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安全教育月”活动的通知》和《滨州学院2017年“安全教育月”活动方案》精神,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教务处实际,本着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富有成效的原则,面向全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特制定2017年“安全教育月”活动方案如下。
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服务教学、服务师生为中心,把开展“安全教育月”活动与做好2017届毕业生教育管理和安全文明离校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开展系列安全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师生安全素质,推动各项安全工作措施落实,切实提高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巩固“平安校园”建设成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二、活动主题:强化师生安全意识,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三、活动时间:2017年6月2日—7月2日。
四、活动内容:
(一)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组织全体人员深入开展一次安全隐患自查整治活动,组织专人排查教务处所有办公场所及教材书库的安全隐患,确定责任人并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组织院系开展实验室、危化品储藏室安全整治活动,重点开展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消防安全整治。
(三)对全体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活动,主要采用集中讲解安全知识和播放学习资料等方式,重点组织学习防火、防盗、防溺水、防诈骗、防传销、防食物中毒、防人身伤害、防交通事故等方面内容。
(四)加强国家安全教育,教育教职工远离“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不在校园内进行传教活动,不编造散布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学校声誉的网络谣言。
(五)强化“依法执教”观念和加强教风、师德培养,组织教职工学习国家教育政策和法律法规,避免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出现任何违规违纪现象;加强宣传教育,提升教师的道德情操和师德水平,并将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传授给学生。
五、对象和范围
安全教育的对象是教务处全体人员,共计16名同志。
六、实施步骤
(一)机构成立阶段:6月2日。
教务处成立了以姚志刚处长为组长,高丽、曲福华及李建庆副处长为副组长,侯延东、于晓香、杨合建、郭爱华、齐丽霞、李永、谢攀、许经伟、史蕾为成员的“安全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安全教育活动的组织落实。
(二)方案制定阶段:6月3日至6月7日。
根据《关于开展“安全教育月”活动的通知》和《滨州学院2017年“安全教育月”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教务处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教务处2017年“安全教育月”活动方案》。
(三)实施阶段:6月8日至6月25日。
认真组织实施《教务处2017年“安全教育月”活动方案》,切实抓好落实,对全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通过教育做到: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防止各类事故、案件的发生。
(四)总结阶段:6月26日至7月2日。
根据教务处工作方案和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发现问题和不足,认真进行整改;整理、完善本次安全教育工作材料,为接受学校督查做好准备。
七、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教务处“安全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安全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把开展此项活动当作近期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精心安排、落实相关工作。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
教务处“安全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要搞好宣传发动,组织全处人员积极参与,真正实现教育受益的普及性。
(三)结合实际,注重实效
充分结合教务处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围绕教学运行和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活动,特别是要重点做好实验室、教材仓库防火、防爆等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四)健全制度,形成机制
安全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完成好这项任务,既需要有针对性的集中教育,形成较强的声势和浓厚的氛围,更需要建章立制,持之以恒地抓好落实,形成安全教育长效机制。
(五)认真总结,及时整改
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注重收集文字和图像资料,加强档案整理工作,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确保将本次安全教育工作做成切实有效的教育活动。
教务处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