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7]6号
各院(系):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教育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重要部署,举办“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切实推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抓手与实践平台。参照第三届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要求,现将竞赛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一)“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二)“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 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三) “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 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四)“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五) “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六) “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七) “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对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项目,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赛资格,相关法律责任由项目申报者承担。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 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 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 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 3年以上(2014年3月 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6月10日之后毕业)。参赛对象须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学生类型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三、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
所有参赛团队均需通过全国大赛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 (cy.ncss.org.cn)进行报名。报名方法可查看学生操作手册(附件3),报名时间截止到2017年5月31日。
(二)专家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各单位推荐的作品进行资格和形式审核;专家按照评审标准,对作品采取审阅申报材料、观看现场演示、咨询答辩等方式进行评审。校赛结果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择优推荐项目进入省级大赛。专家评审初步定于6月初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 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创意组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初创组、成长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业项目计划书。项目计划书以PDF格式提交,大小不超过10MB。
(二)佐证材料:初创组、成长组参赛团队的佐证材料包括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 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佐证材料须附在计划书后合并为一个文件提交。
(三)展示视频。申报项目需提供一分钟展示视频。展示视频要求画面清晰流畅,声音清楚,MP4格式,大小不超过50MB。生成视频时,建议视频编码为H.264,音频编码为AAC,分辨率为 800*600。每个项目视频命名为“项目组别+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单位名称.mp4”。
各有关单位推荐作品需于2017年6月2日(周五)前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1)、项目计划书及佐证材料(PDF格式,总大小不超30Mb)(附件2)、一分钟展示视频(MP4格式,每个大小不超50Mb)等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22395041@qq.com。
五、有关要求
(一)做好宣传指导。各院(系)要广泛宣传、全员动员、强化指导,拓宽宣传渠道,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推动学生跨专业组队、跨界学习。引导学生关注社会需求,指导参赛团队将创新创意转化为实际项目和创业成果,努力让参赛项目产生应用价值和市场价值。
(二)完善服务保障。各单位要组建指导教师团队,认真做好参赛项目的前期培育,帮助大学生组建创新创业团队。为参赛团队提供政策法规、赛事动态等信息,做好项目对接、知识产权交易和保护等必要的条件支持。积极邀请行业企业、风投创投机构、创业园区或创业孵化基地等专家为参赛项目提供针对性指导。
教务处联系人:葛中一,于晓香;联系电话:3190127(8127)
附件:1.滨州学院“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推荐汇总表
2.滨州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计划书
3.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产品学生端操作手册
4.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手册
5.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日
通知附件.rar
关于组织滨州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