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4届师范类毕业生进行微格教学训练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6-10-12浏览次数:10

各有关系院:

为进一步增强我校师范生教育实践能力,提高从师任教素质,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和《山东省教师教育基地建设省级基地评估标准(试行)》(鲁教师字〔201213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2014届师范类毕业生开展微格教学训练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微格教学训练的范围

我校2014届师范类毕业生,主要涉及中文系、外语系、教师教育学院、数学系、体育系、音乐系和美术系。

二、工作组织

1.时间安排

本学期第316周。

2.学时要求

每位师范类毕业生至少完成包括导入、讲解、板书、说课和综合在内的5个基本技能的微格教学训练。(详见附件5

3.训练地点安排

微格教学训练,除教师角色训练等录课环节必须在微格教室完成外,其他步骤环节均可在普通教室或多媒体教室完成。微格教室由教务处根据各系院师范类毕业生人数统一调配。(详见附件1-2

4.人员安排

微格教学训练的指导教师需由相关系院选派教学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系院需根据本单位参加微格教学训练的毕业生数量,合理安排指导教师人数,一般每位指导教师同期指导学生数量不得超过20人,保证指导教师的指导时间和工作质量。指导教师工作量计算参照课程设计工作量计算办法。

5.技术支持

为保证微格教室的安全、有效使用,由教务处牵头,教师教育学院组织对各系院选派的微格教学训练指导教师进行微格教室的使用培训。

教师教育学院确保正常工作时间有管理人员做好技术支持和教室管理工作。

三、工作要求

1.明确训练任务、要求。为保证微格教学训练的质量,各教学单位需根据各自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教师基本技能训练实训教学大纲》,指导教师依据大纲要求,指导学生编写5个微格教学教案(填写《微格教学训练手册》,由教务处印制),督促学生进行基本技能训练。

2.规范使用微格教室。参加训练学生必须在指导教师的带领下到微格教室开展训练活动。训练期间,指导教师作为微格教室安全责任人,需认真填写《滨州学院实验室工作日志》,组织学生做好微格教室内外的卫生保洁和安全防护工作(详见附件6)。严禁任何人在微格教室内外吃饭、吸烟、乱扔果皮纸屑,违反且不服从说服教育者,相关系院有权取消其训练资格。

学生的微格教学录像资料,课上录制、课下拷贝,由相关系院安排保存,微课教室不负责留存。

3.强化评价、反馈环节。各相关系院应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编制《微格教学技能评价表》。学生需以小组形式,在指导教师的组织下重放学生微格教学录像,根据评价指标,开展自我分析、组内学生互评、指导教师点评活动,并做好评价记录,促进学生改进教学技能,达到训练目的。

微格教学训练成绩计入学生校内模拟实习成绩,所占比例由相关系院自行确定。

4.合理安排,有序组织,保证训练质量。各相关系院需综合考虑师范类毕业生学期教学安排、指导教师和微格教室分配等因素,合理安排本单位师范类毕业生的微格教学训练工作。原则上,微格教学训练应在毕业生到实习学校实习前全部完成,确实完不成的,可先完成部分训练,学生实习返校后必须补齐5个基本技能的微格教学训练。

四、相关材料的存档

1. 《微格教学训练手册》、《微格教学技能评价表》和评价记录材料、《师范类毕业生微格教学训练成绩汇总表》(详见附件3)等,相关内容填写完毕后,由学生所在系存档。

2. 《滨州学院实验室工作日志》由教师教育学院存档。

3. 学生的微格教学录像材料,由学生所在系存档。学期末,由相关系院推荐优秀录像资料报教务处,上传网络平台,实现资源共享。

请各相关系院于312日下午下班前,填写《2014届师范类毕业生微格教学训练安排表》(详见附件4),报教务处教师教育科。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师教育科或教师教育学院联系。

联系人:齐丽霞,3190030(内线:8030),办公北楼321室;

陈秀珍,3190160(内线:8160),5号教学楼316室。

附件:

1. 微格教室分配一览表

2. 微格教室课程表

3. 师范类毕业生微格教学训练成绩汇总表

4. 2014届师范类毕业生微格教学训练安排表

5. 滨州学院微格教学训练实施办法(讨论稿)

6. 微格教室管理规定

7. 参考材料

(1) 初等教育专业《教师基本技能训练》实训教学大纲(2011版)

(2) 微格教学技能评价表

教务【2014】119号文件附件1-7.rar

教务处 教师教育学院

一四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