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13-2015年本科专业设置规划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6-10-14浏览次数:8

各系(院):

根据滨州学院“十二五”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规划,我校到“十二五”末将设置本科专业50个左右。为进一步做好专业设置工作,保证应用人才培养质量,经校领导批准,决定在各系(院)开展2013-2015年本科专业设置规划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设置原则

“十二五”期间,我校专业设置要遵循以下四个原则:

(一)符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学校“十二五”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规划中明确要求,新上专业必须“围绕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开发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两个国家战略的实施,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滨州及周边地区支柱产业发展需求(十大产业链和七大产业集群,附件1)”。

系(院)申请设置本科专业,首先考虑专业设置是否符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即考虑专业增设后的招生和就业前景。

(二)符合学校人才培养定位

“十二五”期间,新上本科专业必须紧密围绕学校的应用型人才培养定位,应注重选择应用型专业,培养应用型人才。

(三)服从和服务于学校专业结构布局

“十二五”期间,学校坚持“立地顶天、扬长补短、守正出奇”的专业发展导向和“重工科、强应用、精传统”的专业建设思路,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需求,紧密围绕黄河三角洲地区支柱产业,重点新上工科类专业,兼顾应用性较强的文、理科类专业,形成结构科学、内涵丰富、布局合理、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专业建设新格局。

(四)符合学校实际

主要是考虑增设专业的软硬件条件,在保证必要性的前提下,兼顾增设专业的可行性。

二、工作要求

(一)各系(院)围绕地方经济需求、学校办学定位、本单位转型需要等方面认真研讨论证未来三年内(2013-2015年)拟新上的本科专业数量及名称,在此基础上形成《2013-2015**系专业设置工作规划》(模板见附件2)。

(二)《2013-2015**系专业设置工作规划》经系(院)内部论证后,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于下周二前(1113日)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

三、情况说明

(一)学校领导将于下周开始着手进行未来三年拟新上本科专业及办学条件的研讨论证,各系(院)要充分认识到专业设置规划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组织落实。

(二)我校今后三年的专业设置工作将以本次规划和论证结果为基准,原则上只允许各系(院)按照规划中所列的拟新上本科专业进行专业设置申报,且落实到具体年份,各系(院)要从宏观角度组织落实规划工作。

(三)研究拟新上专业时,必须紧密围绕前文提到的设置原则,同时可参考麦可思等第三方调研机构的研究报告。

四、本通知及附件同期发布于教务处网站,请自行下载。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1:十大产业链和七大产业集群.doc

附件2:2013-2015年××系专业设置工作规划.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