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部)、部门:
一、评审结果
经评审委员会评议,申请结项的32个教研项目中,有27个项目达到结项要求,同意结项;5个项目基本达到结项要求,需要缓期整改完善后结项。
评审结果经学校批准,现予以公布(附件1-2)。
二、后续工作
(一)通过结项的项目,要继续加强建设,并积极推广应用。
(二)缓期结项的项目,要按照评审专家的现场反馈意见对项目进行整改和完善,缓期时间为三个月。2014年3月4日前,项目组将整改和完善后的结项材料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经教务处组织审核通过后结项,逾期视为放弃结项。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