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部):
现将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第16-17周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报送2012-2013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2/2013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3]51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认真报送2012/2013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13]36号)文件要求,为认真做好我校2012/2013学年实验室信息数据统计上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 报送内容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06]45号)要求报送:
(1)基表4:教学实验项目表(SJ4)
(2)基表5:专任实验室人员表(SJ5)
(3)基表6:实验室基本情况表(SJ6)
各报送样表、2011/2012学年数据(上报版)以及填报说明等文件见通知附件。
2.报送方式
各实验中心(室)同时上报:基表4、5、6的电子版和打印版。电子版发至邮箱:bzushyshgl@163.com,纸质版由实验中心(室)负责人、系(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实验室管理科。
特别强调:
(1)电子版报送格式按照以下目录格式存放,打包后发至邮箱bzushyshgl@163.com。
(2)为保证上报数据的有效性,请各实验中心(室)负责人在填报数据时参考2011/2012学年上报版数据。
3.报送要求
请各实验中心(室)负责人认真填报,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为保证数据填报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几点说明:
(1)格式要求:基表4、5、6中所填的数据格式一定要严格按照填报说明(附件1:基表4-6填表说明.doc)要求进行。
(2)内容要求:填报数据要与“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实验室信息统计表”、“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室信息统计表”数据一致,若有不一致,书面说明情况。
(3)上报材料由实验中心(室)负责人审定后,由实验室信息员报送实验室管理科并负责数据的系统导入及上报工作。
(4)各实验中心(室)将实验室信息员一览表发送至邮箱:bzushyshgl@163.com。
(5)时间要求:2013年6月26日前。
附件1:基表4-6填表说明.doc
附件2:样表(基表4、5、6)
附件3:2011-2012学年数据(上报版)
附表4:滨州学院实验室信息员一览表
二、关于落实实验室共建任务的通知
根据《滨州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整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共建工作,落实实验室共建任务,将实验室共建资源充分用于实践教学,请各系(院)在前期已开展的实验室共建工作基础上,认真填写《滨州学院实验室共建项目任务书》,合理安排使用实验室共建经费,争取发挥共建实验室最大效益。
1.建设内容
共建实验室开展实践教学情况,建设实验课程及项目情况,开展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毕业设计计划,预期开展实习实训内容。
2.要求
将《滨州学院实验室共建项目任务书》(见附件5)2013年6月20日前将打印稿交实验室管理科。
附件5:滨州学院实验室共建项目任务书
附件6:滨州学院共建实验室经费一览表
联系人:李卫兵,3191369,内线(1369),行政北楼318。
教务处 二○一三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