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度校级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6-10-14浏览次数:265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和《关于实施山东省高等学校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鲁教高字〔20119号)精神,按照教学工作计划安排,经研究决定,现开展2011年度校级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内容

1.课程建设方式

本次建设工作采取单门课程建设与多门课程联合建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多门课程联合申报的,不同课程之间应存在内在的、紧密的联系,课程教学内容要相互贯通,可以综合规划并形成有机整体,课程建设共同满足对人才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培养要求,一般依托专业大类或系列课程进行建设。

为加强应用型人才培养,鼓励单独开设一门或多门实践教学课程,并进行重点建设。

2.课程申报要求

本次申报课程必须是我校本、专科人才培养方案中所列课程,一般应从本单位系级精品课程中推荐申报,申报课程是本科专业课程的,须至少已开设1年以上;专科专业课程,须已连续开设3年以上,本、专科都开设的同一门课程,只接受本科课程的申报,重点支持本科课程申报。

已作为校级重点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网络课程及案例教学课程建设的课程同样可以参与申报,原则上不得更换课程负责人;但已作为省、校级精品课程立项建设的课程,仅可参与多门课程联合申报。

3.课程体系

课程设置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成才规律,符合专业人才培养要求。按照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构建课程建设平台,整体优化课程内容,重组课程结构,构建以能力为核心的课程体系,有利于学生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培养。

4.课程内容

课程内容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社会需求和人才培养需要,体现现代教育思想,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和教育教学规律,能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积极吸收行业企业参与课程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课程的理论和实践教学内容分工恰当、相互支撑,满足对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鼓励建设双语课程。

5.课程负责人

申报课程的课程负责人要求为我校在岗教师,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学术水平高、教学能力强。课程负责人负责课程建设的规划、组织与实施。

单门申报课程:课程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含教师系列的副教授和非教师系列的副高级),近三年主讲此门课程不少于1轮。

联合申报课程: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含教师系列的讲师和非教师系列的中级),近三年主讲此门课程不少于1轮,鼓励教学科研水平较高、资历较老的讲师申报。

6.课程师资队伍

每门课程拥有3名以上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特色鲜明的主讲教师。课程师资队伍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和学缘结构合理,专兼职教师比例适当,注重教学团队建设;鼓励有行业背景的教师参与课程建设。同一专任教师参与校级精品课程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门(含已立项精品课程),引导更多的教师参与精品课程建设。

7.课程教学方法与手段

遵循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教育理念,针对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不同特点,合理进行教学设计,推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恰当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有效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教学效果。

8.课程实践条件

重视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整合实践教学资源,使其能够更好地满足创新型人才培养要求。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创新实践教学模式,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9. 课程教学资源

课程的网络教学资源丰富,课程网站畅通,能够很好地发挥辅教辅学功能,满足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需要(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课程网站提供40分钟的说课录像,课堂教学录像上网比例达到25%以上,并承诺50%以上的教学录像1年内全部上网。选用的教材应为优秀教材(含国家级、省部级优秀教材和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或高水平的自编教材,能够突出教材育人的独到见解和实践;实验器材配套齐全,能够满足教学的需要。

10. 课程教学效果

对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培养达到了既定的教学目标。校外专家、行业企业专家、校内督导及学生对课程教学评价结果优良,评价材料真实可靠。

(二)申报注意事项

1.为保证本年度校级精品课程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申报单位自课程申报之日起至本年度评审工作结束期间,要保证申报课程网站的正常运转,保证可以通过授权审看课程教学内容及相关教学资源。凡因申报课程所在单位的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浏览课程内容,且评审期间经提醒不能解决问题的,视为不具备申报条件,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2.校级重点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网络课程及案例教学课程基础上申报校级精品课程者,一经被批准立项,原有课程建设项目自动取消,其建设任务及经费自动转入精品课程建设,不再单独组织重点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网络课程及案例教学课程项目验收,待精品课程建设完成后一并验收;若不能立项,继续按校级重点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网络课程及案例教学课程进行建设。

3.在校级重点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网络课程及案例教学课程基础上申报校级精品课程者,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得更换课程负责人,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换课程负责人的,须向教务处提交书面申请(见附件2),原有课程负责人、新的课程负责人、系负责人分别在申请表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教务处备案。如无申请,不得参评本年度校级精品课程。

