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滨州学院“校企共建课程项目”建设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6-10-13浏览次数:25

为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校企深度融合,深化产学研合作教育,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滨州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滨院政〔2013145号)文件要求,决定启动滨州学院校企共建课程项目”(以下简称“共建课程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意义

“共建课程项目建设是学校加强与地方行业企业联动、大力推进产学研合作教育的重要举措,对深化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突出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培养,引导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要充分认识到学校与行业企业共建课程的重要性,加强与地方的合作联动,加大工作力度,把行业的先进技术和企业的先进理念引入到课程当中,让课程教学适应社会发展需求。要通过对课程进行有针对性的选择、新编、整合或优化,使行业企业“渗透”到课程建设之中,使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相吻合,有效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二、建设要求

“共建课程的基本建设要求包括:

(一)校企共建教学团队:选派课程授课教师进行企业顶岗实践,聘请企业高水平技术人员来校授课,逐步建立实力较强的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专兼职课程教学队伍。

(二)校企共同制定课程标准:通过深入行业企业,掌握本课程对应的职业能力要求,制定并完善本课程的课程标准。

(三)校企共同优化教学内容:结合行业需求与技术发展,校企双方共同制定、优化和更新课程教学内容。

(四)校企共建教材:通过校企合作和教学内容建设,编写本课程基于校企合作共建的课程教材。

(五)校企共建教学资源:校企互利合作,共同完善并加强教学资源建设,研究开发多媒体教学课件(PPT)、教学录像、企业生产录像,开发建立基于校企合作的课程网站。

(六)校企共同完善教学文件:校企共同参与教学大纲、教案、讲义等教学文件的制定和优化,努力在教学文件形式完备的基础上,强化教学文件内容的实效性。

(七)校企共同进行考核评价:探索校企双方共同参与的课程考核新机制、新办法、新途径,切实加强课程考核的有效性和实用性。

(八)围绕课程设置、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课程建设方面的其他校企共建工作。

三、实施办法

(一)项目申报

1.系院组织申报

系院通过充分调研论证,在前期校企合作工作基础上,选取一个专业的主干课程进行校企共建,填写《滨州学院校企共建课程项目申报书》,报学校教务处审核。

2.学校组织评审

教务处对《申报书》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针对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等内容进行评估,确定立项数目和建设经费。评审结束后,学校对评审通过的项目予以公布。

3.完成项目立项

经学校评审同意立项的项目,由相关系院和企业(行业)进一步协商,制定详细的共建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完成并由校企双方签署后,报学校教务处备案。同时,学校与相关系院签订《项目管理合同》。随后,项目进入实施阶段。

(二)项目管理

1.项目管理

(1)“共建课程”项目原则上由课程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由课程组组成项目组,建设年限一般为2-3年。

(2)“共建课程”项目实行分级制管理。学校教务处为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项目审核和评估,协调相关事宜。项目负责人(即课程负责人)及所在系院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

(3)“共建课程”项目实行年审制监查。学校每年对“共建课程”项目的实施及成效进行评估和审查。评估和审查不合格或有严重问题的,终止项目建设并追回项目经费。

(4)系院要定期召开由项目相关的校企有关人员参加的项目实施研讨会,加强与地方的沟通与交流,共同研究“共建课程”项目的建设与发展,探讨提高课程建设水平和校企共建质量的方法与途径。

(5)立项开展“共建课程”项目建设的课程可以使用“滨州学院校企共建课程”进行对外交流和宣传。

2.经费管理

(1)学校设立专项经费,用于“共建课程”项目建设。经费数额根据项目内容确定,具体由教务处制定分配方案,由评审专家在项目评审过程中确定。经费不得挪作他用。

(2)专项经费的使用实行经费审查制度。每年年底由学校对项目的实施及成效进行评估和审查。依据评估和审查结果,对于经费使用混乱、项目停滞不前或实施不力的项目,终止经费资助并追回已使用经费。

(3)除上述以外的经费管理和报销制度严格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部署

(一)申报及建设数量

每个系院根据自身课程建设实际,遴选1-2门主干课程申报“共建课程”项目。学校根据申报情况和评审意见择优确定立项项目进行建设。

(二)申报范围

本年度的项目申报范围为全校除省级、校级精品课程外的各本科专业课程,实践类课程原则上不在申报范围。

省级、校级精品课程不参与此项申报,但应根据本项目要求开展校企合作建设。

(三)申报材料

1.申报“共建课程”项目,需填写《滨州学院校企共建课程项目申报书》(附件1),格式要与文件样表格式一致,不得随意修改。

2.填写完成申报书后,登陆教研管理系统,完成网上申报。

3.完成网上申报后,以系院为单位报送申报书纸质版一份至教务处教研科。

4.申报截止时间:2013630日。

(四)工作及时间安排

610-620日:发布通知,各系院认真研究讨论文件精神和要求,同时与相关行业企业进行深入对接,共同确定共建课程,研究项目建设思路和方案;

621-630日:系院组织人员完成项目申报书,上交学校;

71-710日:学校组织进行项目的初审和终审,并公布评审结果和经费安排;

711日后:系院根据学校通知,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与学校签订《项目管理合同》,项目进入实施阶段。

五、其他事宜

(一)请各系院认真学习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位教师。

(二)认真组织本系院课程骨干教师进行调查研究,充分发挥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和教研室的作用,集思广益,争取出高水平的项目。

(三)要统筹校企共建专业和校企共建课程之间的关系,避免重复建设和经费的重复使用。

(四)本通知及附件同期发布于教务处网站,请及时查询。

附件:滨州学院校企共建课程项目申报书.doc

联系人:谢攀、马波,3190125(内线:8125),办公楼北320

通知及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