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学生购火车票使用优惠卡的通知》要求,现将2012级学生办理火车票优惠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惠卡的使用和管理
1、学生办理优惠卡的条件是:家庭地址和学校所在地不在同一地区、且寒暑假需乘火车回家或返校的2012级新生,家庭住址为滨州市及周边城市(如济南、淄博、东营、潍坊、德州等)的学生不予办理。
2、优惠卡封装时带有强力不干胶,贴于学生证贴优惠卡处,但一经粘贴将不能揭下重贴。
3、按上级有关规定,优惠卡丢失不予补办,请妥善保管。并注意远离强磁场物品,以免损坏,造成无法读取磁卡信息。
4、第一次启用的优惠卡出厂时已输入可乘坐次数4次,车站售票处通过识别仪器售票并划减购票次数,以后每年11-12月份由教务处在优惠卡中按每学年4次增输。
5、学生持贴有优惠卡的学生证购买火车票,车站售票处用识别仪器读取学生证所贴优惠卡内容,同学们请勿随意变更乘车区间。
6、暑假时间自
(二)具体步骤
1、
2、12月中旬,教务处将反馈审核通过的《购火车票优惠卡学生名单》,请各系按按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收办卡学生的学生证,由教务处填写乘车区间,贴优惠卡。具体办卡进度由铁道局售卡中心决定,预计在2013年1月前完成。
(三)其它
1、按铁道部有关规定,高等学校学生须凭带有火车票优惠卡的学生证购票、乘车方可享受有关优惠。
2、本次仅限2012级新生办理,教务处不受理个人的购卡申请。
3、
4、优惠卡的使用,是确保高等学校学生享受优惠购买火车票政策顺利实施、净化社会风气的重要举措,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各系(院)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专人负责,严格把关,实事求是地按照享受火车票优惠的条件审核、申报学生人数。
联系人:郭爱华,3195569(内线:5569),办公楼北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