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教学实验室考核工作的通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6-10-13浏览次数:3

教务[2013]124

各有关系(院):

为加强学校教学实验室建设,提升实验室及仪器设备管理水平,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充分发挥实验室效益,根据学校2012-2013学年重点工作安排,将组织开展2012-2013学年教学实验室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学校二十个教学实验室。

二、检查内容

2012-2013学年实验室建设、运行及仪器设备管理情况,本次检查涉及实验室管理、仪器设备管理、实验教学、实验室环境与安全四个一级指标和一个强调项目,详见《滨州学院教学实验室检查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

三、检查评估原则

1.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

2.客观、公正的原则;

3.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

四、检查方式、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采用系(院)自查与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系(院)自查(610-21日)

系(院)负责组织本系(院)实验室自查自评工作。系院组成自查自评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滨州学院教学实验室检查评估指标体系》所列检查内容和评分标准进行自查,并写出详细的自评报告。

《滨州学院教学实验室检查评估指标体系》自评表及自评报告、各系(院)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名单于612之前报实验室管理科。

(二)学校检查(624-28日)

1.学校组成检查评估工作小组,负责对各教学实验室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2.检查评估工作小组按照《滨州学院教学实验室检查评估指标体系》所列检查内容和评分标准,对照系(院)自评表及自评报告,采用查看资料和实地检查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评分。

五、检查结果的使用

1.检查评估成绩作为实验室工作考核计入2012-2013学年各系院教学工作考核成绩。

2.检查评估成绩作为评选“实验室管理先进单位”的依据。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