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集中展示我校教师在教师教育工作教学改革方面取得的成绩,迎接山东省教育厅教师教育省级基地验收评估,现面向全校收集教师教育工作教学改革成果材料,具体安排如下:
一、收集范围
1.时间范围
2004年学校升本至今,我校教师主导或参与,取得的教师教育工作教学改革成果。
2.内容范围
教师教育工作教学改革取得的成果,包括在公开刊物发表的有关教师教育工作教学改革的论文、作品,出版的专著、教材,申报立项的各级各类关于教师教育工作教学改革的项目、课题,取得的成果奖励,及其他教改成果材料。
二、提交形式
1.论文、著作等。论文等需提交刊物封面、目录和论文等部分的复印件。发表在滨州学院学报(包括教育教学专刊)的论文只需在汇总表中标注清楚发表的时间、期卷、页码等信息,由教务处统一收集整理相关材料,无需再提供相关复印件支撑材料。
著作等,需提交封面、CIP数据页、目录、前言(或后记)、封底等部分的复印件。
2.项目、课题等。已结项的需提供结项证书、结项报告(或验收材料、研究报告等,主要是结项总结和专家终结性评价部分)复印件等材料;在研的项目、课题,提供立项公布材料和申报书(或合同书,主要是研究目的、研究意义、研究技术路线、研究成果形式等部分)复印件等材料。属教务处组织立项的项目、课题,只需在汇总表中标注公布文件号、公布时间等,无需再提供相关复印件支撑材料;已在学校档案室存档的,可在汇总表中标注材料名称、时间,存档人等信息,由教务处统一收集整理相关材料,无需再提供相关复印件支撑材料。
3.成果奖励等。需提供成果奖励证书复印件。已在学校档案室存档的,可在汇总表中标注材料名称、时间,存档人等信息,由教务处统一整理相关材料,无需再提供相关复印件支撑材料。
4.其他教改成果材料。需提供相应支撑材料。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组织发动,全面收集本单位的相关材料,组织教师认真填写汇总表,以系院为单位报送相应支撑材料。
材料上报时间为
附件:教师教育工作教学改革优秀成果汇总表
联系人:齐丽霞,3190030(内线:8030),办公楼北321
教务处