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类研究项目包括各级教学研究(教学改革)项目、各级精品课程项目、校级重点课程项目、校级双语课程项目、校级案例课程项目、校级网络课程项目以及其他专项教研项目(如“校地合作”项目等)。教学类研究项目的建设质量和推广效果对推进教学改革、深化应用型人才培养、提高教学质量有着重要意义。升本以来,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教学类研究项目的申报和建设,其立项和成果数量逐年提高。但在建设过程中,还存在重立项轻建设、重论文轻实效、重数量轻质量、学术论文冒用教研论文、非法期刊频现等若干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严重制约和影响了我校教学类研究项目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有效杜绝上述问题,进一步加强教学类研究项目管理,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主持人及成员要切实负起建设责任
项目主持人和参与者要杜绝“重立项轻建设”的思想,切实开展项目研究和建设工作。要按照既定的建设计划及方案逐步开展相关研究和实践。要及时完成年度总结及中期检查等必要环节,完善建设流程。要根据学校一年一度举行结项评审的惯例,提早准备好结项及中期检查各项材料,避免“临时抱佛脚”和“滥竽充数”的现象发生。教务处将结合教研管理系统的运行,加强教学类研究项目的监管力度。未按时提交中期检查或年度报告的项目,将终止建设经费的划拨和使用;建设力度小或数年未进行建设的项目,将予以警告直至撤销项目并追回建设经费。
(二)系(院、部)要切实履行监管促建和审查审核责任
根据项目合同约定,各系(院、部)对所属教师的教学类研究项目负有监督监管和审查审核的责任。但在近几年的中期检查和项目结项过程中,各项目不同程度的存在科研论文冒充教研论文、论文与项目本身相关性不高、同一篇论文被科研教研项目多次使用、只有论文没有推广和效果支撑材料、结项材料缺失等若干问题,暴露出系(院、部)对教学类研究项目存在监管缺失的问题。
因此,为督促各系(院、部)加大管理力度,及时掌控本单位教学类研究项目建设情况,特提出如下要求:
1.各系(院、部)每学期至少要举行一次教学类研究项目建设调度会,了解每一项项目的进展情况和遇到的困难及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下学期的建设要求和目标,使各项目始终处于系(院、部)的监管之中。
2.各系(院、部)要建立教学类研究项目文档管理制度,选派专人管理相关文档(申请书、立项通知、合同、其他项目材料等)。要充分利用学校的教研管理系统,及时汇总各项目组发表的论文及成果,明确论文与项目之间的关系,杜绝“一文多用”现象的出现。
3. 各系(院、部)要在教学类研究项目申请结项时,抓好监督和审查关。对申请结项项目的各项成果进行认真审查和审核,杜绝科研论文冒充教研论文、论文与项目本身相关性不高、同一篇论文被科研教研项目多次使用、只有论文没有推广和效果支撑材料、结项材料缺失等问题的出现,同时就是否达到结项条件进行评估评价。审核完成后,系(院、部)要出具审核意见书(附件)。未提交系(院、部)审查并出具审核意见书的项目,教务处拒绝接收。
4.系(院、部)对教学类研究项目的监管和审查工作将纳入系(院、部)年度考核工作。同时,教务处将建立系(院、部)教学类研究项目管理工作统计档案。对于延期后仍达不到结项条件的项目以及经系(院、部)审查后仍在论文相关性、一文多用、研究实效和推广性支撑材料等方面出现严重问题的结项项目,教务处除拒绝其结项外,将视具体情况限制或暂停该系(院、部)今后两年内教学类研究项目的申报和立项。
(三)建议教师重视论文投稿工作,避免非法刊物
近几年教学类研究项目结项评审过程中,连续出现了多起教师投稿非法刊物的现象,既浪费了教师们的金钱和时间,又挫伤了其开展教学研究的积极性。因此,建议各位教师在投稿时认真细致,多做调查研究,避免误投假刊。
1.假刊形式和种类
近年来,教学类研究项目结项过程中发现的非法刊物,主要有以下4种形式:(1)未经国家出版部门备案的刊物(如《教学交流》假刊);(2)冒用国家正规刊物刊号的假刊(如《大家》假刊);(3)冒用国家正规刊物封面封底的假刊(如《教师教育研究》假刊);(4)与国家正规刊物嫁接形成的假刊(如《当代教育科学》假刊)。
2.避免假刊的方式方法
各位教师要严格按照学校科研处关于学术期刊认定与辨伪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发表论文,必要时可当面向科研处咨询刊物发表和投稿问题。同时,可在发表论文前通过网络期刊数据库(中国知网、万方和维普)和滨州学院图书馆查询刊物联系方式和投稿信息。
3.期刊认定
教学类研究项目所涉及的期刊和著作等出版物严格按照《滨州学院科研认定暂行规定》(滨院政〔2009〕279号)及科研处其他相关规定进行认定。自2012年度开始,教学类研究项目论文成果管理执行科研处《关于公布不予认可刊物的通知》(2010年12月)的相关规定。
(四)其他事宜
本通知同期发布于教务处网站,请及时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