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山东省本科高校特色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6-10-13浏览次数:4

山东省教育厅

鲁教高字〔20139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2013年度山东省本科高校

特色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本科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对专业发展与人才培养的要求,提高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规划安排,现将2013年度山东省本科高校特色专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科高校特色专业的申报应注意结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特别是半岛蓝色经济区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的发展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求,在总结十一五特色专业建设成果及2011年、2012年特色专业申报经验的基础上,按照理念先进、思路清晰、方案科学、机制创新、成果丰硕、人才培养质量优秀的要求,遴选建设具有鲜明特色和较高社会声誉、对本科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的特色专业。

(一)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优化

以培养满足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所需人才为出发点,以突出培养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基本目标。科学制定并不断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根据社会对各类人才的需求,明确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体现先进科学的专业教育思想,建立吸收用人单位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研究制定的长效机制,发挥产学研在人才培养中的协同作用。

(二)课程建设与改革

1.紧紧围绕教育目标,根据相关产业和领域的新发展和新要求,加强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材、教学方法和手段等方面的改革与建设。

2.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建设目标,吸收用人单位人员参与课程研究、设计与开发,合理确定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比例,形成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课程体系。

3.深入研究社会对人才知识、能力、素质结构的要求以及行业、学科发展的需要,积极开发反映社会需求和学科发展的新课程。将行业与产业发展形成的新知识、新成果、新技术引入教学内容,着力减少课程间教学内容简单重复问题。

4.积极推进教材、教学参考资料和教学课件三位一体的立体化教材建设,选用高质量教材,编写新教材。有条件的专业要引进、消化和使用国际优秀教材,努力与国际主流教材建设保持同步,拓宽学生国际视野,增强学生国际竞争力。

5.在保证实现培养目标的前提下,突破传统教学模式,推广使用现代信息技术的教学方法,推进启发式教学,采用探究式、研究性教学等新的教学方法。

(三)实验实践教学建设与改革

1.改革创新实验教学内容和实验教学方法,建立基础实验、综合性实验、创新性实验、研究性实验等多种实验构成的实验教学体系。探索以课题研究带动教学的模式,将研究成果和研究思维注入实验教学,帮助学生扩展知识视野,增强团队协作精神,培养科学思维方法,提高实践动手能力。

2.加强实验室建设,改善实验教学条件和环境,提高实验室整体建设水平。逐步加大相关学科实验室和研究项目等资源向学生开放的力度,针对学生特点,吸收学生参与学科前沿研究。

3.积极开展实习实训和社会实践活动,有效利用生产实习、社会实践、科研训练、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各种形式,探索产学研结合的办学模式,强化实践教学环节。

4.拓宽实践教学渠道,积极与社会、行业以及企事业单位共建实习实训教学基地,推进学生赴企业或企校联合实验室参加前沿研发项目与毕业设计(论文),增加大学生接触社会的机会,增强其服务社会的能力。

(四)师资队伍建设

1.师资队伍是特色专业建设的重要保障。要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围绕特色专业建设需要,建设一支以学术带头人或教学名师为骨干,教学和科研综合水平高、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将优质教学与研究资源用于专业教学,鼓励教师根据教育目标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教学研究。

2.探索学校与社会联合培养教师的新途径。积极推动专任教师到相关产业领域开展产学研合作,同时聘请相关产业领域的优秀专家、资深人员到本专业兼职授课,形成交流培训、合作讲学、兼职任教等形式多样的教师成长机制,建设一支熟悉社会需求、教学经验丰富、专兼职结合的高水平教师队伍。

(五)教学管理制度的改革与创新

1.建立健全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学的政策、制度与措施。从制度层面上吸引和保证高水平教师从事教学工作,鼓励和支持本专业骨干教师与相关企业进行合作、交流和学习。

2.建立推动本科生参与科研创新实践活动的长效机制。调动学生自主参与科研、教师指导学生科研的双向积极性。建立学生深入社会开展实践实习的有效机制,形成教学、科研和社会实践有机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

3.构建科学合理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和评估机制。根据学科和行业发展要求,结合本专业特点,研究建立专业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探索建立学校、教学单位、行业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参与的学生考核评价机制。

二、申报要求

(一)请各本科高校从自身发展实际出发,根据特色专业的申报条件,按时完成申报工作。

(二)在特色专业申报的过程中,要注意将2013年度的特色专业申报与山东省名校建设工程、卓越系列教育培养计划等统筹考虑,使其与当前的工作重心相吻合。

(三)适当兼顾特色专业在不同学科、专业、院系之间的合理分布,注重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群众性、基础性、引导性等特点,发挥特色专业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通过重点突破促进整体推进,确保学科专业全面发展。

(四)各本科高校要在申报2013年度特色专业的同时,认真做好前期已立项特色专业的建设工作,按照建设标准、内容和要求(特色专业建设标准见附件1),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参与专业建设的积极性,保证特色专业的建设工作顺利实施。

三、申报程序

2013年度山东省本科高校特色专业立项将继续参照往年工作程序,在各高校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网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2013年度山东省本科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并发文公布。

四、申报限额

大学2个,学院1

已确定为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或山东省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的专业不再重复申报。

请申报学校于2013630日前将特色专业申报书(见附件2)一式二份(双面印制)、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报至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gdjy@sdedu.gov.cn

联系人:仇宝艳。电话:0531-81916528。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邮政编码:250011

附件:1山东省本科高校特色专业建设标准

2山东省本科高校特色专业申报书

3山东省本科高校特色专业申报汇总表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山东省本科高校特色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山东省教育厅

  2013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