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6-10-12浏览次数:12

各有关系(院):

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广大学生自觉参与创新创业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关于报送201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424号)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做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14)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启动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要求

1.申请者须学有余力,具备初步的科研和实践能力,且对科学研究、创造发明或创业有较大兴趣。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二、三年级本科生,其他年级的学生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一般每个同学每期只能参加一个项目,创新训练为个人或团队,创业训练项目一般不少于3人,创业实践项目不少于5人,鼓励学科交叉和年级交叉,在研项目未结题时不能申报新的项目。

2.申报项目组须由学生选定或系(院)配备指导教师1-2名,指导教师必须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并承担科研课题,具有项目研究所需的业务水平和相应的科学研究能力。创业实践项目指导教师应不少于2名,实行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双导师制,各系(院)应积极聘请企业导师,指导学生开展创业实践项目。

3.同一申请人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对跨系(院)成员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申报。

4.申报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应具有学术性、实用性、探索性、创新性和先进性等特点,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特色鲜明,目标明确,经费预算合理,以解决本学科及其交叉学科的某一问题为出发点,与社会、生产、科研等实际相结合。

5.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创新训练项目名额分配参见附件1,创业训练项目每系(院)推荐不超过3项,创业实践项目不限额。

6.鼓励已结项创新训练项目成果,转化为创业训练项目;鼓励已结项的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转化为创业实践项目。

7.达到研究期限而未结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指导教师也不得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新的项目。

三、申报程序

1.项目组在导师指导下填写《滨州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2)、《滨州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3) 、《滨州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业实践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4),各一式3份,提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在系(院)。

2.各系(院)请于626下午5:00前将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附件5)分别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团委、招生就业处大学生创业指导中心。

《滨州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打印稿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同时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本打包发送至bzxycxcy@163.com。联系电话:31901278127),联系人:于晓香。

《滨州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打印稿报团委,同时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本打包发送至amhoo@163.com。联系电话:31901138113),联系人:侯庆军。

《滨州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业实践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打印稿报招生就业处大学生创业指导中心,同时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本打包发送至bzxyjy@163.com。联系电话:31901508150),联系人:张岩青。

四、资助标准

创新训练项目:理工科资助额度为8000/项,文科5000/项。

创业训练项目:资助额度为10000/项。

创业实践项目:资助额度为20000/项。

以上资助额度不含教育厅下拨经费。

五、项目周期

1.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创业实践项目一般为2年,最长不超过3年。

2.项目组要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优化工作,保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项目并结项。

六、遴选

择优推荐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附件:1.滨州学院201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名额分配表

2.滨州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

3.滨州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

4.滨州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

5.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项目通知及附件.zip

滨州学院

2014年6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