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方案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6-10-13浏览次数:4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5月22日将对我校毕业论文(设计)等工作进行阶段性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依据

(一)毕业论文(设计)

1.《滨州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滨院政〔2009〕266号】

2.《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教务处2012年第27期通知)

3.《滨州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

4.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教务处2013年第10期通知)

(二)实验教学

1.《滨州学院实验教学管理办法》、

2.《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教务处2013年第10期通知)

(三)素质拓展学分

《滨州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

(四)综合课程建设

1.关于制定专业综合课程实施方案并进行试点开设准备工作的通知

(五)新生研讨课建设

1.关于寒假期间推进课程改革与建设工作的通知(教务[2013]4号)

2.滨州学院“十二五”课程建设规划

(六)大学IT与研发方法课建设

1.关于整合计算机文化基础、学科专业导论课程开设大学新生研讨课和大学IT与研发方法课指导性方案

(七)教材选用与建设情况

《关于2013年秋季教材选用征订的通知》

二、检查方式

检查工作组到系(院),与系(院)相关人员座谈,查看材料。

三、检查内容

(一)毕业论文(设计)

1.选题、开题情况

(1)选题情况:一人一题、题目质量。查看系(院)工作方案、选题论证相关材料、选题一览表、统计表等。

(2)开题情况:查看学生开题报告、系(院)组织学生开题相关材料,如答辩情况、反馈意见。

2.指导教师情况

(1)每位教师指导学生数、指导教师的职称、专业情况、外聘教师情况。

(2)教师指导材料: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手册、教师指导记录。

(3)外聘教师指导情况。

3.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开展情况

(1)读书笔记、外文翻译情况;

(2)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场所情况,在实验室、实习、工程实践、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的情况,所占多少比例?

(3)目前,学生在校开展毕业设计情况。

4.质量保障机制建设情况

(1)系(院)制定的相关文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2)外聘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保障。

5.工作进度

(1)对照系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了解系(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实际进度。

(2)对照开题报告,了解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度。

(二)实验教学

1.听课

采取抽查听课的方式进行,对实验教学的组织(课前实验准备、学生预习)、讲授、指导、学生上课纪律、教学效果等进行督导。

2.实验教学任务落实与进度检查

查阅实验教学任务落实表、实验教学大纲,检查各系(院)本学期实验教学任务落实情况和进度,实验项目的开出情况(结合查看实验仪器使用记录本),实验分组情况;实验报告撰写情况(学生预习情况、教师批阅情况、实验报告质量)。

3.实验项目建设情况。提供实验项目更新审批表和实验教学大纲。

(三)素质拓展学分

查阅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完成情况。

(四)综合课程建设

主要检查综合课程开课方案、教学大纲、教案等开课文件准备情况以及师资配备情况;从开学至今开展了哪些工作等。

(五)新生研讨课

主要检查各系(院)新生研讨课开课方案落实情况,是否根据开课方案组建课程团队、编制教学大纲等做好开课前准备工作,从开学至今开展了哪些工作等。

(六)大学IT与研发方法课

主要检查是否安排专人负责;从开学至今开展了哪些工作;开课方案、教学大纲、教案等开课文件准备情况以及师资配备情况;截止9月开课前计划开展哪些工作等。

(四)至(六)项工作检查记录表见附件1。

(七)教材选用与建设情况

主要查看系院2013年秋季教材选用是否按学校要求进行了论证,是否填写“滨州学院教研室教材推荐记录单”、 “滨州学院教材选用论证记录单”两个表格。

四、期中教学检查组分组表

见附表2。

五、期中教学检查时间安排表

见附表3。

六、总结与反馈

1.各系(院)对目前实践教学、综合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工作进行总结,包括基本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打算等。

2.各小组对检查情况形成总结。

3.各系(院)、各检查小组将总结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xddpgk@126.com

4.教务处进行总结,并对系(院)进行反馈。

12-13-2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方案.doc

 

 

                                                                   教 务 处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