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校对2013年立项的18个“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以下简称“提升计划”)重点专业阶段性建设情况进行了调度,根据调度情况和学校领导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重点专业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知,增强对提升计划的执行力
各系(院、部)要组织全体教师,以教研室为单位开展《滨州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的学习,认真学习“提升计划”中的六大工程。在此基础上组织校级、系级重点建设专业教师进一步讨论修改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专业标准和课程体系,同时要将培养模式、培养标准要求贯穿到课堂教学、实验教学等整个教学过程。
(二)加强建设,严格标准,保证培养目标的实现
各专业在认真学习提升计划的基础上,严格建设标准,通过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设,全面提升教学质量,保证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1.专业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学校人才培养定位,进一步明确专业标准,同时要考虑专业方向,体现专业特色。
2.人才培养模式。根据专业标准,结合学校、专业实际进一步提炼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人才培养模式同样要体现专业特色。
3.课程体系。进一步优化专业课程体系,课程设置要服务于专业培养目标、培养规格,根据培养目标设置课程,同时知识、能力、素质规格要求要有相关课程支撑。
4.课程标准。根据专业标准进一步明确每门课程的标准,课程标准要服务于人才培养目标,课程内容要保证培养目标的实现。
5.教学模式。进一步明确教学模式,突出教学模式的实践性,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保证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6.教材建设。进一步加强教材建设,按照应用型人才培养和专业培养目标选用相应的教材,鼓励我校教师编写高水平、有特色的教学辅导材料,扩充学生学习资源。
7.电子资源建设。进一步加强课程和网络资源建设,充分利用优质网络教学资源,开放学生学习时间,让学生自主选择学习时间和学习方式,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和独立思考能力。
8.考核评价。重视课程的考核评价,加强过程性评价,考试内容要围绕专业标准来设置。
9.团队建设。加强专业、课程教学团队建设,使教学团队成为精品课程、特色专业、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等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的重要支撑力量。
10.实习实训基地、实验室建设。通过加强建设,改善教学条件,保证人才目标的实现。
(三)加强监控,开展评估与反馈,建立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
为保证“提升计划”的建设效果,保证各专业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自本学期开始要进一步加强对“提升计划”建设情况的日常监控,通过听课、督导、教学研讨等多种方式,保证教师的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从而保证专业培养标准的实现。同时以系(院)为单位开展对“提升计划”专业建设情况的中期评估,中期评估主要检查每门课程的教学情况,考查其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是否达到了建设要求。学期结束后各系(院)要对每门课程教学效果的目标达成度进行评估,系(院)自评后学校再进行评估。
通过日常监控、中期评估、期末评估,发现专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找到改进的措施和办法,从而保证专业教学质量。
(四)近期需要完成的工作
为进一步强化建设,形成阶段性工作成果,各“提升计划“重点专业要在前期工作和专题调度基础上,结合上述工作精神,参考专业认证、学分制管理规定(附件1)等要求,近期完成以下工作:
1.形成关于重点专业建设阶段性总结材料一份。内容包括重点建设专业的培养标准(包括培养目标和规格要求)、培养模式、课程体系,确保三者协调统一,相互照应。
2.形成对本专业2013版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意见建议。结合前期调研论证和总结情况,提出对本专业2013版培养方案的修订意见,包括培养标准的表述,课程及教学环节的增、减、合及学时学分的变化等。
请各单位于4月30日前将以上两个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版发至:bzjwcjyk@163.com。
附件1: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
联系人:谢攀,3190125(内线:8125),办公楼北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