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2级新生填写《滨州学院学生学籍登记表》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6-10-14浏览次数:38

为规范我校学生的学籍管理,请各系(院)组织2012级新生填写《滨州学院学生学籍登记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1.2012级普通本专科新生;

2.2012级跨校专升本新生;

3.初等教育学院2012级新生;

(二)工作顺序

1.各系(院)根据学生人数于116到教务处信息中心(办公楼北111领回《登记表》,一式两份。

2.指导学生填写《登记表》。

⑴《登记表》严禁折叠、污损,必须使用黑色笔,书写认真,字迹工整,严禁涂改;

学号必须与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内一致(可自综合教务系统内导出);

姓名使用学籍上的姓名,曾用名必须是经过公安机关备案的,否则填无;

身份证号按高考时的信息填写;

出生日期:具体到年、月、日,格式如:1991.01.01

考号:普通生填写高考准考证号、专升本学生填写专升本考试准考证号、初等教育学院学生填写中考考号;

籍贯:填写格式为省、县(市、区),如学生为聊城阳谷人,籍贯应填写为:山东阳谷,而不应该填:山东聊城;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群众;

毕业学校:普通生填写高中毕业学校、专升本学生填写专科毕业学校、初等教育学院学生填写初中毕业学校;

学历指现已取得的学历,三类学生分别为:高中、专科、初中;

系(院)、专业填写全称,班级:与综合教务系统的一致;

学制:一律用阿拉伯数字,4年制本科填4(学制是5的填5), 3年制专科填3,专升本学生填2,五年一贯制学生填5

培养层次:分本科、专科;

家庭住址及邮政编码:请填写你现在实际的家庭地址和邮编;家庭电话登记格式为:长途区号-电话号码;

本人简历:请填写从小学到现在的全部履历(年月格式为2008.092011.07),最后一行格式为:2012.09- 滨州学院***专业 ***

家庭主要成员指祖父母、父母、兄弟姐妹等人;

主要社会关系指与父母有血缘关系(如大伯、叔叔、姑母以及外祖父母、舅父、姨母等) 的人;

学籍变动情况仅填写入学日期,一律2012.09.08其它栏目为空;

填表日期统一填写20121026

3.《登记表》一式两份,学生填写、检查无误、贴好照片(严禁使用大头贴,粘贴要牢固)后交系(院)教学办公室。

4.各系(院)按学号顺序分班级进行整理,一份留本系使用,一份交教务处教务科(无需装订)。

(三)其他说明

1.此项工作务必于1116前完成。

2.各系(院)应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检查《登记表》填写质量;同时把学籍建档作为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工作的一部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联系人:郭爱华,3195569(内线:5569),办公楼北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