不含兼职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近3学年(2017年9月—2020年7月)每学年面向本校本科学生至少讲授一门课程,平均每学年本科教学不少于96学时;专任教师脱产学习、出国访学期间以及教学管理人员不作教学要求。
以项目主持人身份可申报面上项目或重点项目或重大专项1项,还可申报培育项目1项。目前主持研究的省教改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以项目主持人身份申报除培育项目以外的新项目。高校行政管理人员和二级学院管理人员,主持或参与申报(限前3位,下同)面上项目,不得超过本校面上项目申报总数的20%;主持或参与申报重点项目,不得超过本校重点项目申报总数的60%;主持或参与申报重大专项和培育项目,不限制申报比例。校级领导不参与申报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
2.项目组成员。鼓励校际、校企、校院(所)联合申报、协同创新,项目组成员可以是本校专任教师或兼职教师,也可以是外校、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人员。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主要参与者(含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重大专项和培育项目主要参与者无人数限制。
(三)推荐申报工作安排
1.项目申报和所在单位推荐。申报项目根据项目类别和选题指南等,填写申请书(附件4)进行申报,申报材料报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审核、论证,推荐优秀项目至学校,每个单位限推荐1项面上项目或重点项目或培育项目,重大专项项目不限项;原则上推荐项目应依托近两年立项的校级教学研究改革项目。
请各单位8月24日前将推荐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和推荐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一式一份)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办公北楼320办公室),电子版发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邮箱:bzjwcjyk@163.com。
2.学校评审、公示。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申报限额择优确定推荐项目,并在校内进行公示。
3.推荐申报。推荐项目进一步完善申请材料,按照省教育厅规定,9月15日前在“省教改系统”完成申请书的网上填报和支撑材料上传等工作。
二、项目结项验收
(一)项目自查
已立项的省教改项目,根据申报书等检查研究进展情况;及时整理研究成果、提交“省教改系统”。经自查,完成研究任务、达成研究目标、符合结项验收条件的项目,填写《2020年申请结项验收项目一览表》(附件6),8月17日前电子版发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邮箱:bzjwcjyk@163.com。
(二)所在单位督查
省教改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应定期检查项目研究进展情况,督促项目按时开展研究、保证研究成果质量;对于项目研究进展不力的,协助进行整改。
(三)学校检查、结项
学校通过“省教改系统”,对各项目研究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拟于8月底组织结项验收。
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教改立项申报和管理的通知(鲁教高函20-11).pdf
附件2:2020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改项目立项参考指南.doc
附件3:2020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改重大专项立项选题.docx
附件4:2020年山东省教改立项申请书(鲁教高函20-11).doc
本通知及附件同期发布于教务处网站,请及时关注。如有问题请与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联系电话:3189963(内线:69963)。
滨州学院教务处
二〇二〇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