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属科研机构、二级学院所属科研实验室:
为保障我校正常教学科研秩序,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19 年度省属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领导研究,决定开展我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实验室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学校的安全稳定,务必高度重视,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始终坚持把安全作为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工作的红线,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组织工作,抓好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的落实。对于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做到责任到人、及时整改,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查范围和重点
(一)检查范围
校属科研机构、二级学院所属科研类实验室
(二)检查重点
检查内容包括责任体系落实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废弃科研实验室和危险品处理情况、应急预案设立情况等。
三、检查安排
(一)单位自查、整改
1.各相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动员部署,制定自查方案,明确自查内容,落实自查及整改责任。
2.各相关单位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附件1),对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2),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
3.自查、整改时间:2019 年5月5日至5月24日。
4.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安全自查和整改工作情况,报送以下材料:
① 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需包括以下几点:1、实验室安全情况汇总(责任机制落实情况、资质和基本设施运行情况、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废弃科研实验室和危险品处理情况、应急预案设立情况) 2、自查方案,3、隐患台账及整改情况 4、本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计划);
②《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附件1);
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2);
请各相关单位于2019年5月27日经实验室主任、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送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办公北楼318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bzushyshgl@163.com,邮件名称统一为: ×××实验室安全自查材料。
(二)学校检查
学校将于2019年6月适时开展现场抽查,对抽查发现的突出安全问题反馈至所在单位,并列入2019年度实验室考核工作。
四、审核问责
按照教育部的要求,教育厅将对学校上报的自查报告和现场检查整改报告进行审核,对自查自纠工作不力、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问责建议,进行追责。存在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科研安全防范工作,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范延辉、李永 3168664,3191369,内线(88664,81369)。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教务处 科研处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