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3] 143号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13届毕业生毕业后补考的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补考范围
根据《关于2013届毕业生中不能按期毕业问题的通知》(教务[2013]13)要求需参加毕业后补考且已上报的科目。
(二)补考安排
1. 本次毕业后补考安排在
2. 补考的命题、监考、阅卷、成绩报送均由开课系(院)教务员通知原任课教师负责,若原任课教师进修或已调离学校、或因上课不能监考的由开课系(院)安排专人负责。若补考学生所考公选课程由多名教师开设,请开课系(院)指定一名教师负责。
所有课程的命题要求与期末考试的命题要求相同。因为有的课程在不同的学期开设,所以任课教师命题时须注意补考学生的补考课程属第几学期,如同样是大学英语补考,要看清学生是本科生还是专科生,第几学期开设的。
补考试题可自行打印或到教务处教务科复印。
3. 补考学生所在系(院)于
2012届结业已提交申请的学生,各系(院)要提前做好联系工作,结业学生凭补考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对于放弃补考机会的要写出联系情况说明。
4. 补考结束后,开课系(院、部)于
(三)其它
1. 本次毕业后补考事关学生能否毕业,请各系(院)务必做好核对补考学生名单工作,如有错、漏,请及时与教务科联系。杜绝因核对不认真造成错过补考机会而影响学生毕业、学士学位授予资格事情的发生。
2. 本次毕业后补考涉及部分2012届结业生和部分应届毕业生,部分学生因各种原因可能不在学校,请各系(院)要提前做好联系工作,告知参加补考学生的补考时间、地点、补考科目以及相关政策,以免耽误补考。
3. 请开课系(院、部)根据补考安排表提前准备命题。
4. 经参加本学期重修考试、本次补考及论文答辩后符合毕业条件或学位授予条件的,请学生所在系(院)在
5. 各系(院)应组织专门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课业辅导,以保证学生的学习质量,教育学生在考试过程中诚信应考,确保无作弊现象。
6.
联系人:杨合建,3190126(内线:8126),办公楼北301。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