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3] 267号
各系(院):
我校将于
(一) 考试时间、批次及对应系(院)
考试时间 | 批次 | 考生所在系(院) | ||
| 上午 | 8:00:00—9:40:00 | 第一批次 | 化学与化工系 建筑与城乡规划系 城市与环境系、教育科学系 |
10:00:00—11:40:00 | 第二批次 | 教育科学系、经济与管理系 | ||
下午 | 15:30:00—17:10:00 | 第四批次 | 经济与管理系 历史与社会学系 美术系、生命科学系 | |
| 上午 | 8:00:00—9:40:00 | 第六批次 | 生命科学系、政法系 外语系、物理与电子科学系 体育系、音乐系、中文系 |
10:00:00—11:40:00 | 第七批次 | 中文系、自动化系 |
(二)考试地点
01-08考场,信息楼东侧1-2层;09-11考场,信息楼西侧3层;
具体位置见准考证。
(三)准考证的领取与发放
各系(院)领取准考证后,须组织考生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照片,如有错误,以系(院)为单位于
(四)加强对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
各系(院)要在考试前加强对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要对考生进行考试作弊违纪案例的警示教育,对有作弊动向的考生要及时教育警戒,以防患于未然。根据《滨州学院2011-2012学年第四次院长办公会议纪要》(滨院政【2011】396号)精神,自2012年起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滨州学院关于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对于无视校规校纪、顶风违纪者进行严肃处理,凡是考试违纪且达到标准的,一律予以开除学籍。截止目前已有5名学生因考试作弊被开除,各位考生(特别是计算机科学技术系、经济与管理系要专门告戒计算机专业的学生)请勿顶风违纪,以身试法。
(五)监考教师
本次考试由计算机科学技术系选调部分教师承担监考任务,每个考场安排监考教师两名;另外,教务处在每个考场安排一名老师负责引导学生入场、检验学生证件、维护考场秩序等工作。各位监考教师必须明确监考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教学任务。因监督不力造成作弊现象的,将按教学责任事故对监考人员做出处理。如有监考人员发生协同作弊者,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六)考生须知
1.考生提前20分钟到信息楼中门处集合,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按考场、座号依次排队。不得提前进入信息楼,围堵在机房门口。
2.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或学生证进入考场,在监考教师的指导下就座;如因证件不齐全、证件模糊而未能进入考场考试的,责任自负。
3.考试正式开始前5分钟禁止考生入场。
4.在考场内要听从监考教师的统一指令,不得乱动计算机;如因个人原因导致计算机出现故障而影响考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5.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和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者,取消考试成绩并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考试结束立即离开考场,注意保持整个考试区的安静,不得逗留、喧哗。
联系人:杨合建,3190126(内线:8126),办公楼北301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