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滨州学院学生证、校徽管理规定》(滨院政[2005] 109号)的有关规定,拟为2012级新生办理学生证,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1.2012级普通本专科新生;
2.2012级跨校专升本新生;
3.2012级初等教育学院五年一贯制新生;
(二)办理程序
1.
2.指导学生填写学生证、粘贴照片。
①必须使用蓝黑或黑色笔,要认真书写、字迹工整,严禁涂改。
②可使用黑白或彩色一寸照片,严禁使用大头贴,照片粘贴要牢固,避免压钢印时脱落。
③姓名、出生年月必须与学籍一致,籍贯处填写为**省**县,系(院)、专业等名称必须规范,不得使用简称
④年级处填“2012级”,学制处数字为大写,学号必须与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内一致,培养层次处据实填写本科、专科。
⑤2012级新生的入学日期统一填写为2012年9月8日,发证日期统一填写为
3. 系(院)带教务处复查合格的学生证到学校办公室在照片上压钢印。
4. 在注册栏加盖“注册”章(未注册学生不予盖章)。
5. 发给学生使用。
6. 学生本人只完成第1页,乘车区间、乘车记录、学籍异动暂不填写。
(三)其他说明
1.此项工作务必于
2.各系(院)应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检查学生证办理质量。
联系人:郭爱华,3195569(内线:5569),办公楼北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