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学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7-04-13浏览次数:203

各院(系):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下发的《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经学校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及时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专项活动,确保实验室安全、稳定、有序运行。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安全管理

1.是否结合本专业实验室特点,组织全体实验技术人员、实验教师和学生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题教育活动,学习实验室安全相关规章制度并形成长效机制。

2.实验中心(室)负责人、耗材管理员、实验分室负责人全面掌握危险化学品使用及库存情况。

3.各实验分室房间责任人分工是否明确,实验分室责任人对所负责实验分室危险化学品领用、使用、留存、回收情况是否明确清晰,管理是否规范。

(二)分室核查

1.各实验中心(室)是否指定了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各实验分室的安全责任人配备是否落实到位并定期开展所负责实验分室的安全检查工作,对于发现的安全问题建立专门台账并及时解决。

2.各实验分室电路、水管道以及门窗是否安全,消防灭火设施是否更新及时、配备到位。

3.各实验分室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情况。

(三)重点部位

1.实验室危化品存放仓库是否安全,特别是各实验分室剩余不满整瓶的危化品存放是否做到了进橱上锁。

2.各类废旧危化品容器处理是否安全。

3.各类易燃易爆气体装置、蒸汽装置存放、使用是否安全规范;各类放射源装置存放是否安全。

(四)实验室其他安全隐患点。

二、检查方式

各院(系)自查与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三、时间安排

(一)院(系)自查

自查时间:411-421

(二) 院(系)整改

整改时间:422-512

(三)学校检查

检查时间:513-20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2.自查工作要细化到具体项目、责任区域、责任人,决不能走过场、留死角。

3.在自查基础上填写:附件1滨州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和附件2实验中心(室)安全责任人信息表,414日前,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实验室管理科(办公北楼318),电子版发至邮箱bzushyshgl@163.com

4.凡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精心梳理,及时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确保整改效果,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zip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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