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校企共建本科专业项目”建设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6-10-14浏览次数:12

为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校企深度融合,深化产学研合作教育,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决定启动滨州学院“校企共建本科专业项目”(以下简称“共建专业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滨州学院“十二五”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规划(2011-2015)》,坚持“产业需求定专业、企业需求定课程”的工作思路,按照“引入、对接、共建”的方针,以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为目的,充分调动和发挥校企合作办学的积极性,密切与企业(行业)的联系,补充办学资源,促进校企深度融合,加快推进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二)建设方针

“共建专业项目”建设要坚持“引入、对接、共建”的六字方针:

“引入”是指引入企事业高水平专业技术人员,校外资金,设备设施,以及标准、工艺、技术等。

“对接”是指对接校内外项目研发、技术创新与改造、成果转化,以及对接就业,对接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标准、人才培养计划。

“共建”是指校内外共建专业、课程、教材、队伍、实验中心(室)、实习实训基地、创新创意创业基地、以及共同进行教学管理、考核评价等。

(三)建设要求

“共建专业项目”的基本建设要求包括:

1. 找准专业与企业(行业)需求的结合点,建立健全校企双方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构建基于工作过程或工作任务的项目化课程体系、共同建设实训基地、共同建设双师型教学团队、共同开展技术攻关、共同管理评价学生,校企资源、成果共享的校企合作机制。

2.把握四个工作环节,即找到与专业对口的企业,与企业签定互惠互利、共生共荣的校企共建专业合作协议(章程),切实推进协议、责权利的实现与履行,及时总结校企合作的成果,进一步拓展校企合作的广度和深度。

3.按照企业(行业)人才需求优化整合课程设置、课程内容和考核方式,借鉴我校计算机科学技术系专科专业职业化改革在课程设置和整合方面的经验和做法,联合企业(行业)共同制定基于能力培养和人才需求的应用型人才培养课程体系,逐步实现校企人才供需有效对接,做到育人与用人相统一。

4.推进教师顶岗锻炼,逐步开展教师进企业(行业)活动,特别是核心课程授课教师要制定实施计划、分批次深入企业(行业)进行顶岗锻炼,加强高校专业理论教学与企业生产实践的有机结合,着力培养双师型和企业(行业)背景的高水平师资队伍。

5.充分发挥学校专业教学、科技研发、人才培养和企业(行业)生产实践、兼职教师、设施设备的优势,调动校企双方的合作积极性,采取资金合作、技术合作、设备合作或其他形式合作的方式加强和深化校企共建专业,实行责任共担,利益共享。

6.围绕校企共建专业和产学研合作教育,在校企共建专业标准、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课程标准、课程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模式和考核标准等方面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取得标志性成果,并进行推广和应用。

7.形成基于本校本专业自身特点的、满足不同需求的校企共建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实施实验班、冠名班等人才定向(订单)培养工作。

(四)实施办法

1.项目申报

1)系院组织申报

系院通过充分调研论证,在前期校企合作工作基础上,确定共建专业,填写《滨州学院校企共建本科专业项目申报书》,报学校教务处审核。

2)学校组织评审

教务处对《申报书》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针对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等内容进行评估,确定立项数目和建设经费。评审结束后,学校对评审通过的项目予以公布。

3)完成项目立项

经学校评审同意立项的项目,由相关系院和企业(行业)进一步协商,制定详细的共建专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完成并由校企双方签署后,报学校教务处备案。同时,学校与相关系院签订《项目管理合同》。随后,项目进入实施阶段。

2.项目管理

1)项目管理

①“共建专业项目”原则上由专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建设年限一般为2-3年。

②“共建专业项目”实行分级制管理。学校教务处为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项目审核和评估,协调相关事宜。项目负责人(即专业负责人)及所在系院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

③“共建专业项目”实行年审制监查。学校每年对“共建专业项目”的实施及成效进行评估和审查。评估和审查不合格或有严重问题的,终止项目建设并追回项目经费。

④系院要定期召开由项目相关的校企有关人员参加的项目实施研讨会,加强与地方的沟通与交流,共同研究“共建专业项目”的建设与发展,探讨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校企共建质量的方法与途径。

⑤立项开展“共建专业项目”建设的本科专业可以使用“滨州学院校企共建专业”进行对外交流和宣传。

2)经费管理

①学校设立专项经费,用于“共建专业项目”建设。经费数额根据项目内容确定,具体由教务处制定分配方案,由评审专家在项目评审过程中确定。经费不得挪作他用。

②专项经费的使用实行经费追回制度。每年年底由学校对项目的实施及成效进行评估和审查。依据评估和审查结果,对于经费使用混乱、项目停滞不前或实施不力的项目,终止经费资助并追回已使用经费。

③除上述以外的经费管理和报销制度严格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工作部署

1.申报及建设数量

每个系院可申报1项“共建专业项目”。学校根据申报情况和评审意见择优确定立项项目进行建设。

2.申报范围

本年度的项目申报范围为全校除省级、校级特色专业外的各本科专业。

省级、校级特色专业不参与此项申报,但可根据本项目要求开展校企合作建设。

3.申报材料

1)申报“共建专业项目”,需填写《滨州学院校企共建本科专业项目申报书》(附件1),格式要与文件样表格式一致,不得随意修改。

2)填写完成申报书后,登陆教研管理系统,完成网上申报。

3)完成网上申报后,以系院为单位报送申报书纸质版一份至教务处教研科。

4)申报截止时间:2013513日(周一)

4.工作及时间安排

48-513发布通知,各系院认真组织讨论,确定共建专业,形成建设思路,并组织人员完成项目申报书,上交学校;

514-530学校组织进行项目的初审和终审,并公布评审结果和经费安排

61后:系院根据学校通知,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与学校签订《项目管理合同》,项目进入实施阶段。

(六)其他事宜

1.请各系院认真学习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位教师。

2.认真组织本系院本专业骨干教师进行调查研究,充分发挥专业负责人、专业带头人和教研室的作用,集思广益,争取出高水平的项目。

3.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系院要在课程安排和教学实施等各方面为学生和教师深入生产经营一线提供便利,保证实习实训和教师培养效果。

4.本通知及附件同期发布于教务处网站,请及时查询。

附件1:滨州学院校企共建本科专业项目申报书

联系人:马波、谢攀,3190125(内线:8125),办公楼北320

通知和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