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门、校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校园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师生员工通行规则意识、安全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文明礼让意识,引导师生员工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和《滨州学院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增强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营造共同关注交通安全、携手创建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扎实推进校园交通安全长效机制建设,巩固“平安校园”建设成果,确保校园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学年重点工作计划安排,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安全文明出行 共建平安校园
二、活动时间
2017年3月20日—26日
三、活动内容
(一)举行启动仪式。活动于3月20日10:00—11:30在西餐厅广场启动。启动仪式上将摆放交通安全知识展板,悬挂交通安全宣传条幅,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材料,请各院(系)、部门、校直各单位积极组织师生参加。
(二)举行一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专题报告会。3月21日15:30,邀请经济开发区大队领导在千人会堂作交通安全知识专题报告会。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师生参加报告会,各院(系)按照分配的参会学生名额(见附表),组织好2016级学生代表,由辅导员带队,15:10入场,并维持好报告会期间会场秩序。
(三)播放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3月22日9:00-17:00在图书馆三楼学术报告厅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宣传片,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师生观看。
(四)播出道路交通安全温馨提示。整个活动期间利用电子大屏幕在学生公寓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
(五)开展一次学生志愿者文明交通实践活动。挑选20名责任心强、善于沟通的学生志愿者于3月24日上午10:00-11:00协同经济开发区大队女子中队上岗执勤,体验如何正确出行以及如何纠正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
(六)召开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专题会议。各单位召开专题会议,教育引导师生自觉践行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和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和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教育引导师生自觉摒弃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六大交通陋习”;教育引导师生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六大危险驾驶行为”。
(七)开展一次学生驾驶机动车辆调查统计活动。各院(系)要对驾驶汽车进出校园的学生进行登记统计,包括姓名、性别、年级、驾驶车型、车牌号、驾驶证、行驶证、车辆保险和车辆年审等基本信息,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各院(系)排查统计情况于3月27日前报送保卫处治安科(办公北楼113室)。
(八)组织一次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知识研讨会。各单位组织师生以研讨会的形式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123、124号令和《滨州学院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九)召开一次交通安全主题班会。各院(系)安排辅导员、班主任利用班会时机,教育学生高度重视交通安全,进一步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切实做到安全出行。
(十)开展为期一周的校园交通秩序专项检查治理整顿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落实领导责任,自觉把保障师生员工交通安全作为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内容,以此提高全体师生员工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
(二)积极宣传,精心组织。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安排专人负责,切实抓好各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积极组织师生员工参加各项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教育的普及率,确保各项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三)建章立制,巩固成果。增强师生员工交通安全意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各单位要坚持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工作机制,巩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成果。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列入2017年上半年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考核范围。
附:各院(系)2016级学生参加报告会名额分配表
保卫处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