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查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人才培养方案库和课程库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6-10-14浏览次数:28

为切实保证课程的正常开设,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对各系(院、部)人才培养方案库和课程库中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课程信息进行全面核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查依据

新修订的2011版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08版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以及2009年和2010年人才培养方案单行本。

(二)核查内容

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对综合教务系统中的人才培养方案库和课程库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开设课程进行全面、细致的核查,纠正错误,保证两库信息的完整与准确,确保下学期教学任务落实正常运行。

核查过程中,2012级新生、2011级学生使用2011版修订后的人才培养方案,2008级、2009级、2010级本科学生和2009级、2010级专科学生使用相应的2008版人才培养方案,以及2009年、2010年人才培养方案单行本。

(三)操作要求

为确保数据准确性,核查时进入综合教务系统“教学计划管理”模块,选择“报表”—“教学安排表”,选择学期、专业、年级,进行统计,可查看学期内开设的所有课程信息;选择“报表”—“开课任务书”,选择学年学期、系所,进行统计,点击 “按班级输出教学计划课程”可查看本单位开设的课程信息及对应班级,也可选择“输出开课任务书到word”(强烈建议分班输出),导出数据后进行检查。

(四)工作安排

此次核查工作主要由各系(院、部)负责。

各系(院、部)教学科研科科长担任责任人,负责组织和开展工作。在核查工作期间(1029-115日),责任人组织精干力量依据各版人才培养方案,对综合教务系统中的人才培养方案库和课程库进行逐条逐个的检查、核对,确保两库信息准确无误。

全部核查工作于115日(周日)前完成,115日(周日)前各单位将核查结果(有无问题都需要报送,纸质版,盖章)报教务处教研科,教务处将于116日(周二)起审核确认教学计划,并生成下学期开课任务书。为保证核查准确性和实效性,本次核查教务处不再开通模块权限,各单位凭核查结果报教务处信息管理中心进行修改

(五)其它要求

1.此次两库信息核查直接影响下学期乃至今后几个学期的教学任务落实以及课程编排等教学管理环节,各系(院、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2.核查结束后,两库下学期相关课程信息仍出现错误的,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人:谢攀。内线:8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