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3年度校级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6-10-13浏览次数:14

各系(院、部)、有关单位:

我校2013年度校级课程建设项目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公布结果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立项

2013年度,各系(院)共申报校级精品课程群6个,单独申报精品课程7门,共计34门课程;申报校级重点课程群建设点13个,共计55门课程,均符合申报条件。经专家评审并报学校批准,2013年度立项校级精品课程16门,其中包括3个联合申报课程群和2门单独申报课程(见附件1);2013年度立项校级重点课程群建设点10个,共44门课程(见附件2)。

二、研究期限与项目经费

课程项目经费采取分年度划拨的方式,校级精品课程研究期限为3年,每门课程资助经费10000元(校级重点课程基础上申报的校级精品课程,其原立项课程建设任务和经费自动转入精品课程,每门课程再资助5000元),分年度分别划拨300030004000元;校级重点课程群研究期限为1年,群内每门课程资助经费1000元。

各项目要按照划拨比例分年度进行经费报销。各项目所在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切实管好、用好项目经费,实行财务监督,确保课程建设经费专款专用,合理开支。

三、项目管理

(一)校级精品课程(群)

我校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建设结束后进行验收评选,评出符合条件的课程为我校精品课程,授予“滨州学院精品课程”荣誉称号,并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评审省级精品课程。

(二)校级重点课程群建设点

各重点课程群建设点所在单位要切实加强管理,做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采取得力措施,确保课程群建设点项目按期完成。校级重点课程群建设点要以省级精品课程群建设内容和目标为依据,力争在有限时间内完成顶层设计、强化团队、优化基础、明确规划、完善网络和视频资源、形成文字材料等一系列建设内容,并以此为基础,积极申报高层次的精品课程群。

四、签订合同

评审立项的各课程建设项目组要根据自身实际做好课程的建设规划,重视教学内容、方法和课程体系的改革,进一步加强教学队伍和教材建设,在此基础上填写项目立项合同(模板见附件345),于626日(周三)起开始通过教研管理系统上传项目合同。上传结束后,于72日(周二)前以系院为单位统一将项目合同纸质版(一式三份,模板见附件2,填表时间统一为2013626)送至教务处教研科。经费结算薄教务处将统一印制,另行发放。未按时在教研管理系统中完成立项程序并上传合同的,不予立项。

五、各单位务必将通知内容通知本单位所有教职工。同时切实加强对本单位课程项目的管理,做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课程建设项目按期完成,并以此为契机,带动本单位其他教学类项目的建设,使我校教学质量上水平、上层次。

六、本通知及附件同期发布于教务处网站,请自行下载。

附件1:滨州学院2013年度校级精品课程(群)一览表.xls

附件2:滨州学院2013年度校级重点课程群建设点一览表.xls

附件3:滨州学院校级精品课程(单门申报课程)专项合同模板.doc

附件4:滨州学院校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联合申报课程)专项合同模板.doc

附件5:滨州学院校级重点课程群建设点专项合同模板.doc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滨州学院2013年度课程类建设项目立项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