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部):
为深进一步深化我校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充分调动我校广大教职工投身教学改革的积极性、创造性,根据《滨州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滨州学院关于加强教学研究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决定启动滨州学院2012年度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形式、范围、数量、项目类别及研究期限
(一)本年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立项以招标形式进行,不接受自选项目申报。
(二)申请人结合本校、本专业实际,在《2012年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招标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中选择某一项议题,重点围绕教学模式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自拟题目申报招标项目。
(三)项目类别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立项数量视招标情况确定。
(四)研究期限一般为三至四年,其中至少有不少于一年的推广试验期。一般项目最短不得少于两年,重点项目一般不得少于三年。
二、申报要求
(一)对项目申报人要求
1.项目申请人须是我校在岗教师、教辅人员或教学管理人员(含返聘,须提供返聘证明)。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在从事与申报项目相同或相近专业工作两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教师适当放宽)。
2.教学研究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主要参与人员限5人以内(含项目负责人)。
3.凡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校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未完成的,不得参与本次申报,已完成研究并提请结项验收的,可参与申报,学校将根据结项验收结果确定其是否具备评选立项资格。
4.凡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实验技术项目未完成的,不得参与本次申报(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和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不受此项限制)。
(二)对项目的要求
1.凡已立项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类项目,均不得参与本次教研课题立项。重复申报项目一经查处,三年内取消各级教学研究项目申报资格。
2.已申报国家、省、市教学研究类或其他类项目,但尚未接到立项通知的,本次可同时申报教学研究项目。一旦上述项目被批准立项,学校将撤销通过立项的教学研究项目,且追回校内资助经费。
3.重点项目,预期成果必须有较好的推广价值,预期成果中至少有2篇以上正式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含2篇)和项目研究报告1份;一般项目,预期成果要经过一定范围推广使用,预期成果中至少有1篇以上正式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含1篇)和项目研究报告1份。
(三)申报限额及要求
1.本次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对各单位不作数额限制,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可自愿申报。
2.招标项目,符合申报条件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人限报1项。
三、项目申报
(一)申报形式
此次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形式,申报时间为2012年11月16日—2012年12月14日。
(二)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者需填写《2012年度滨州学院教学研究立项项目(招标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和《2012年度滨州学院教学研究立项项目匿名评审表》(见附件3),交至所在系(院、部)审查。
2.系(院、部)审查通过后,申报者(须为项目负责人)登陆教研管理系统→项目管理→申报新项目(教研管理系统在教务处网站公共服务项目栏中,登陆用户名和密码与办公系统登陆用户名和密码一致),选择申报批次(申报批次为:2012年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填写完整的申报信息,上传项目申报书《2012年度滨州学院教学研究立项项目(招标项目)申请表》,然后点击保存,检查无误后再点击提交评审,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具体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详见教务处网站首页公告栏中的““教研管理系统”入口及相关操作说明!请老师互相转告!”)。网上申报系统将于12月14日24:00关闭,逾期未填报,视为放弃申报。申报批次选择错误,网上申报信息如项目名称、项目成员(人数及姓名须与申报书中完全一致)等录入错误或模糊的,视为无效申报。
3.各系(院、部)根据本单位审查情况,填写《2012年度滨州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与通过单位审查的《2012年度滨州学院教学研究立项项目匿名评审表》(1份)以系(院、部)为单位于12月14日前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同时将汇总表和匿名评审表电子版发至教研项目申报专用邮箱:bzxyjysb@163.com,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立项评审
教务处首先组织有关专家对招标项目的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项目进入立项评审会,答辩竞标。竞标结束后,结果经公示后公布,进入项目管理阶段。
五、项目经费
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5000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3000元。请各申报人根据拟资助经费数额进行申报项目的经费预算,多于资助经费的经费预算,项目负责人必须予以自筹,申报书中所列自筹经费将作为项目结项时验收内容之一。
六、其他事宜
1.本年度教学研究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形式,请各单位认真学习本通知,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本单位的每位教职工。本通知及附件均可在教务处网站自行下载。
2.认真组织本单位教职工积极申报教学研究项目,充分发挥教研室、课程组的作用,集思广益,争取出高水平的项目。
3.申报单位和个人须认真学习《滨州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滨院政[2009]257号)(附件5)和《滨州学院关于加强教学研究工作的意见》(附件6)的有关要求,文件中与本通知有悖的地方,以本通知要求为准。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