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外聘兼职教授(教师)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6-10-12浏览次数:9

为提高我校的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引进校外优质资源,做好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外聘兼职教授(教师)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聘请原则

1.引进优秀的教学资源。原则上是国家985211建设工程院校在教学、科研方面具有突出成就的博(硕)士生导师、教授;在应用型人才培养方面成绩突出的具有博(硕)士点的普通高校教授。

2.促进学生实践能力培养。聘请行政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重点承担实践教学环节指导或应用性强的课程教学。

3.弥补教师数量不足。系(院、部)确实缺少师资的,在本单位人员满负荷承担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可提出申请和聘请计划。

二、聘请工作流程

1.教学单位根据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实际工作需要和规定的聘任兼职教授的条件,考察确定拟聘人选,协助应聘人填写《滨州学院外聘兼职教授审批表》(附件1)一式三份,于1917:00前一并报教务处教学督导评估科,属于行政企事业单位的,请填写《滨州学院外聘兼职教授审批表(行政企事业单位用表)》(附件2)。聘请外聘教师(滨州本地高校或党校,承担一学期课程)的,请填写《滨州学院外聘教师申请表》(附件3)。同时填写《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滨州学院外聘兼职教授(教师)计划统计表》(附件4)。请把以上材料电子版发至jxddpgk@126.com

2.教务处根据应聘者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提交学院领导审批,确定聘任人选及费用。所有外聘人员相关费用均为税前

3.教务处和教学单位负责办理兼职教授的聘任事宜,教学单位与兼职教授(教师)签订聘任协议书(附件5)。

4.教学单位应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在教学内容、授课方式等方面对外聘兼职教授就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并将授课安排、考核办法等及时通知外聘兼职教授。并于外聘兼职教授授课两天前填写《滨州学院外聘兼职教授授课计划表》(附件6),交教务处教学督导评估科。经学校批准,完整讲授一门或两门课程的外聘兼职教授,如果授课时间发生变化,必须提前告知教务处。聘请外聘教师的,开学前提交教务系统输出的课程表。

5.外聘兼职教授上课期间,教学单位应积极组织,做好服务、辅助工作,并指定专门教师担任外聘兼职教授助教。外聘兼职教授助教应跟班听课、学习,协助外聘兼职教授开展工作。教务处将派人随机检查上课情况。

6.在外聘兼职教授授课结束1周内开展学生评教工作,同时进行综合评价,准确地掌握外聘兼职教授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教学效果以及其他工作等,写出实事求是的评语,填写《滨州学院外聘兼职教授评价表》(附件7)。外聘教师的授课情况,由学生在网上进行评教。

7.尽量发挥外聘兼职教授在指导、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和科研水平、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等方面的作用。

8.外聘兼职教授授课结束2周内,教学单位将授课照片一张、授课PPT、《滨州学院外聘兼职教授评价表》、报销材料的第一页复印件交教学督导评估科审核,并办理相关报销手续。

附件1:滨州学院外聘兼职教授审批表

附件2:滨州学院外聘兼职教授审批表(行政企事业单位用表)

附件3:滨州学院外聘教师申请表

附件4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滨州学院外聘兼职教授(教师)计划统计表

附件5:滨州学院外聘兼职教授协议书(参考格式)

附件6:滨州学院外聘兼职教授授课计划表

附件7:滨州学院外聘兼职教授评价表

联系人:闫海青,3190030(内线:8030),办公楼北321

13-14-2外聘教师、兼职教授计划通知-闫.rar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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