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校级优质公共选修课程建设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6-10-14浏览次数:7

为加强我校公共选修课程建设,进一步挖掘和培育优质公共选修课程资源,根据《滨州学院公共选修课程管理办法》(滨院政[2012]311号)文件精神和重点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开展2013年度校级优质公共选修课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优选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的

“优选课项目”意在通过遴选一批公选课程进行优先建设,紧密围绕提高学生公选课学习兴趣和保证公选课教学质量两个基本目的,切实加强公选课教学团队、教学文档、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等方面的改革与建设,不断提高公选课教学质量,真正发挥公选课在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中应有的重要作用。

(二)建设标准

“优选课项目”的基本建设标准包括:

1.建立稳定的课程教学团队,完善课程组建设;

2.进一步健全课程文档,完善课程文件的有效管理和保存机制;

3.公选课做到每学年至少开设一次以上,形成稳定的课程循环开设制度;

4.采取多种措施,有效提高学生学习公选课程的兴趣和积极性;

5.加强教学内容建设和教学督导监控制度,有效提高公选课教学质量;

6.围绕公选课教学开展教学方法、教学内容和教学手段改革;

7.鼓励有条件的课程建设课程网站或课程网络学习平台,加强课程网络资源建设。

(三)申报条件

1.课程师资条件

1)课程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鼓励副高(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教师申报;

2)课程建有稳定的课程组;

3)同一课程只能有一位负责人,申报人作为负责人限报一门课程。

2.课程条件

1)申报课程须是相对稳定,近三年开设三次以上(含三次),效果较好,每次选修学生不少于50人(艺体类和实验类课程每次开课人数不少于20人)的公选课;

2)申报课程的教学内容应适合全体学生通识学习,以不需预先学习系统性专业知识为前提;

3)已立项建设的各层次双语课程、案例课程、网络课程、重点课程、精品课程不再参与此次申报;

(四)申报限额

各系院申报数额详见附件1

(五)申报程序

1.课程负责人填写《滨州学院优质公共选修课程建设立项申报表》(附件2),报所在系(院)进行初步审查。

2.系(院)审查通过的,通过教研管理系统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申报表,完成网上项目申报工作。

3.网上申报完成后,以系(院)为单位报送《滨州学院优质公共选修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至教务处教研科,截止时间为410(周三)。学校不接受个人提交的申请。

4.教务处择期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学校批准后发文立项。

(六)相关说明

1.公共选修课程建设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必要组成部分,对应用型人才培养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各系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申报、强化建设。

2.学校设立专项建设经费,资助优质公选课建设。经费主要用于课程内容、课程材料、课程改革等建设,不包含差旅费等办公费用。

3.立项成功的“优选课项目”课程,须在学生选课时所提供的课程介绍中明确此课程为“滨州学院优质公共选修课程”。

4.本年度“优选课项目”的建设周期为两年,期满将由学校组织验收。

5.建设期满且验收合格的课程,授予“滨州学院优质公共选修课程”。

6.立项建设的公共选修课须在每学年中至少开设一次。

附件1:2013年度校级优质公共选修课程项目各单位申报限额.doc

附件2:滨州学院优质公共选修课程建设立项申报表.doc

附件3:滨州学院优质公共选修课程申报汇总表.xls

关于开展2013年度校级优质公共选修课程建设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doc

 

滨州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