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年增设本科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权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6-10-14浏览次数:136

2008年,我校增设了生物技术、材料化学、安全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4个本科专业,根据山东省有关学士学位授予权审批工作的有关文件规定,本年度,该4个专业要申报学士学位授予权。为做好学士学位授予权申报工作,特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学士学位授予权申报工作。本科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顺利申报、获批,关系着我校20084个本科专业所有毕业生的学位授予问题,不容出现任何闪失。要求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抓紧时间研究部署该项工作。

(二)安排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分工。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要求各单位选派责任心强、能力强、业务熟练的人专门负责该项工作,并投入时间和精力。认真学习有关文件、通知精神(见附件)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落实任务,明确分工。

(三)认真搞好自评,填好自评表。根据山东省学位办有关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权评估指标(附件),认真搞好自评,并在自评的基础上填写自评表。填表时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表格填写要规范、科学,语句通顺,术语准确,不得出现病句、错字等低级错误。

2.表格中涉及到的与各专业有关的各种数据,各单位自行与有关部门联系获取,涉及到学校总体情况的文字描述和数据,请联系学校办公室。

3.为避免不一致情况存在,除特别要求外,尽可能在各专业自评情况中,只涉及本专业有关情况,不涉及学校的总体数据情况。

4.自评时,要综合考虑,利用全校资源,从专业角度出发考虑问题,如填写专业教师时,其他系、院的有关教师资源,也可以使用(但要做好沟通与联系,确保数据一致)。

5.填写培养方案时,一定要按照2008年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填写规范完整,课程名称不得使用简称,不得出现漏课等现象。

6.出现不明确或者不会填写的地方,可记录下来,一并研究解决。

(四)增强时间观念和质量意识,要求按时并保质保量完成。根据省学位办要求,3月底之前报送。我们要求各系院39日(周五)前完成初稿,后再进行修改,317日前定稿,按时上报。因此要求在时间和精力上要有所保证。

此通知及附件同期发布于教务处网站。

不尽事宜,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联系人:马波,内线:8125

附件:学士学位授予权申报相关文档.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