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度校级教学研究类项目中期检查、结项及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6-10-14浏览次数:173

根据《滨州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滨院政〔2009257号)及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安排,拟开展2011年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和人才培养方案修订项目的中期检查、结项及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

了掌握我校已立项的教学研究项目进度情况,督促各项目按既定计划进一步开展工作,经研究决定,拟对我校教学研究立项项目开展一次全面的中期检查。

1.检查范围

截止至2011111日,所有未验收结项的校级教学研究立项项目。

2.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教学研究项目检查,采用项目负责人自查、所在系(院、部)检查、学校抽查的方式进行。

1)项目负责人自查阶段(1115-1021日)

教学研究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申报书和合同中所写的研究目标、路线、规划情况认真进行自查,填写项目进度表(附件1),签字并双面打印后提交给项目所在单位。

2)所在单位检查阶段(1122-1130日)

各项目所在单位负责人根据项目负责人所报项目进度表,对教研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确认情况属实后,在进度表上签署意见;

各项目进度表由各单位统一于1130日(星期三)之前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3)学校抽查阶段(121-125日)

教务处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系(院、部)项目进展情况予以审核并进行抽查。

3.几点注意事项

1)自查和检查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2)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进展缓慢的项目将予以通报,问题严重的,予以撤销;

3)请各项目负责人抓紧时间进行项目建设,并有计划地使用好项目建设经费;

4)学校对项目经费管理期限为“N+2年,即项目建设或研究期限为3年的,经费使用管理期为5年,项目负责人要在管理期内使用经费,超过管理期的,经费将收回不再予以安排;

5)为避免经费空转和结转,根据学校领导要求,教务处已将各项目经费划分到各年度,请项目负责人根据各年度经费安排使用经费,原则上不得超支。

(二)验收结项

1.校级教学研究项目

凡我校正式立项的在研教学研究项目,研究期限已满并达到结项条件的均可申请结项。

1)结项条件

申请结项的研究项目,必须至少完成项目申请书及项目合同中预定的目标(与项目申请书、合同完全一致),且至少有一项成果由项目负责人独立或作为第一完成人完成。同时还需提供证明项目实施效果和推广价值以及推广范围的支撑材料,支撑材料不限于纸质文稿,视频、图片等材料均可。

2)结项程序

① 课题组整理项目研究成果,撰写结项报告,填写《滨州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2),同时整理和汇总支撑材料,报送教学研究项目所属学科所在系(院、部)或部门;

② 相关系(院、部)或部门审核《结项报告书》及支撑材料,并提出审核意见;

③ 初审通过后,课题组进行结项答辩的相关准备工作;

④ 学校组织专家组在听取课题组结项答辩基础上,对项目进行结项验收,确定结项结论,并予以公布。

3)结项材料

① 项目申报书(一式一份);

② 项目合同(一式一份);

③ 项目研究最终成果(含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④ 结项报告书(一式三份);

⑤ 相关支撑材料(一套);

⑥ 项目研究经费结算薄(一式一份);

⑦ 申报材料收讫存根和收件证明(附件3);

⑧ 答辩人信息(答辩人一名,列出姓名、职称职务、研究位次、手机和email等信息)。

4)工作及时间安排

以上材料务必于20111130日(星期三)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逾期不予受理。

5)其他要求

① 教学研究项目结项是项目研究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证项目研究质量的重要管理环节,各系(院、部)和各课题组要高度重视项目结项工作,认真总结项目研究情况和研究成果,及时做好结项工作;

②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参与教学研究的积极性,经领导研究通过,允许用2篇质量高的普通期刊论文代替1篇核心期刊论文。

③ 到期尚未完成预定目标的项目,项目负责人要书面写出延期结项申请,申请中要说明延期原因、计划完成时间等,经系(院、部)审查同意盖章后于1130日(星期三)前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2005年和2006年立项的项目,2011年仍不能完成结项的,学校将撤销项目并追回经费。2007年立项但今年无法完成结项的项目,可在递交延期申请后延期至2012年,2012年仍不能完成结项的,学校将撤项项目并追回经费;

⑤ 结项后的项目应及时把研究的成果推广到教学和教学管理实践中。

2.人才培养方案修订项目

1)结项条件

以人才培养方案修订项目的子项目为结项单位,申请结项的子项目,必须完成项目立项书及任务书中预定的目标(与立项书、任务书完全一致),同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其中人才培养方案配套文件是指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包括实验课程和集中实践环节各门课程)、本专业课程建设规划等于教学相关的文件材料。

2)结项程序

① 课题组撰写结项报告,填写《滨州学院人才培养方案修订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4),同时整理和汇总支撑材料,报送所属系(院、部);

② 相关系(院、部)或部门审核《结项报告书》及支撑材料,并提出审核意见;

③ 初审通过后,课题组进行结项答辩的相关准备工作;

④ 学校组织专家组在听取课题组结项答辩基础上,对项目进行结项验收,确定结项结论,并予以公布。

3)结项材料

① 项目立项书(一式一份);

② 项目任务书(一式一份);

③ 项目研究最终成果(含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④ 结项报告书(一式三份);

⑤ 相关支撑材料(调研报告、研究综述、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课程建设规划等配套文件以及其他支撑材料);

