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7年度教材编写和出版基金申请立项项目及经费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7-08-28浏览次数:574

各院(系)、有关部门:

我校2017年度教材编写和出版基金申请项目于718日经评审通过,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教材编写项目立项21项,每项资助经费0.3万元,共资助经费6.3万元(见附件1);出版基金申请项目立项4项,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共资助经费8万元(见附件2);合计14.3万元。

二、各项目第一作者依据项目申请书填写“教材编写、出版基金申请项目合同”,将合同一式三份于915日前交到教务处教材科(合同日期统一填写91日)。

三、各项目承担院系、部门和第一作者要切实管好、用好项目经费,实行财务监督,确保经费专款专用,合理开支,不得挪作他用,如有违反,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

四、完成合同规定的内容后,第一作者要及时结项,填写“教材编写和出版结项报告”。

五、教材编写项目和教材出版基金项目自批准之日起的管理期内安排经费。项目经费由教务处负责管理。

六、教材编写项目,研究期一年,分两次拨付资助经费(上半年拨付40%,下半年拨付60%)。教材出版基金项目,研究期一年,教材正式出版后,一次性拨付全额资助经费。

七、出版基金项目,必须在教材扉页上注明:滨州学院教材出版基金资助。

八、各项目主管院系、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教材编写和出版立项的管理,做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采取得力措施,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出高水平、高质量的自编教材。教材编写和教材出版基金项目第一作者和承担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管好、用好项目资助经费,以有限的资源争取最大的效益。

九、本年度教材出版基金项目可选择由学校统一联系出版社或自行联系出版社两种形式出版。

十、编写立项和出版立项合同请到教务处网站下载。

十一、由编写人员负责完成承诺的发行数量,并办理教材的选用手续。

 

附件1:滨州学院2017年度教材编写项目经费安排表

附件2:滨州学院2017年度教材出版基金申请项目经费安排表

 

 

                                                   教务处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四

  教务[2017]19号-关于公布滨州学院2017年教材编写、出版基金申请立项项目及经费安排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