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山东省第七届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6-10-12浏览次数:23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第七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开展我校省第七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省级教学成果应符合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反映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上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产生明显效果。

本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范围包括普通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除外)和成人高等教育领域中完成的成果。

二、成果要求

2007年以后完成,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且获得过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的成果可申报本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主要包括:

1. 在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2. 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改进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方式、创新教师考核和激励机制、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更新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和学习方式、支持学生参与实验实践和科学研究、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交叉培养和联合育人、促进产学研紧密融合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三、申报数额

按照省通知要求,本届教学成果奖实行限额推荐的办法,我校可申报8项。

四、成果申报

(一)申报材料

1.《第七届山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2)、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鉴定、评比或验收等)。为便于评审,其纸质材料合装成册。

2.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

3.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

(二)申报时间

按照省通知要求,所有申报材料需2014120日前上报省教育厅,各单位需要在110日前申报材料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并将材料电子版发至教研科教研专用邮箱:bzxyjysb@163.com

五、评审推荐

在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学校将召开山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评审会,通过评审推荐优秀成果申报省教学成果奖。评审会召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其他

具体申报要求见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第七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

附件:山东省教育厅通知及附件.zip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