⑥ 项目研究经费结算薄(一式一份);

⑦ 申报材料收讫存根和收件证明(附件3);

⑧ 答辩人信息(答辩人一名,列出姓名、职称职务、研究位次、手机和email等信息)。

4)时间安排

以上材料务必于20111216日(星期五)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逾期不予受理。

5)其他要求

① 未完成人才培养方案配套文件不得申请项目结项。

② 未结项的项目,学校将给予撤项并追回经费。

③ 结项后的项目应及时把研究的成果推广到教学和教学管理中。

(三)项目立项

为落实第三次教学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推进我校教学质量和水平,2011年度继续开展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工作。

1.立项形式、范围、数量、项目类别及研究期限

1)本年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分招标和委托两种形式进行。

2)申请人结合本校、本专业实际,在《2011年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招标项目)立项指南》(附件5)中选择某一项议题,自拟题目申报招标项目;委托项目由学校根据建设要求委托专人进行建设;本年度不接受自定项目申报

3)项目类别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立项数量视招标情况确定。

4)研究期限一般为三至四年,其中至少有不少于一年的推广试验期。一般项目最短不得少于两年,重点项目一般不得少于三年。

2.申报要求(限招标项目,委托项目不受此条件限制

1)对项目申报人要求

① 项目申请人须是我校在岗教师、教辅人员或教学管理人员(含返聘,须提供返聘证明)。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在从事与申报项目相同或相近专业工作两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教师适当放宽)。

② 教学研究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主要参与人员限5人以内(含项目负责人)。

③ 凡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校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未完成的,不得参与本次申报,已完成研究并提请结项验收的,可参与申报,学校将根据结项验收结果确定其是否具备评选立项资格。

④ 凡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实验技术项目未完成的,不得参与本次申报(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和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不受此项限制)。

2)对项目的要求

凡已立项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类项目,均不得参与本次教研课题立项。重复申报项目一经查处,三年内取消各级教学研究项目申报资格。

② 已申报国家、省、市教学研究类或其他类项目,但尚未接到立项通知的,本次可同时申报教学研究项目。一旦上述项目被批准立项,学校将撤销通过立项的教学研究项目,且追回校内资助经费。

③ 重点项目,预期成果必须有较好的推广价值,预期成果中至少有3篇以上正式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含3篇,其中核心期刊不少于1篇)或经过鉴定的研究报告1份、论文2篇(其中核心1篇);一般项目,预期成果要经过一定范围推广使用,预期成果中至少有2篇以上正式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含2篇)或经过鉴定的研究报告1份、论文1篇。

3)申报限额及要求

本次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对各单位不作数额限制,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可自愿申报。

② 招标项目,符合申报条件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人限报1项。

3.申报材料

1)委托项目

委托项目由学校委托专人负责建设,在项目申报阶段不递交申报材料。

2)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的申报者需填写《2011年度滨州学院教学研究立项项目(招标项目)申请表》(附件6),一式三份,格式要与文件样表格式一致,不得随意修改。

② 上述材料交各所在系(院、部)、部门,同时各单位填写《2011年度滨州学院教学研究项目(招标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7)一份。

③ 所有材料务必以系(院、部)、部门为单位1212日(星期一)前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同时报送申请表以及项目汇总表电子版(拷贝,请勿发邮箱),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4.立项评审

1)委托项目

委托项目不举行立项评审会,学校委托专人进行立项建设。待项目公布后,项目负责人再递交《申请表》,并与学校签订《合同》。

2)招标项目

申报者填写立项申请表,交所在单位签字推荐后,由各申报人所在单位统一在规定时间内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② 教务处对招标项目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然后组织专家组和申报人举行竞标评审会,确定中标项目。竞标结束后,结果经公示后公布,进入项目管理阶段。

5.项目经费

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5000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3000元。请各申报人根据拟资助经费数额进行申报项目的经费预算,多于资助经费的经费预算,项目负责人必须予以自筹,申报书中所列自筹经费将作为项目结项时验收内容之一。

(四)其他事宜

1.请各单位认真学习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本单位的每位教师,本通知及附件,均可在教务处网站自行下载。

2.认真组织本单位立项并完成研究目标的项目进行项目结项,鼓励本单位教师集体或个人积极申报新的教学研究项目,充分发挥教研室、课程组的作用,集思广益,争取出高水平的项目。

3.申报单位和个人须认真学习《滨州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滨院政[2009]257号)(附件8)的有关要求,文件中与本通知有悖的地方,以本通知要求为准。

4.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11]11号)文件精神,学校将于2012年上半年择期开展20096项省级教改项目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工作,请各项目组加快研究进度,并做好结项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5.根据《关于实施山东省高等学校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鲁教高字[2011]9号)文件精神,将于2012年启动新一轮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请有申报意向的单位和个人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6.本通知及附件同期发布于教务处网站,请及时查询。

不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滨州学院教学研究项目进度报表.doc  

附件2:滨州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doc

附件3:2011年度校级教研项目结项材料——收讫存根.doc

附件4:滨州学院人才培养方案修订项目结项报告书.doc

附件5:滨州学院2011年度教学研究项目立项指南.doc

附件6:2011年滨州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7:2011年度滨州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8:滨州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