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3]101号
各系(院):
根据《滨州学院实验技术项目立项及成果奖励办法》(滨院政〔2006〕98号)的文件精神,对建设期已满以及已建设完成的实验技术研究项目将进行结题验收。请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项目结题的有关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1.2005-2010年度立项,已满规定建设期限的项目。
2.2011年度立项,已达到预期结项要求的项目。
二、结项材料
1.《滨州学院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三份、《滨州学院实验技术研究项目成果鉴定表》一份。
2.经过编目的成果原件和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和相关证明等。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属软件资料的须刻录光盘交教务处存档。
4.上报材料用厚牛皮纸袋装好,并将《项目结题报告》的封面和袋内明细表分别贴于纸袋两面。
三、结项要求
1.项目所在系(院)组织结项项目的初审与鉴定,并填写《滨州学院实验技术研究项目成果鉴定表》。
2.未达到《滨州学院实验技术研究项目专项合同》中承诺完成成果的不予结项。
3.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项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填写《滨州学院实验技术研究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由系(院)领导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经学校审查批准后方可延期。
4.不能按期结项且未填写《滨州学院实验技术研究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的项目,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其立项资助,并予以通报。
四、报送材料时间
各项目负责人请于2013年5月24日之前将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办公北楼318)。
联系人:李卫兵
联系电话:3191369(1369)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