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部)、有关单位:
我校2012年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评审工作已经结束,共有67个项目被评为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现公布结果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2年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分招标项目和委托项目。招标项目共申报140项,其中132项符合申报条件。经初评和答辩评审,并报学校批准,立项招标项目61项,其中重点项目16项,一般项目33项,自筹经费项目12项;立项委托建设项目6项(附件1)。
二、自筹经费项目由项目组自行决定是否开题建设。决定开题建设的,请于3月6日(周三)发送同意开题建设的确认函至教研科邮箱bzxyjysb@163.com。教务处将于3月8日统一整理教研管理系统上的各申报项目,退回不同意开题的自费项目。自费项目的建设时间、建设标准和结项过程与其他招标项目相同。
三、根据评审组意见需要微调项目名称的项目,请于3月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告知教务处(发至bzxyjysb@163.com),教务处及时退回教研管理系统中的申报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更改名称并重新上传申报书后提交。
四、各项目组于3月11日(周一)起开始通过教研管理系统上传项目合同。上传结束后,于3月18日(周一)前以系院为单位统一将项目合同纸质版(一式三份,模板见附件2,填表时间统一为2013年3月11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经费结算薄教务处将统一印制,另行发放。未按时在教研管理系统中完成立项程序并上传合同的,不予立项。
五、后续工作安排与要求
(一)项目经费
教研项目经费采取分年度划拨的方式,校级教学研究重点项目,建设期以3年为标准期限,每项资助经费5000元,分年度分别划拨1000、2000、2000元;一般项目,建设期以3年为标准期限,每项资助经费3000元,分年度分别划拨1000、1000、1000元;自筹经费项目,经费自筹。
各项目要按照划拨比例分年度进行经费报销。各项目所在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切实管好、用好项目经费,实行财务监督,确保教学研究经费专款专用,合理开支,经费报销的内容要与项目合同上的经费预算一致,不能将教研经费挪作他用。
(二)研究期限
校级教学研究项目自公布之日起,每年12月25日前填报《滨州学院教学研究项目进度报表》(见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并将进度表签字盖章后以系为单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校教研项目研究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5年后仍未结项的项目,学校将按照规定撤销项目,并追回已使用的建设经费。建设经费未完全追回之前,其项目负责人和成员不得新申报或新参与任何教学类项目。
(三)项目建设
1.规范优质项目遴选机制。学校逐步规范教学类项目的遴选机制,高层次的教学类项目原则上须从已立项的低一层次教学类项目中择优遴选。各项目组及所在单位要总体谋划、分步实施、高度重视,不断提高教学类项目建设水平,为申报高层次项目打下良好基础。
2.注重研究实效和应用推广。教研项目建设一定要注重研究成果的应用和推广,只有将成果切实地应用到教学中才能真正的提高我校的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教研项目结项时要求除规定的论文外,还要提供证明项目实施效果、推广价值及推广范围的支撑材料。因此,各项目组要注意保存和整理过程文档(数据)和一手资料。
3.完善标志性成果认证机制。自2011年度起,教研项目资助发表的教研论文,必须在文章脚注处注明是该教研项目资助才予以认可。未标注项目来源或者标注为其他项目资助的论文,结项时一律不予认可。
六、各单位务必将通知内容通知本单位所有教职工。同时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教研项目的管理,做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教研项目建设按期完成,并以此为契机,带动本单位其他项目的建设,使我校教学质量上水平、上层次。
七、本通知及附件同期发布于教务处网站,请自行下载。
附件1:滨州学院2012年度校级教学研究立项项目一览表.xls
教 务 处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