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将对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的试卷进行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本次试卷专项检查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1.第3-5周,系院自查。各系(院、部)要认真开展教师自查、互查,教研室检查,系督导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总结整改。
2.第6-7周,学校检查。学校成立试卷检查专家小组,对各系(院、部)的试卷命题、阅卷规范、装订、存放、考试分析等工作进行检查督导。检查时将按照《试卷评价表》(附件1)对各系(院、部)试卷工作进行评估、打分。
3.第8-9周,反馈整改。检查结束后,将以系、部为单位形成书面反馈意见,分别进行反馈。各单位要根据专家反馈意见,进行限期整改。
(二)工作要求
1.试卷检查依据《关于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核及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见附件2)及《关于规范考试(考查)阅卷工作的通知》(见附件3),同时检查《教学单位试卷存档目录》。
2.补考学生试卷以专业、年级为标准单独保存,试卷目录单独整理,并在标题行注明“补考”;重修学生试卷与跟考班级一起存档,在试卷目录“备注”中注明“重修几人”。
3.各系(院、部)务必按照通知要求,高度重视,认真自查,切实做好试卷归档工作。具体到系(院、部)检查时间见试卷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附件1:试卷评价表.doc
附件2:关于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核及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doc
附件3:关于规范考试(考查)阅卷工作的通知(通知[2007]15号).doc
联系人:闫海青,3190030(内线:8030),办公楼北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