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9-05-07浏览次数:417

校属科研机构、二级学院所属科研实验室

为保障我校正常教学科研秩序,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19 年度省属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领导研究,决定开展我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实验室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学校安全稳定,务必高度重视,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始终坚持把安全作为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工作的红线,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组织工作,抓好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的落实。对于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做到责任到人、及时整改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查范围和重点

(一)检查范围

校属科研机构、二级学院所属科研类实验室

检查重点

检查内容包括责任体系落实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废弃科研实验室和危险品处理情况、应急预案设立情况等。

三、检查安排

(一)单位自查整改

1.各相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动员部署,制定自查方案,明确自查内容,落实自查及整改责任。

2.各相关单位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附件1),对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2),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

3.自查、整改时间:2019 55日至5月24日 

4.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安全自查和整改工作情况,报送以下材料:

 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包括以下几点:1、实验室安全情况汇总(责任机制落实情况、资质和基本设施运行情况、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废弃科研实验室和危险品处理情况、应急预案设立情况) 2、自查方案3、隐患台账及整改情况 4、本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计划);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附件1);

《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2);

各相关单位2019年527日经实验室主任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送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办公北楼318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bzushyshgl@163.com,邮件名称统一为: ×××实验室安全自查材料

学校检查

学校将于2019年6月适时开展现场抽查,对抽查发现的突出安全问题反馈至所在单位,并列入2019年度实验室考核工作

四、审核问责

按照教育部的要求,教育厅将对学校上报的自查报告和现场检查整改报告进行审核,对自查自纠工作不力、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问责建议,进行追责。存在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科研安全防范工作,相关单位和个人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范延辉李永 3168664,3191369,内线88664,81369)。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教务处 科研处         

                             2019年57

 关于开展2019年度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