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加我校公选课程数量,提高课程质量,给学生提供更多、更优的课程资源,根据《滨州学院公共选修课程管理办法》(滨院政[2012]311号)文件精神和重点工作安排,整理现有公选课程资源库,并继续征集公选课程,逐步建成课程稳定、质量优质的公共选修课程资源库,进一步满足学生学习需要。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课程资源库整理
目前,我校公选课程资源库中包括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类、艺术体育三大类335门课程。根据《滨州学院公共选修课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选课管理办法”,附件1)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公共选修课管理,增强公共选修课实效,现决定整理现有公共选修课程库,撤销部分课程,具体要求如下:
1.课程整理
本学期决定撤销近两年一直未开设的公共选修课程(详情见附件2)。如相关课程负责人仍想继续开设该课程,请送交书面申请,并重新填写《滨州学院公选课程登记表》发至教研科邮箱:bzjwcjyk@163.com。
拟保留的公共选修课程(详情见附件3)原则上不允许停开,如确有原因需要停开的,需送交书面申请。
各单位以系为单位于4月2日前将相关申请(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一式两份,一份单位存档,一份上交),连同《2013年度建议撤销的公共选修课程汇总表》(模板见附件4,内容根据附件2填写)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逾期未交申请的拟撤销课程,将按照有关要求撤销该课程。
2.课程管理
按照公选课管理办法,根据系院建议,撤销公选课程资源库中的相关课程,并将整理后的公共选修课程库在教务处网站公示,公示期三天,公示期后入选我校公选课程资源库的公选课程,将严格按照公选课程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加强课程建设,完善考核方式,自本学期连续三次不能开设的公共选修课程将自动取消。
(二)公选课征集
1.征集方式
本次公选课程征集以“自愿”方式进行,各单位应积极鼓励本单位教师申报,门数不限,本学期鼓励教师积极申报实践类公共选修课程。各单位开设公共选修课程数量将作为系级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
2.课程申报
(1)申报要求
本年度公共选修课程申报严格按照公选课程管理办法,所申报的课程应该符合我校公共选修课程设置原则,并有一定的建设基础。申报者需填写《滨州学院公共选修课程登记表》(附件5),并提供该课程的课程简介(附件6)和教学大纲(附件7)。
我校多数教师都具备开设公共选修课程的条件,但鉴于缺乏相应的经验,建议各单位或个人充分利用网络或其他渠道,巧借他山之石,为我所用。为帮助我校教师申报公选课程开拓思路,为其提供参考,现已搜集了部分兄弟院校公选课程名单(附件8),以供参考。
(2)申报组织
公共选修课程以教研室为单位进行申报,兼职教师申报公共选修课程,应根据课程性质及所属学科专业等归属教研室申报,不接受单独申报。
各教学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提供的课程进行审核,所提供的公选课程一般应为我校公选课程库尚未建设的课程(可先查阅我校拟保留公共选修课程名单,见附件3)。
(3)材料提交
请各教学单位及时汇总各课程申报材料并填写《滨州学院公共选修课程申报汇总表》(见附件9),于4月9日(星期二)前将各申报课程的登记表、课程简介和教学大纲电子版打包发至教研科邮箱:bzjwcjyk@163.com,汇总表一式一份盖章签字后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公共选修课程是我校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加强大学生素质教育,培养全面发展的复合型人才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各系(院、部)要重视本单位公选课程的管理和申报工作,对于本单位近两年未开设过一次的课程务必认真审查、及时撤销,同时要加强本单位公共选修课建设,不断提高课程开设质量。
附件1:《滨州学院公共选修课程管理办法》(滨院政[2012]311号)
附件2:2013年度拟撤销公共选修课程
附件3:2013年度拟保留的公共选修课程名单
附件4:《建议撤销的公共选修课程汇总表》
附件5:《滨州学院公共选修课程登记表》
附件6:公共选修课程课程简介格式
附件7:公共选修课程教学大纲格式
附件8:部分兄弟院校公共选修课程名单
附件9:《滨州学院公共选修课程申报汇总表》
联系人:谢攀,3190125(内线:8125),办公楼北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