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学士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的,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可出具相应的“学位证明书”。学位证明书应注明原学位证书编号等内容,学位证明书与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我们承诺“一次办好”,接受大家监督,特制订本工作流程。
二、流程概述
1.本人申请:参考《山东航空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明书申请表》(见附件),提供近期蓝底证件照片(要求:大小不超过40Kb,像素大小480*640,格式为jpg)、身份证扫描件及学位证扫描件等材料。以上材料准备就绪后,扫码进入办理流程(见本页面左下角二维码);
2.学校审核;
3.学生寄照片:邮寄与电子照片同底的照片2张(小二寸:3cmX4.5cm);
4.学校打印证书:每月1、11、21日(节假日、周末顺延。如21日是周日,22日打印)学校打印证书;
本学期放假时间:2024年7月13日
下学期开学时间:2024年8月25日
5.学校邮寄毕业证明书:学校一般打印当天寄出毕业证明书;
6.办理进度:学生本人关注山东航空学院服务号后可随时查看办理进度。
(山东航空学院服务号-访客服务-办理学士学位证明书流程-普通高等教育办理学士学位证明书流程)
三、工作流程
办理地点:办公北楼111室 电话:0543-3196365
电子邮箱:byzms@sdua.edu.cn 联系人:郭老师
扫码办理学士学位证明书(关注山东航空学院服务号后可查办理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