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根据《滨州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滨院政[2013]145号)要求及其实施方案的有关工作安排,现开展首批专业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核心课程的界定
专业核心课程,是指一个专业中开设的最富有该专业特色,支撑该专业人才培养规格及要求中最核心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素养实现的课程。专业核心课程所传授的知识是该专业学生必须掌握的基础性核心知识,最能体现专业培养的基本素养与要求,学生通过对这些课程的学习,可以掌握该专业的核心知识体系,形成具有核心意义的专业素养。
专业课程在专业课程体系中居于核心位置,它与专业课程体系中的其他课程形成有机的内在联系,在课程体系中具有关键性、基础性、中心性的特征。
我校立项建设的专业核心课程建设项目,原则上应为2013版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
二、建设意义
专业核心课程的建设水平与质量直接决定着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加强专业核心课程建设,有利于构建适合应用型人才发展需要的专业课程体系,提高课程建设水平;有利于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养学生的专业核心能力,实现培养适应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
三、工作愿景
开展专业核心课程建设,需要各本科专业在明确本专业人才培养标准、明确该专业学生毕业后应具备的专业核心能力的基础上,通过提升计划的实施,遴选3-5门专业核心课程予以重点建设。学校将以项目立项的形式逐步推进各重点建设专业核心课程建设,本年度学校开展首批专业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工作。
四、建设内容
(一)强化课程师资队伍建设。专业核心课程师资是决定课程质量的首要条件,加强核心课程建设必须强化核心课程师资队伍建设。核心课程师资队伍建设包括师资队伍年龄结构、职称结构、教学水平、教学研究水平、科学研究水平等方面的内容。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团队应是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团队,由学术造诣高、教学经验丰富的教授、副教授作为课程负责人。各专业要加强对核心课程师资的选拔与培养,强化与国内一流学科的交流与合作,通过“走出去”、“引进来”等多项措施,切实提高专业核心课程师资的水平与质量,以确保课程的建设质量与水平。
(二)完善课程标准。各专业核心课程必须进一步明确本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中的位置,明确该课程承担的人才培养任务,进一步完善课程标准,编制教学大纲,明确课程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方式、考核方式、参考书目等。
(三)注重教学资源建设。教学资源建设主要包括教材、教案、课件、图书资料、课程网站等方面的建设。专业核心课程应选用高品质的教材及教学辅助资料,同时鼓励教师积极编写适合我校学生使用的教材;加强电子资源建设,保证电子课件质量,建立一流的试题库,同时鼓励教师积极开发“微课”等电子教学资源;所有的专业核心课程都需建有课程网站,课程网站运行良好,教学资源丰富,辅教、辅学功能齐全,并能有效共享,能够较好地满足学生自主学习需要。
(四)强化实践教学。强化实践教学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满足岗位任职需要的重要环节,加强专业核心课程建设,必须要强化实践教学。不断优化实践教学内容,强化大学生实践技能培养;积极改善实验实训条件,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扩大实践教学资源,为学生创造更多参与实践的机会;开展实践教学改革,倡导研究性学习和个性化培养,鼓励学生自主开展综合性、设计性、研究性实验;正确处理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加强应用性专业核心课程的建设。
(五)整合课程教学内容。加强专业核心课程建设,要切实整合改造课程,不断扬弃专业课程中过时的、落伍的、不适应新时期人才培养需求的知识和内容。教师要不断与时俱进,大力精简浓缩专业核心知识,努力解决好教学内容过于陈旧繁杂的问题,避免不加区分、不加取舍,忽略学生的实际需要,忽略学生的接受能力,忽略主干知识与枝节知识的差别,胡子眉毛一把抓的知识传输方式。各专业要有效把握学科前沿与人才市场需求,整合相关专业课程,避免专业课程设置过细、过繁,尽量把知识上联系较紧密的相关课程,通过浓缩、删减、改造进行整合,以此提高课程设置的有效性。
(六)深化课堂教学模式改革。加强专业核心课程建设,教师要解放思想,转变传统课堂教学观念,加强教学研究,深化课堂教学模式改革,切实树立和践行“学生是主体,教师是主导”的课堂教学观,积极探索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改革,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同时积极培育、固化和推广突出的标志性课堂教学模式改革成果,以此切实引领和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水平。
(七)创新课程考核方式。课程考核方式改革是专业核心课程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专业核心课程建设质量,需要不断创新专业核心课程考核方式,努力实现课程考核评价过程化、考核方式多样化、考核手段现代化,真正把课程考核变成有利于促进学生学习、有利于鼓励学生创新、有利于激励学生进步的好工具、好手段。专业核心课程在考核理念更新、考核内容筛选、考核方式设计等方面都需精心考虑,不断创新。
(八)规范课程管理。加强专业核心课程建设,有效保障专业核心课程的教学水平与质量,需要各教学单位进一步规范专业核心课程管理,设置课程组,明确课程负责人,完善教学文档,加强课程质量监控。专业核心课程负责人原则上由任课教师中教学水平、学术水平较高的教授、副教授担任,带领课程组加强教学团队建设;各教学单位要重点加强对专业核心课程的质量监控,重点监控课程教学文档的质量、教学改革情况、教学资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课程教学效果等,保证专业核心课程的建设水平和质量。
五、项目申报
(一)申报范围和要求
本年度的专业核心课程建设项目在已立项的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校级、系级重点建设专业中选出。每个“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专业推荐1门专业核心课程申报本年度专业核心课程建设项目,已立项的省级、校级精品课程不再参与申报。
(二)申报程序
1.各“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重点建设专业在明确本专业人才培养标准、明确该专业学生毕业后应具备的专业核心能力的基础上,遴选3-5门专业核心课程,制定专业核心课程建设规划。
2.各核心课程自愿申报本年度专业核心课程建设项目,在认真论证的基础上填写《滨州学院本科专业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报专业所在系(院)。
3.在各核心课程申报的基础上,系(院)择优推荐1门课程申报本年度专业核心课程建设项目。
4.推荐课程于
5.经学校审核后,确定2014年度专业核心课程建设项目。
六、项目的建设与管理
(一)专业核心课程建设项目一经批准,由学校、系(院)和各课程负责人签订项目合同,进入课程建设阶段,课程要按照建设标准(附件2)进行建设。专业核心课程建设时间一般为三年,建设期满达到建设标准的课程予以结项。
(二)学校设置专项建设经费,每门立项课程资助5000元,主要用于课程网站、多媒体课件、教学文件、教学资料等费用支出,并在师资配备、教学设备投入等方面优先支持。课程所在系(院)、专业,应在“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专项经费”中拿出一部分经费用于专业核心课程建设。
(三)立项的专业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等同于校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计入个人教科研工作业绩。
(四)各系(院)应高度重视专业核心课程建设,通过建设,进一步明确专业人才培养标准,加强课程改革,提高专业核心课程质量,积极发挥专业核心课程的示范带动作用,构建专业核心课程群。
本通知及附件同期发布于教务处网站,请及时查询。不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联系人:谢攀,3190125(内线8125),办公楼北320。
附件1:滨州学院本科专业核心课程项目申报书
附件2:滨州学院专业核心课程建设项目建设标准
滨州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