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学院2012年本科课程评估实施方案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6-10-14浏览次数:26

教务〔2012146

滨州学院2012年本科课程评估

实施方案

按照学校2011-2012学年重点工作安排,本年度将对我校各本科专业课程开展课程评估。为做好此次课程评估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以本科课程评估为契机,摸清课程建设现状,评估课程建设质量,提高课程建设水平。

二、评估对象

课程评估的对象为开设满1轮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重点评估公共必修课程和各专业主干理论及实验课程(含课程设计)(名单见附件1)。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本科课程评估领导小组

长:李长海

副组长:胡 波 张士国 王明东

员:各系(院、部)主任(院长)、招生就业处和图书馆主管教研室工作的部门负责人

()系(院、部)、有关部门成立本科课程评估工作小组

四、工作进度安排及工作内容

本年度课程评估采用“课程组、教研室全面自评所有课程+系(院、部)、有关部门、学校重点评估主干课程”的方式开展工作。具体工作进度安排及工作内容见附件2

五、工作要求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课程评估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系(院、部)、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有关文件,准确领会精神和要求,进一步提高对课程评估重要性的认识,扎实做好自评自建工作。

()以评促建,重在建设。各系(院、部)、有关部门要通过这次课程评估,明确目标,摸清“家底”,找出差距和不足,不断提高课程建设质量。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系(院、部)、有关部门要根据学校的总体安排,科学制定方案,成立评估工作小组,加强组织领导,责任到人,确保任务落实。

附件:

1.2012年度课程评估主干理论及实验课程一览

2.课程评估工作进度安排及工作内容

3.滨州学院本科课程评估方案

教 务 处

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2

课程评估工作进度安排及工作内容

第一阶段

522-66日)

系(院、部)评估与课程改革研讨

1.评估准备

522-523日)

1)学校发布通知,启动课程评估工作。

2)系(院、部)、有关部门成立本科课程评估工作小组,制定本单位课程评估方案,部署课程评估工作。

2.

课程组自评与教研室审查

524-530日)

以课程组为单位对本系(院、部)、部门开课的所有课程进行全面自查自评,具体工作如下:

1)课程组根据《滨州学院本科课程评估方案》(附件3)的观测点整理、完善自评材料(除特别提示外,一般为近三年的相关材料),据实填写《课程评估自评表》及相关数据表【注1】,进行自查自评。

2)教研室对所属课程组的课程建设进行审查,并对课程组自评情况进行总结。

3)课程组根据教研室审查和总结情况进一步梳理课程建设情况和相关自评材料。

4)《课程评估自评表》及相关数据表归入相应课程教学档案进行存档。

3.

系(院、部)评估

531-66日)

以系(院、部)、有关部门为单位,按照附件1的课程名单,对主干课程进行重点评估,具体工作如下:

1)系(院、部)、有关部门成立本科课程评估专家组,集中时间和地点,根据《课程评估方案》的指标及各课程组自评和教研室审查情况,对课程进行评估。

2)评估结束后,形成每门课程的书面评估意见,同时撰写系(院、部)、有关部门课程评估报告【注2】。

3)评估结束后,系(院、部)、有关部门整理评估文档【注3】。

4.

课程建设研讨

522-66日)

1)系(院、部)梳理和总结课程建设和改革经验,组织相关课程组和教研室编撰形成教改典型课程的事迹材料【注4】(531日前完成,并报送教务处)。

2)学校聘请兄弟院校国家级或省级精品课程负责人进行专题讲座和研讨。

3)学校举行“教学模式改革研讨会”。请校内在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改革和考核方式改革等教学改革方面成效显著的教师进行经验交流,在此基础上开展研讨活动。

第二阶段

67-614日)

学校评估

根据学校课程评估时间安排【注5】,学校本科课程评估工作专家组到各系(院、部)、有关部门,对主干课程进行评估:

1.系(院、部)、有关部门汇报本单位课程评估情况。

2.专家组通过浏览课程网站、查看课程电子档案、考察实验和教学场所、查阅系(院、部)部门课程评估材料和各课程自评支撑材料等方式对课程建设进行评价【注6】。

3.专家组沟通交流,根据听、看、问、查,给出课程评估反馈意见。

第三阶段

615-

系(院、部)整改

1.各系(院、部)、有关部门根据学校评估和系(院、部)评估情况及专家反馈意见积极开展课程整改工作。同时完善系(院、部)、有关部门课程评估报告,撰写系(院、部)、有关部门课程评估整改报告【注7】。

2.学校督查各系(院、部)、有关部门课程整改和建设情况。

注:

1. 相关数据表见课程评估自评表附件1-7

2. 系(院、部)、有关部门课程评估报告中要涉及到每一门受评的主干课程(附件1中)。

3. 评估文档材料包括《课程评估自评表》及相关数据表、系(院、部)、有关部门课程评估相关过程材料、系(院、部)有关部门对每门课程的评估意见、系(院、部)课程评估报告等。

4. 典型课程的事迹材料包括至少一门教学方法改革成效显著的课程的事迹材料;一门教学内容改革成效显著的课程的事迹材料;一门考核方式改革成效显著的课程的事迹材料。

5. 学校评估的具体时间安排和评估顺序另行通知。

6. 评估的备查材料不限于纸质材料,网站材料和电子材料亦可。电子材料最好根据二级指标和观测点进行整理。

7. 评估报告和整改报告于616前交教务处(含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