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面提高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按照学校重点工作要求,依据《滨州学院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管理办法》(滨院政〔2012〕31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启动2013年度校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的和目标
1.建设目的
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是我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大举措。以本项目建设为契机,推动我校各项教学基本建设,促进教学模式、管理模式的深刻变革,全面提升我校的教育教学水平和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2.建设目标
鼓励和支持各系(院)结合学校的办学定位和自身实际,在人才培养模式方面开展改革和创新,建设一批教育思想更加先进、培养目标更加符合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培养内容更加突出整体优化、培养方法更加注重学思结合与知行统一、培养制度更加有利于学生成才的新型人才培养基地,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显著增强。建设成熟的校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推荐申报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二)项目申报
1.申报条件
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申报校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需要在人才培养模式方面进行综合性配套改革,突破旧有模式,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培养目标明确;有明确的工作思路,对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中遇到的问题有可行性解决方案;具备较为完整和独特的人才培养方案,创新点突出;系(院)高度重视,拥有较为完善的实施保障体系;人才培养预期效果好,对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具有示范带动作用;以一定的教学组织形式为建设单位进行建设,并具有两年以上的先期建设基础。已获省教育厅批准立项的实验区不再重复申报。
2.申报程序
本次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每个系(院)限申报1项,项目负责人填写《滨州学院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书》(附件1),并于4月30日前登陆教学管理系统,申报项目,上传申报书,逾期不予处理。
各系(院)根据本单位申报情况,填写2013年度滨州学院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项目汇总表(附件2),于4月30日前将汇总表与相关的获奖背景材料(复印件和原件)交至教务处教研科,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至bzjwcjyk@163.com。
(三)评审办法
本次项目评审采取专家评审、集体评议的方式进行,通过评审的项目将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四)其他事宜
1.通过评选的校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与学校签订建设合同,建设期为两年,建设期内每年进行一次中期检查。
2.本通知及附件同期发布于教务处网站,请及时查询。
附件1:2013年度滨州学院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书
附件2:2013年度滨州学院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项目汇总表
联系人:谢攀、马波,3190125(内线:8125),办公楼北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