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4年度滨州学院专业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结果和经费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6-10-12浏览次数:33

各系(院):

根据《滨州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要求及其实施方案的有关工作安排,学校组织开展了首批专业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经学校审核,共有20门课程立项。现将立项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结果

经课程自愿申报、系(院)推荐、学校审核,共有20门课程立项2014年度专业核心课程建设项目(附件1)。

二、签订合同

(一)各立项课程要根据《关于开展首批专业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教务[2014]号,附件2)通知要求,开展课程建设,制定建设规划,在此基础上填写项目立项合同(附件3),99-924日通过教研管理系统上传项目合同,完成网上立项。

(二)网上立项完成上传结束后,于926日(周五)前以系院为单位统一将项目合同纸质版(一式三份,填表时间统一为2014915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经费结算薄教务处将统一印制,另行发放。未按时在教研管理系统中完成立项程序并上传合同的,不予立项。

三、资助经费

本年度校级专业核心课程建设项目每项资助经费5000元,主要用于课程网站、多媒体课件、教学文件、教学资料等费用支出。同时课程项目所在系(院)、专业,应在“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专项经费”中拿出一部分经费用于专业核心课程建设,并在师资配备、教学设备投入等方面优先支持。

四、项目管理

(一)校级专业核心课程建设项目建设周期自公布之日起始,建设期3年。建设期满并达到预期目标后,项目组按要求准备评估验收材料,接受评估验收。

(二)各项目所在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业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做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采取得力措施,确保项目按期完成。通过专业核心课程项目建设,各本科专业进一步明确专业人才培养标准,构建适合应用型人才发展需要的专业课程体系,提高课程建设水平,实现培养适应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

本通知及附件同期发布于教务处网站,请自行下载。

附件1:滨州学院2014年度专业核心课程建设项目及经费安排一览表.xls

附件2.关于开展首批专业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rar

附件3:滨州学院专业核心课程专项合同.doc

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关于公布2014年度滨州学院专业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结果和经费安排的通知及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