4.本年度校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将遵循好中选优、择优扶持、本科为主、兼顾专科的原则,同样情况下,优先扶持省级重点学科、校级重点学科相关的课程。

(三)申报程序

1.各系(院、部)要在总结本单位课程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督促已立项的校级重点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网络课程和案例教学课程建设,并抓紧进行系级精品课程的建设,在此基础上,择优申报校级精品课程,获得校级精品课程者学校将择优推荐参加明年省级精品课程的评选。

2.为加强管理,各申报单位要分别确定一名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联系人,负责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联系、组织申报及材料报送等工作。请申报单位将《2011年度校级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3)信息于1116日(星期三)前发送邮件至shilei19811229@163.com

(四)申报材料

1.网上申报。《滨州学院2011年度校级精品课程汇总表》(见附件4),由申报单位汇总填写完毕后于1125日(星期五)前发至邮箱shilei19811229@163.com

2.材料申报。申报单位须提供所有参评课程的《2011年度滨州学院校级精品课程申报表》(见附件5)及《2011年度滨州学院校级联合申报精品课程整合优化情况表》(见附件6)各一式2份(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装订),于1130日(星期三)前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五)申报限额、时间以及课程分类

1.2011年,校级精品课程立项数额根据申报情况确定。并在该部分课程及已立项校级精品课程中择优推荐2012年度省级精品课程。

2.本年度各系(院、部)申报校级精品课程申报限额2门(含联合申报课程),超数额申报不予受理,各单位应在本单位择优推荐申报。

3.本年度校级精品课程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1125日,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1130日。各系(院、部)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将申报材料集中审核完毕并按要求报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六)评选办法

2011年度校级精品课程的评审采用网上现场评审与查看纸质材料相结合、领导审核、网上公示的方式进行。我校将组织专家首先对各系(院、部)申报的精品课程材料进行网上现场评审和查看材料,投票确定结果,投票结果报学校有关领导审核同意后,在教务处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列入“滨州学院校级精品课程”建设计划,予以重点建设,并向全校公布。

(七)建设标准

滨州学院校级精品课程建设标准,参照《滨州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实施方案》中有关标准进行,力争向省级精品课程建设标准努力。

(八)其他

1.请认真学习《山东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实施方案》和《滨州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实施方案》(滨院政[2005]100号)文件,学校文件与本通知有悖的,以本通知为主。

2.校级精品课程一经立项,建设周期三年。学校将给予一定建设经费扶持建设,具体资助额度及办法参照2011年度省级精品课程经费资助办法确定,请各课程所在单位督促课程负责人搞好课程建设与维护。

3.为加大优质教学资源共享的力度,申报课程在被评为校级精品课程后,要保证课程网站畅通,不断更新上网内容,逐年增加上网的授课录像等。教务处将对校级精品课程上网内容更新及授课录像上网情况进行检查,未通过检查的课程所在单位将被限制下年度精品课程的申报。

4.校级精品课程视为职务作品。凡申请校级精品课程评审的系(院、部)和主讲教师将被视为同意该课程在享受“滨州学院校级精品课程”荣誉称号期间,其上网内容的非商业性使用权自然授予全校。校级精品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教学资源要按照规定上网并向全校各专业免费开放,保证正常使用。各单位和主讲教师要承诺上网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5.精品课程负责人应定期对课程进行升级、维护与更新,教务处每年对校级精品课程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检查。不合格者取消“校级精品课程”的荣誉称号。被取消荣誉称号的课程1年内可以申请一次复查,复查合格的课程可以恢复“校级精品课程”称号。

6.精品课程建设是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大举措。各系(院、部)要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有关通知精神及本通知要求,高度重视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认真规划,精心组织,保证精品课程的可持续发展,把精品课程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教学工作抓紧抓好。

7.此通知及附件同期发布于教务处网站,请参阅下载。

附件1:精品课程上网材料清单及相关要求(供参考).doc

附件2:更换课程负责人申请模板.doc

附件3:2011年度校级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联系人信息表.xls

附件4:2011年度校级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5:2011年度校级精品课程申报表.doc

附件6:2011年度校级联合申报精品课程整合优化情况表.doc

附件7: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分类体系(本科).doc

附件8: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分类体系(高职高专).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